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INGBO FUDA(6007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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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富达: 宁波富达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Zheng Quan Zhi Xing· 2025-06-20 08:28
Core Points - Ningbo Fuda Co., Ltd. announced a cash dividend of 0.14 CNY per share for the fiscal year 2024, totaling approximately 202.33 million CNY to be distributed to shareholders [1][2][3] - The dividend distribution was approved at the annual shareholders' meeting held on May 19, 2025 [1] - Key dates for the dividend distribution include the record date on June 24, 2025, the ex-dividend date on June 25, 2025, and the payment date also on June 25, 2025 [1] Dividend Distribution Details - The cash dividend will be distributed based on a total share capital of 1,445,241,071 shares [1] - For individual shareholders holding unrestricted shares, the actual cash dividend after tax is 0.14 CNY per share if held for more than one year, while those holding for one year or less will have taxes deducted upon sale [3][4] - For shareholders holding restricted shares, the after-tax cash dividend is 0.126 CNY per share due to a 10% withholding tax [4][5] Taxation Information - Individual shareholders with shares held for over one year are exempt from personal income tax on dividends [3] - For foreign institutional investors (QFII), the same 10% withholding tax applies, resulting in an after-tax dividend of 0.126 CNY per share [5] - Other institutional investors are responsible for their own tax obligations, receiving the full 0.14 CNY per share [5]
宁波富达(600724) - 宁波富达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2025-06-16 10:15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 A 股每股现金红利0.14元 相关日期 | 股份类别 | 股权登记日 | 最后交易日 | 除权(息)日 | 现金红利发放日 | | --- | --- | --- | --- | --- | | A股 | 2025/6/24 | - | 2025/6/25 | 2025/6/25 | 证券代码:600724 证券简称:宁波富达 公告编号:2025-025 宁波富达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差异化分红送转: 否 一、 通过分配方案的股东大会届次和日期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经公司2025年 5月 19 日的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 分配方案 截至股权登记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 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3. 分配方案: 本次利润分配以方案实施前的公司总股本1,445,241,071股为基数,每股派发 现金红利0.14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2 ...
宁波富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选举职工董事及调整部分专门委员会委员的公告
Shang Hai Zheng Quan Bao· 2025-05-21 18:59
证券代码:600724 证券简称:宁波富达 公告编号:2025-022 宁波富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选举职工董事及调整部分专门委员会 委员的公告 特 别 提 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 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宁波富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5月20日召开职工大会选举第十一届董事会职工董 事。同日,召开第十一届十四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同意公 司对相关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进行调整。 一、选举职工董事的情况 登录新浪财经APP 搜索【信披】查看更多考评等级 证券代码:600724 证券简称:宁波富达 公告编号:2025-023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其中职工董事1名,由公司职工 大会选举产生。公司于2025年5月20日召开职工大会,选举章庆祝先生(简历附后)为公司第十一届董 事会职工董事,任期至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二、调整部分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情况 公司于2025年5月19日召开了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 ...
宁波富达: 宁波富达十一届十四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Zheng Quan Zhi Xing· 2025-05-21 10:12
宁波富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第十一届十四次董事会于 2025 年 5 月 人,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及其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表决通过了以下议案: 证券代码:600724 证券简称:宁波富达 公告编号:2025-023 宁波富达股份有限公司 十一届十四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特 别 提 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与银行开展反向保理供应链金融业务暨为控股子公 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并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和金融机构要求在该综合授 信额度范围内办理反向保理供应链金融业务,担保金额、担保期限等事项以实际签署 的协议为准。 表决情况: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特此公告。 宁波富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一、审议通过《关于调整部分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披露的《宁波 富达关于选举职工董事及调整部分专门委员会委员的公告》。 表决情况:7 ...
宁波富达(600724) - 宁波富达关于终止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相关主体买卖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2025-05-21 10:01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特别提示: 经自查,本次交易核查范围内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在自查期间内均不存在买卖公司 股票的情况。 证券代码:600724 证券简称:宁波富达 公告编号:2025-024 宁波富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终止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相关主体买卖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特 别 提 示 宁波富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于 2025 年 1 月 17 日披露《宁波富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暨签署投资合作意向协议的提 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5-001),公司拟以现金方式通过股权受让或增资的方式, 取得宁波晶鑫电子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晶鑫材料")不少于 45%股权,同时晶鑫 材料的股东侯小宝通过向上市公司委托或让渡不少于 6%表决权的方式,保证上市公司 拥有晶鑫材料的表决权股权比例不低于 51%(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2025 年 5 月 10 日,公司披露《关于终止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公告》(公告编 号:2025-020),经公司充分审慎研究, ...
