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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安光电(600703) - 三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8月)
2025-08-27 09:16
三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一)董事人数不足《公司法》规定人数或董事会人数不足 6 人时; 股东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保证三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会依法行使职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和《三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以及国家的相关法规的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股东会的召集、提案、通知、召开等事项适用本规则。 第三条 上市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本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召 开股东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会。公司全体董事应当勤勉尽 责,确保股东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四条 股东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第五条 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应当于 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 6 个月内举行。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上 市公司在事实发生之日起 2 个月以内召开临时股东会: (二)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股本总额 1/3 时; ...
三安光电(600703) - 三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8月)
2025-08-27 09:16
三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条 为促进三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规范化运作,健全董 事会运行体系,保障董事会依法独立行使权利及履行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三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特制订本规则。 第二条 本规则为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补充规定,公司 召开董事会除应遵守本规则的规定外,还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 程》的规定。 第二章 董事会的组成及职权 第三条 公司设董事会,董事会由8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1人,副董事长1人。董事 长和副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 第四条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七)拟订公司重大收购、收购本公司股票或者合并、分立、解散及变更公司形式 的方案; (八)在股东会授权范围内,决定公司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对外 1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六条 董事会日常办事机构为董事会秘书办公室,由董事会秘书主管。主要负责 公司信息披露,股东会、董事会的筹备、文件准备和记录,董事会的对外联络,有关文 件、档案的管理,以及信息收集等工 ...
三安光电(600703) - 三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防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7 09:16
三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防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 资金占用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建立防止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占用三安光电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资金的长效机制,杜绝资金占用行为的发生,根据《公司法》 《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交易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 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对维护公司资金安全负有法定义务。公司控股股 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不得通过资金占用方式损害公司利益,侵害公司财产权利, 谋取公司商业机会。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资金占用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式: (一)经营性资金占用:指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通过采购、销售等 生产经营环节的关联交易产生的资金占用; (二)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指公司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垫付工资、 福利、保险、广告等费用和其他支出,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有偿或无 偿直接或间接拆借资金、代偿债务及其他在没有商品和劳务对价情况下提供给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使用的资金等。 第四条 本制 ...
三安光电(600703) - 三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7 09:16
第五条 证券中心为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的日常管理部门,由董事会直接领导。信息 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由证券中心制订,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 第六条 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的五个工作日内,公司应当将经审议通过的信息披露 事务管理制度报中国证监会湖北监管局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并同时在上海证券交易 所网站上披露。 三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三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其他信息披露义务 人的信息披露行为,加强信息披露事务管理,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充分履行对投资者 诚信与勤勉的责任,公司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上 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三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等法律、法规及规章的规定,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信息"是指所有能对公司股票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信息以及 证券监管部门要求披露的信息;所称"披露"是指在规定的时间内、在中国证券监督管 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媒体上,以规定的披露方式向社会公众公 布的前述信息。 第三条 公司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及《上海证券 ...
三安光电(600703) - 三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2025年8月)
2025-08-27 09:16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应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在约定时限内提交审计报告,并以书面意 见形式记录督促的方式、次数和结果以及相关负责人的签字确认。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应在年审注册会计师进场前审阅公司编制的财务会计报表,形 成书面意见。 三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 第一条 为强化三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建设,完善 内部控制制度,规范年度报告信息披露程序,加强公司董事会对财务报告编制的监控,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和公司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 的相关规定,特制订本工作规程。 第二条 审计委员会在公司定期报告编制和披露过程中,应当按照有关法律、行政 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勤勉尽责地开展工作,维护全体 股东的利益。 第三条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的时间安排由审计委员会与负责公司年度审计工 作的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 计委员会履行职责提供必要的条件。 第十二条 本工作规程由董事会负责制订、修改和解释;本工作规程自公司董事会 审议通过之日起施行。 第六条 年审注册会计师进场后,审计委员会加强与年审会计师的沟通,在年审注 册会计师出具初步审 ...
