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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北高新(600604) - 市北高新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2025-10-24 10:02
上海市北高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第三条 董事会办公室是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部门,负责 本公司信息披露,该部门由公司董事会秘书负责管理。 1 第二章 任职资格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秘书的任职资格: (一)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个人品质;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提高公司治理水平,规范公司董事会秘书的选任、 履职等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以及《上海市北高新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 称"《公司章程》")和《上海市北高新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 事务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工 作细则。 第二条 公司设董事会秘书一名。董事会秘书是公司与上海 证券交易所、证券监管机构之间的指定联络人,是公司高级管 理人员,对公司及董事会负责。 董事会秘书应遵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 程》的有关规定,承担高级管理人员的有关法律责任,对公司 负有诚信和勤勉义务,不得利用职权为自己或他人谋取利益。 (二)具备履行职务所必需的财务、管理、法律等专业知 识; (三)熟悉公司经营管理情况,具有良好的组织协调能 ...
市北高新(600604) - 市北高新环境、社会与治理(ESG)管理制度
2025-10-24 10:02
上海市北高新股份有限公司 环境、社会与治理(ESG)管理制度 (2025 年 10 月制定)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上海市北高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环境、社会与治理(以下简称 ESG)管理,确保公司 ESG 管理 体系有效运行,全面提升 ESG 履责能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企业可持续披露准则——基 本准则(试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4 号——可持续发展报告(试行)》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 性文件以及《上海市北高新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等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ESG管理,全称为环境(Environmental)、 社会(Social)与公司治理(Governance)管理。其核心逻辑在 于,通过系统性识别与企业运营相关的环境、社会和治理相关的 影响、风险和机遇,将 ESG 理念融入战略规划与日常决策,进 而主动履行对利益相关方(包括股东、员工、社区、环境等)的 责任与义务。具体实践维度主要涵盖生态环境保护、履行社会责 ...
市北高新(600604) - 市北高新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买卖本公司股票管理制度
2025-10-24 10:02
第一条 为加强对上海市北高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 进一步明确相关办理程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 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上海市北高新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上海市北高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买卖本公司股票管理制度 (2025年10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近亲 属所持本公司股票及其变动的管理。 第三条本制度所指高级管理人员指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 董事会秘书和财务总监等董事会认定的高级管理人员。 第四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是指登 记在其名下的所有本公司股份,以及利用他人账户持有的所有 本公司股份,开立多个证券账户的,对各证券账户的持股合并 计算。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从事融资融券交易的,还包括 记载在其信用账户内的本公司股份。 第五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买卖本公司股票及其衍 1 生品种前,应知悉《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关于内幕 交易、操纵 ...
市北高新(600604) - 市北高新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2025-10-24 10:02
上海市北高新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上海市北高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对外投资活动的管理,规范公司对外投资行为,建立有效 的对外投资风险约束机制,保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根据国家有 关法律、法规和《上海市北高新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对外投资行为及因此取得的各项 权益,是规范公司对外投资决策与项目管理工作的依据。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其所属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 司及控制的其他主体(以下统称"子公司")的一切对外投资行为。 公司子公司发生对外投资事项,应当经公司内部决策程序通 过后,再由该子公司依其内部决策程序最终批准后实施。 第二章 定义和原则 第四条 本制度所称的对外投资,是指公司以现金、实物、 有形资产、无形资产等方式向其他单位进行投资,涉及公司资 产发生产权关系变动的、并以未来获得投资收益为目的的经济 (五)相关法律、法规、上交所业务规则及《公司章程》 规定的其他事项。 第五条 公司对外投资的原则: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符合《公司章程》; (二)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 (三)增 ...
市北高新(600604) - 市北高新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
2025-10-24 10:02
上海市北高新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董事、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 理人员的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上 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及其他相关规定,公司特设立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 对董事会负责。主要负责制定公司董事、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 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负责制定、审查公司董事、总 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对董事会负责。 第三条 本细则所称董事是指在本公司支取薪酬的董事;总 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是指董事会聘任的总经理、副总经理、 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等董事会认定的人员。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 应占多数。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 1 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六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 独立董事委员担任,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在薪酬与 考核委员会委员内选举,并报请董事会批准产生。 第七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 ...
