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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北高新:市北高新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024-06-25 08:35
会议资料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024 年 7 月 www.shibeiht.com 市北高新制 上海市北高新股份有限公司 累积投票议案 1.00、关于选举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上海市北高新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议程 时间:2024 年 7 月 4 日下午 14:00 地点:上海市静安区江场三路 238 号一楼会议室。交通方式:地铁一号线汶 水路站换乘公交 04 路至市北高新园区总部经济园站。 会议主持:董事总经理 卢醇先生 见证律师: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律师 会议议程: 1.01、选举孙中峰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三、股东提问与发言; 四、大会进行表决; 2 / 3 一、宣读大会注意事项; 二、会议审议事项: 五、宣布表决结果; 六、宣读法律意见书; 七、宣读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八、宣布大会结束。 议案一:审议《关于选举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各位股东: 根据《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 规定,经公司控股股东上海市北高新(集团)有限公司推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 员会审核通过,提名孙中峰 ...
市北高新:市北高新关于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2024-06-18 08:18
证券代码:600604 900902 证券简称:市北高新 市北 B 股 公告编号:2024-029 上海市北高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4 年 7 月 4 日 14 点 00 分 召开地点:上海市静安区江场三路 238 号一楼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24 年 7 月 4 日 至 2024 年 7 月 4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 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7月4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 系统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 ...
市北高新:市北高新第十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06-18 08:18
证券代码:600604 900902 证券简称:市北高新 市北 B 股 公告编码:临 2024-028 特此公告。 根据《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 定,经公司控股股东上海市北高新(集团)有限公司推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 会审核通过,提名孙中峰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其任期自 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第十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为止。 孙中峰先生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持股 5%以上的股 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也未受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机关及其他部门的处罚或证券交 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中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 形,未持有公司股票。 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市北高 新关于召开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临2024-029)。 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上海市北高新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 ...
市北高新:市北高新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4年第四次专门会议审核意见
2024-06-18 08:18
我们对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人选表示同意,并同意将上述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 请股东大会进行选举。 独立董事:何万篷、黄钟伟、毛玲玲 2024 年 6 月 18 日 上海市北高新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24 年第四次专门会议审核意见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一一规范运作》等规章、 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 独立董事,在认真审阅了公司董事会提供的相关议案和资料的基础上,本着勤勉 尽责的态度,现基于独立判断立场就公司关于提名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候选人的议案发表如下审查意见: 本次提名的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孙中峰先生符合上市公司董事任职资格的规 定,具备履行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孙中峰先生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和 身体状况能够胜任董事的职责要求,不存在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中国证券 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孙中峰 先生的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中有关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 公司提名董事候选人的程序符合 ...
市北高新: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关于上海市北高新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2024-05-31 09:03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关于上海市北高新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 致:上海市北高新股份有限公司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上海市北高新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委托,指派律师见证了公司于2024年5月31日召开的 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并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及《上海市北高新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相关规定,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一、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 公司董事会于2024年5月8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召开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于2024年5月10日公告发出了召开本 次股东大会的会议通知。经核查,通知载明了会议的时间、地点、内容、会议出 席对象、网络投票的方法及时间,并说明了出席会议的股东登记方法、联系方式 等事项。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于2024年5月31日14:00在上海市静安区江场路 238 ...
市北高新:市北高新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4-05-31 09:03
证券代码:600604 900902 证券简称:市北高新 市北 B 股 公告编号:2024-026 上海市北高新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4 年 5 月 31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上海市静安区江场三路 238 号一楼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 | 25 | | --- | --- | --- | | 其中:A 股股东人数 | | 11 | | 境内上市外资股股东人数(B | 股) | 14 | |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 | 882,725,979 | | 其中:A | 股股东持有股份总数 | 850,151,052 | | 境内上市外资股股东持有股份总数(B | 股) | 32, ...
市北高新:市北高新关于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05-31 09:03
证券代码:600604 900902 证券简称:市北高新 市北 B 股 公告编码:临 2024-027 上海市北高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市北高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于 2024 年 5 月 31 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方式进行,会议应到董 事 6 名,实到董事 6 名,其中独立董事何万篷先生以通讯方式参加会议表决,公 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和《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本次会议由 副董事长陈军先生主持,会议审议并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提名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为完善公司治理,根据《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规定,经公司第 十届董事会推荐,选举公司独立董事毛玲玲女士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委员,与何万篷先生、陈军先生组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其中毛玲玲 女士为主任委员,任期与公司第十届董事 ...
市北高新:市北高新关于公司董事长辞职的公告
2024-05-10 10:54
证券代码:600604 900902 证券简称:市北高新 市北 B 股 公告编码:临 2024-024 罗岚女士的辞职未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按照《公司 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上述辞职事项自辞职报告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副董事长陈军先生在公司选出新董事长之前代为履行董 事长职责。公司董事会将遵照有关法律法规尽快完成补选董事及选举董事长等相 关程序。 罗岚女士在担任公司董事长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为公司的规范运作和 高质量发展作出了卓越的贡献。公司董事会对罗岚女士在任职期间为公司作出的 贡献表示诚挚敬意和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上海市北高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五月十一日 上海市北高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长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市北高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 2024 年 5 月 10 日收到公司董事长罗岚女士的辞职报告,罗岚女士因个人工作原因辞去公司董事 会董事长、董事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主任委员、薪酬与考 ...
市北高新:市北高新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
2024-05-09 09:22
上海市北高新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 提名人上海市北高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现提名毛玲玲女士为 上海市北高新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已充分 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有无 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等情况。被提名人已同意出任上海市北高新股份 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参见该独立董事候选人声 明)。 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任职能力,与上 海市北高新股份有限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其独立性的关系,具体 声明如下: 一、被提名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 政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具有 5 年以上法律、经济、财务、 管理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二、被提名人任职资格符合下列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的要 求: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关于公务员兼任职务的规定 (如适用); (三)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 易所自律监管规则以及公司章程有关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的相 关规定; (四)中共中央纪委、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规 ...
市北高新:市北高新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毛玲玲)
2024-05-09 09:22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本人毛玲玲,已充分了解并同意由提名人上海市北高新股份有限 公司董事会提名为上海市北高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该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本人公开声明,本人具备独立董事任 职资格,保证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独立性的关系, 具体声明如下: 一、本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 规、部门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具有 5 年以上法律、经济、财务、 管理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上海市北高新股份有限公司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关于公务员兼任职务的规定 (如适用): (三)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 易所自律监管规则以及公司章程有关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的相 关规定; (四)中共中央纪委、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 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 监事的通知》的规定(如适用); (五)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 职(任职)问题的意见》的相关规定(如适用); (六)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 倡廉建设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