三安光电(600703) - 三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7 09:16
《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指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并结合本公司的 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是指上市公司通过便利股东权利行使、信息披露、互动交 流和诉求处理等工作,加强与投资者及潜在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增进投资者对上市公司 的了解和认同,以提升上市公司治理水平和企业整体价值,实现尊重投资者、回报投资 者、保护投资者目的的相关活动。 第二章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原则和目的 第三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基本原则 1、合规性原则。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应当在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的基础上开展, 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行业规范和自律规则、公司内部规章制度,以及行 业普遍遵守的道德规范和行为准则。 三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三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投资 者和潜在投资者(以下统称"投资者")之间的信息沟通,促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 同,促进公司与投资者之间长期、稳定的良性互动价值最大化和股东利益最大化。根据 2、平等性原则。公司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应当平等对待所有投资者,尤其为 中小投资者参与活动创造机会、提供 ...
三安光电(600703) - 三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7 09:16
三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和投资者的利益,规范公司的担保行为,控制公司资产 运营风险,促进公司健康稳定地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以及《三安光电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并参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 求》的相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制定本制度的目的是强化公司内部监控,完善对公司担保事项的事 前评估、事中监控、事后追偿与处置机制,尽可能地防范因被担保人财务状况恶化 等原因给公司造成的潜在偿债风险,合理避免和减少可能发生的损失。 第九条 公司独立董事应在年度报告中,对公司累计和当期对外担保情况、执行 本制度情况进行专项说明。 第十条 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审慎对待和严格控制对外担保产生的 债务风险,并对违规或失当的对外担保产生的损失依法承担连带责任。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担保",是指公司为他人提供的担保,包括公司对控 股子公司的担保;本制度所称"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 ...
三安光电(600703) - 三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7 09:16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加强对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进一 步明确办理程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 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8 号-股份变动管理》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本公司章程的有 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遵守《公司法》《证券法》和有关法律、行 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则中关于股份变动的限制 性规定。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就其所持股份变动相关事项作出承诺的,应当严格遵守。 三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买卖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前,应当将其买 卖计划以书面方式通知董事会秘书,董事会秘书应当核查公司信息披露及重大事项等进 展情况,如该买卖行为可能存在不当情形,董事会秘书应当及时书面通知拟进行买卖的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并提示相关风险。 第五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下列期间不得买卖本公司股票: (一)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 ...
三安光电(600703) - 三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下属委员会实施细则(2025年8月)
2025-08-27 09:16
三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下属委员会实施细则 一、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适应公司战略发展需要,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确定公司发展规划,健 全投资决策程序,加强决策科学性,提高重大投资决策的效益和决策的质量,完善公司 治理结构,提升公司环境、社会责任及公司治理(以下简称"ESG")的管理水平,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 特设立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并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 作机构,主要负责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可持续发展和 ESG(环境、社 会及公司治理)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第三章 职责权限 第七条 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权限: 1 (一)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规划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二)对《公司章程》规定须经董事会批准的重大投资融资方案进行研究并提出建 议; (三)对《公司章程》规定须经董事会批准的重大资本运作、资产经营项目进行研 究并提出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成员由五名董事组成,其 ...
三安光电(600703) - 三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2025年8月)
2025-08-27 09:16
三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提高三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治理水平,充分发挥 董事会秘书的作用,规范董事会秘书的选任、履职、培训和考核工作,根据《公司法》 《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董事会秘书管理办法(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三安 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制定本细则。 (二)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财务、管理、法律等专业知识; (三)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四)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可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 第七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士不得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 第二条 本细则适用于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岗位,是董事会审查、评价董事会秘 书工作成绩的主要依据。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秘书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和董事会负责,应忠实、 勤勉地履行职责。 第四条 董事会秘书是公司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之间的指定联络人。仅董事会秘书 或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的人员有权以公司名义向上海证券交易所办理信息披露、公司 治理、股权管理等其相关职责范围内的事务。 第二章 董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