市北高新(600604) - 市北高新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2025-10-24 10:02
上海市北高新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2025年10月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上海市北高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内幕信息管理,加强内幕信息保密工作,维护信息披露的 公平原则,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 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5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 登记管理制度》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上海市北高新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 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是内幕信息的管理机构,应当保证内幕 信息知情人档案真实、准确和完整,并按照相关规则要求登记 和报送。董事长为内幕信息管理工作的主要责任人,董事会秘 书为内幕信息管理工作的具体负责人,负责办理公司内幕信息知 情人的登记入档和报送事宜。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具体负责公司内 幕信息的日常管理工作。 董事长与董事会秘书应当对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的真实、 准确和完整签署书面确认意见。 1 第三条 内幕信息知情人在内幕信息公开前负有保密义务,公 司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向外界泄露、报道、传送有关 ...
市北高新(600604) - 市北高新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制度
2025-10-24 10:02
第一条 为规范上海市北高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信息披露暂缓、豁免行为,加强信息披露监管,保护投资者合法 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和 《上海市北高新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暂缓、豁免披露临时报告,在定期报告、临时报 告中豁免披露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 和证券交易所规定或者要求披露的内容,适用本制度。 第三条 公司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披露信息, 不得滥用暂缓或者豁免披露规避信息披露义务、误导投资者,不 得实施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违法行为。 第四条 公司应当审慎确定信息披露暂缓、豁免事项,履行内 部审核程序后实施。 第五条 公司有确实充分的证据证明拟披露的信息涉及国家 秘密或者其他因披露可能导致违反国家保密规定、管理要求的事 项(以下统称国家秘密),依法豁免披露。 第六条 公司有保守国家秘密的义务,不得通过信息披露、投 1 资者互动问答、新闻发布、接受采访等任何形式泄露国家秘密, 不得以信息涉密为名进行业务宣传。 公司董事 ...
市北高新(600604) - 市北高新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2025-10-24 10:02
上海市北高新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2025年10月修订) (三)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等高级管理人员; (四)公司本部各部门(含各分公司)和子公司的负责人; (五)公司控股股东和持股5%以上的大股东;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上海市北高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信息披露工作的管理,规范公司的信息披露行为,保证公 司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信息,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 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 等法律、法规及《上海市北高新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等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指的"信息"指所有对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 种交易价格可能产生重大影响的信息以及证券监管部门要求披 露的信息;本制度中的"披露"指在规定的时间内、在上海证券 交易所的网站和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媒体上、以规定的 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布前述信息。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的直通披露,是指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 易所上 ...
市北高新(600604) - 市北高新总经理工作细则
2025-10-24 10:02
上海市北高新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10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上海市北高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生产经营活动的有序开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 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上 海市北高新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等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就与高级管理层权责有 关的事项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公司高级管理层包括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 董事会秘书等董事会认定的人员。高级管理层每届任期三年, 连聘可以连任。 第三条 存在《公司章程》关于不能担任公司董事规定的人 员,亦不得担任公司的高级管理层人员。《公司章程》关于董 事的忠实义务和勤勉义务的相关规定,同时适用于公司高级管 理层。 第二章 高级管理层组成及其职权 1 第一节 总经理及其职权 第四条 公司设总经理一名,由董事长提名并由董事会聘任, 行使以下职权: 总经理工作细则 (一)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 议,并向董事会报告工作; (二)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三)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四)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
市北高新(600604) - 市北高新公司章程(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24 10:02
上海市北高新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 (2025 年 10 月修订) 第三条 公司于 1992 年 3 月 7 日至 1992 年 3 月 15 日, 经中国人民银行上海分行(92)沪人金股字第 5 号文批准, 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17,898.69 万股,于 1992 1 年 3 月 27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经中国人民银行上海市 分行(92)沪人金 B 股字第 1 号文批准,公司于 1992 年 6 月 8 日至 1992 年 6 月 11 日向境外投资人发行以美元认购并 且在境内上市的境内上市外资股为 12,500 万股,于 1992 年 7 月 1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内部职工股,于 1993 年 9 月 27 日全部上市流通。 二〇二五年十月 | 第一章 | 总则 | 1 | | | --- | --- | --- | --- | | 第二章 | 经营宗旨和范围 | | 4 | | 第三章 | 股 份 | 5 | | | 第四章 | 股东和股东会 | | 10 | | 第五章 | 董事和董事会 | | 37 | | 第六章 | 高级管理人员 | | 58 | | 第七章 | 党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