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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凤凰(600679) - 上海凤凰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
2025-05-22 13:47
上海凤凰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上海凤凰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董事(非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 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 事管理办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 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六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设主任委员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负责主 持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在委员内选举,并报请董事会批准产生。 第七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 以连任。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则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委员 会根据上述第四至第六条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第八条 公司负责薪酬与考核工作的部门应当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供专业 支持,负责有关资料的准备和决议执行情况的反馈。董事会与证券事务部为薪酬 与考核委员会提供综合服务,负责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日常工作联络、会议组织等 1 事宜。 第三章 职责权限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 主要负责制定公司董 ...
上海凤凰(600679) - 上海凤凰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
2025-05-22 13:47
(三)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的其他构成实质性财务资助的行为。 第三条 公司应当充分保护股东的合法权益,对外提供财务资助应当遵循平 等、自愿、公平的原则。 上海凤凰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 第二章 财务资助对象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上海凤凰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 对外提供财务资助行为,明确公司对外提供财务资助决策的批准权限与批准程序, 切实防范对外提供财务资助风险,确保公司稳健经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2025 年 4 月修订版)》(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及《上海凤凰 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并结合公 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提供财务资助",是指公司及全资、控股子公司 在主营业务范围外以货币资金、实物资产、无形资产等方式向外部主体(包括参 股公司以及虽在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但该控股子公司其他股东中包含公司的控 股股东、实际控 ...
上海凤凰(600679) - 上海凤凰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
2025-05-22 13:47
上海凤凰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强化上海凤凰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 会决策功能,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健全董事会的审计评价和监督机制,确保董事 会对经理层有效监督,完善内部控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 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独 立董事办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 审计委员会),并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依据相应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设立的专门机 构,主要负责公司内外部审计的沟通、监督和评价以及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的审阅、 重大决策事项监督和检查工作。审计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此外,审计委员会行 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的职权。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由三人及以上委员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不少于二分之 一,至少有一名独立董事为会计专业人员。 会计专业人员应当具备丰富的会计专业知识和经验,并至少符合下列条件之 一: (一)具有注册会计师资格; (二)具有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专业的高级职称、副教授及以上职称或 者博士学位; ...
上海凤凰(600679) - 上海凤凰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
2025-05-22 13:47
上海凤凰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上海凤凰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法人治理,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有效保障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 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 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 《上海凤凰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以外的 其他职务,并与其所受聘的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 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第三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是指全部由公司独立董事参加,为履行独立董事 职责专门召开的会议。 第四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应当按照法律、 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规定、上海证券交 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 ...
上海凤凰(600679) - 上海凤凰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
2025-05-22 13:47
第三条 董事会与证券事务部是公司唯一的信息披露机构,未经董事会批准或董事 会与证券事务部同意,公司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向外界泄露、报道、传送涉及公司的内 幕信息和信息披露内容,对外报道、传送的文件、音像制品、光盘等涉及内幕信息和信 息披露内容的资料,须经董事会或董事会与证券事务部审核同意,方可对外报道、传送。 否则,责任部门或者个人应自行担责。 第四条 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适用于公司各职能部门、各子分公司及公司 能够对其实施重大影响的参股公司等。 上海凤凰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上海凤凰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幕 信息管理行为,加强公司内幕信息保密工作,确保公司信息披露的公开、公平、公正, 切实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5 号——上市公司内幕信 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 年 4 月修订版)》(以 下简称《公司法》《证券法》《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2 ...
上海凤凰(600679) - 上海凤凰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2025-05-22 13:47
第四条 公司选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通过会计师事务所从事证券业务资格备案; 上海凤凰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上海凤凰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会计 师事务所的选聘(含新聘、续聘、改聘,下同),切实维护股东利益,提高财务 信息质量,保证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连续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 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上海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上海凤凰企业(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实际 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选聘会计师事务所,是指公司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 要求,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财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出具审计报告及内部审 计控制报告的行为。公司选聘执行财务会计报表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行 为,应当遵照本制度选聘程序,披露相关信息。选聘其他专项审计业务的会计师 事务所,视重要性程度参照本制度执行。 第三条 公司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应当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
上海凤凰(600679) - 上海凤凰外部信息报送和使用管理办法
2025-05-22 13:47
上海凤凰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外部信息报送和使用管理办法 重大事项是指公司已发生或者拟发生的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 生较大影响的事项。尚未公开是指公司尚未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或符合中国证监会规 定条件的媒体上公开披露。 第三条 本制度的适用范围包括公司及公司内设的各部门、控股子公司、公司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公司对外报送信息涉及的外部单位或个人。 第二章 外部信息报送和使用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是信息对外报送的最高管理机构,公司董事会秘书负责信息对 外报送的日常管理工作,董事会与证券事务部负责协助董事会秘书做好信息对外报送的 管理工作,公司各部门、控股子公司或相关人员应按公司的规定履行信息对外报送的审 核管理程序。对于无法律、行政法规依据的外部单位的报送要求,公司应拒绝报送。 第五条 公司依法应当报送信息的,需要将报送的外部单位相关人员作为内幕知情 人登记在案备查,同时将报送的相关信息作为内幕信息,书面提醒接受报送的外部单位 相关人员应采取措施限制信息知情人范围并遵循保密义务和禁止内幕交易的义务。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上海凤凰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定期 ...
上海凤凰(600679) - 上海凤凰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2025-05-22 13:47
上海凤凰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上海凤凰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募集资金 的管理与使用,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 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凤凰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业务规则以及其他规 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募集资金系指公司通过公开发行证券(包括首次公开发行股 票、配股、增发、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分离交易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等)以及非 公开发行证券向投资者募集并用于特定用途的资金,但不包括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 募集的资金。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募集资金的存储、使用、变更、监督和责任追究。 第四条 公司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勤勉尽责,督促公司规范使用募集资金, 自觉维护公司募集资金安全。 第二章 募集资金的存储 第五条 公司募集资金应当存 ...
上海凤凰(600679) - 上海凤凰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2025-05-22 13:47
上海凤凰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上海凤凰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 投资者之间的信息沟通,增强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提升公司治理水平, 以实现公司整体利益最大化和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指引》《上海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 年 4 月修订版)》(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以及 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上海凤凰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 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是指公司通过便利股东权利行使、信息披露、互动 交流和诉求处理等工作,加强与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 认同,以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和企业整体价值,实现尊重投资者、回报投资者、保 护投资者目的的相关活动。 第三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基本原则是: (一)合规性原则: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应在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的基础 上开展,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行业规范和自律规则、公司 内部规章制度,以及行业普遍遵守的道德规范和 ...
上海凤凰(600679) - 上海凤凰关于更换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2025-05-22 13:46
证券代码:600679 900916 股票简称:上海凤凰 凤凰 B 股 编号:2025-039 传真号码:021-32795557 上海凤凰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更换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凤凰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证券事务代表马玮女 士因工作岗位调整,不再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职务。马玮女士在担任证券事务 代表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职,公司及董事会对其任职期间为公司做出贡献表示 衷心感谢! 公司于 2025 年 5 月 22 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上海更换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聘请李仁杰先生(简历请见附件)为公司证 券事务代表。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一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 止。 办公地址:上海市福泉北路 518 号 6 座 联系电话:021-32795679 电子邮箱:master@phoenix.com.cn 特此公告。 上海凤凰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5 月 23 日 附:李仁杰先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