宁波富达(600724) - 宁波富达关于选举职工董事及调整部分专门委员会委员的公告
2025-05-21 10:01
宁波富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5月20日召开职工大会选举 第十一届董事会职工董事。同日,召开第十一届十四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 整部分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同意公司对相关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进行调 整。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证券代码:600724 证券简称:宁波富达 公告编号:2025-022 宁波富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选举职工董事及调整部分专门委员会委员的公告 特 别 提 示 | 3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 徐衍修(独董) | 郑铭钧、邱妘(独董) | | --- | --- | --- | --- | | 4 | 战略与 ESG 委员会 | 郑铭钧 | 阮青松(独董)、赵勇 | 特此公告。 宁波富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22日 附:职工董事简历 一、选举职工董事的情况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其中职工 董事1名,由公司职工大会选举产生。公司于2025年5月20日召开职工大会,选举章庆 祝先生(简历附后 ...
宁波富达(600724) - 宁波富达十一届十四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2025-05-21 10:00
十一届十四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特 别 提 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宁波富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第十一届十四次董事会于 2025 年 5 月 20 日以现场加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为 7 人,实际参与表决董事 7 人,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及其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表决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调整部分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披露的《宁波 富达关于选举职工董事及调整部分专门委员会委员的公告》。 表决情况: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证券代码:600724 证券简称:宁波富达 公告编号:2025-023 宁波富达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拟向杭州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 20,000 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其中 8,000 万元 作为反向无追索权保理专项额度。公司将反向无追索权保理额度分配至控股子公司, 其中向蒙自瀛州水泥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 ...
宁波富达: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关于宁波富达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Zheng Quan Zhi Xing· 2025-05-19 13:27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贵公司的委托,指派律师出席并见证 贵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会议")。 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 26 号新闻大厦 7 层、8 层 电话:010-88004488/66090088 传真:010-66090016 邮编:100005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 关于宁波富达股份有限公司 国枫律股字2025A0227 号 致:宁波富达股份有限公司(贵公司) 本所律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 (以下简称"《股 东会规则》")、 《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证券法律业务管 理办法》")、 《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 (以下简称"《证券法律业务执 业规则》")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贵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 章程》")的规定,就本次会议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 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事宜,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对本法律意见书的出具,本所律师特作如下声明: 律师同意将本法律 ...
宁波富达: 宁波富达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Zheng Quan Zhi Xing· 2025-05-19 13:27
| | 同意 | | 反对 | | | 弃权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票数 比例(%) | | 票数 | | 比例(%) | | | 票数 | 比例(%) | | 持股 5%以上 | | | | | | | | | | | 普通股股东 | 1,112,148,455 100.0000 | | | 0 | 0.0000 | | 0 | 0.0000 | | | 持 股 | 1%-5% | | | | | | | | | | 普通股股东 | 0 0.0000 | | | 0 | 0.0000 | | 0 | 0.0000 | | | 持股 1%以下 | | | | | | | | | | | 普通股股东 | 7,874,547 | 87.1874 | 1,097,200 | | 12.1482 | 60,000 | | 0.6644 | | | 其中:市值 | | | | | | | | | | | 通股股东 | 2,453,100 90.8757 | | 186,300 | | 6.901 ...
宁波富达(600724) -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关于宁波富达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2025-05-19 13:00
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 26 号新闻大厦 7 层、8 层 电话:010-88004488/66090088 传真:010-66090016 邮编:100005 国枫律股字[2025]A0227 号 致:宁波富达股份有限公司(贵公司)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贵公司的委托,指派律师出席并见证 贵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会议")。 本所律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下简称"《股 东会规则》")、《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律业务管 理办法》")、《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以下简称"《证券法律业务执 业规则》")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贵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 章程》")的规定,就本次会议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 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事宜,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对本法律意见书的出具,本所律师特作如下声明: 1.本所律师仅就本次会议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现场会议人员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