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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城水务:广西绿城水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度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2024-03-26 08:48
2023 年 10 月 15 日,公司审委会召开 2023 年第 5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续聘 2023 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审委会对致同所的资质 条件、执业记录、质量管理水平、诚信状况、独立性、过往审计工作情况等进行 了核查和评价,认为致同所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质,服务过众多上 市公司、大型国有企业及民营企业,具有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能力与经验, 能够满足公司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要求,且在以往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过程 中,较好的完成了历次年度审计工作,为此,同意聘任致同所担任公司 2023 年 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广西绿城水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3 年度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国有企业、上 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广西绿城水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委会")勤勉尽责、认真履职,对致同会计师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致同所 ...
绿城水务:广西绿城水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2024-03-26 08:48
证券代码:601368 证券简称:绿城水务 公告编号:2024-013 广西绿城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基于谨慎性原则,为了更加真实、公允地反 映广西绿城水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财务状况与2023年度的经营成果, 公司对截至2023年12月31日合并报表范围内存在可能发生减值迹象的资产计提了减值 准备,并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资产范围和金额 对于应收账款、合同资产,无论是否存在重大融资成分,公司始终按照相当于整 1 单位:元 项目名称 2023 年度计提金额 1、信用减值损失 43,365,924.06 其中:应收账款坏账损失 43,298,630.63 其他应收款坏账损失 67,293.43 2、资产减值损失 1,198,915.97 其中:合同资产减值损失 1,198,915.97 合计 44,564,840.03 个存续期内 ...
绿城水务:广西绿城水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2024-03-26 08:48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广西绿城水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及《广西绿城 水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的相关规定,在报告期内,广 西绿城水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 委会")本着公正、客观、独立的原则,认真履行职责。现就审委会 2023 年度履 职情况报告如下: 广西绿城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3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一、审计委员会组成 2023 年 1 月 30 日,公司按照法定程序选举产生第五届审委会,审委会由独 立董事何焕珍女士、独立董事梁戈夫先生、独立董事许春明先生、董事黄东海先 生、董事曹壮先生组成,审委会主任委员由独立董事、注册会计师何焕珍女士担 任。7 月 27 日,董事曹壮先生因工作变动辞去公司董事和审委会委员职务。审 委会的人员组成及变动情况符合监管要求及《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 会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 二、审计委员会 2023 年会议召开情况 2023 年,审委会共召开了 5 次会议,全体委员均亲自出席会议。会议具体 情况如下: | 序 ...
绿城水务:广西绿城水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梁戈夫)
2024-03-26 08:48
广西绿城水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2023 年度述职报告 作为广西绿城水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严 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 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等规定和要求, 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勤勉尽责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和义务,积极发 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合法权益,对董事会的科 学决策、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发展都起到了积极作用。现将2023年度的履职情况报 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梁戈夫,男,1956 年 5 月出生,研究生学历,教授、博士生导师。现任公 司独立董事,广西大学二级教授,皇氏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广西农投糖 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曾用名:南宁糖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曾担任广西 大学(商学院)MBA中心主任、糖业经济贸易研究室副主任、一方企业诊断策划研 究中心主任,广西皇氏甲天下乳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广西南城百货股份有 限公司独立董事。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 ...
绿城水务:广西绿城水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许春明)
2024-03-26 08:48
本人作为广西绿城水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严 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 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等规定和要求, 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勤勉尽责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和义务,积极发 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合法权益,对董事会的科 学决策、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发展都起到了积极作用。现将2023年度的履职情况报 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许春明,男,1962 年 3 月出生,研究生学历,具有律师执业资格。现任公 司独立董事,广西欣源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曾担任南宁地区中级法院审判员、庭 长,广西欣和律师事务所副主任、合伙人,南宁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南宁糖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皇氏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报告期内,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 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会议情况 广西绿城水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2023 年度述职报告 报告期内,本人依法依规出席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认 ...
绿城水务:广西绿城水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专项意见
2024-03-26 08:48
广西绿城水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广西绿城水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现有独立董事 3 人,分别为梁戈夫、许春明、何焕珍。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 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关于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及 评估的有关工作要求,公司独立董事对自身的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自 查,并将自查情况提交了董事会。经核查公司独立董事梁戈夫、许春 明、何焕珍任职经历及其签署的相关自查文件,上述人员未在公司担 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 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 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其他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公司 独立董事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 要求。 广西绿城水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对独立董事 独立性自查情况专项意见 2024 年 3 月 27 日 ...
绿城水务:广西绿城水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何焕珍)
2024-03-26 08:48
广西绿城水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2023 年度述职报告 2023年度,本人作为广西绿城水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 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 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等 规定和要求,勤勉尽责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和义务,积极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 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合法权益,现将主要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1 票和弃权票。 (二)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情况 本人还担任公司董事会下设的审计、战略与投资、薪酬与考核专门委员会委 员,并担任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报告期内,本人出席审计委员会会议5次,战 略与投资委员会会议2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1次。在历次专委会中,我充分 发挥会计专业优势,认真分析各项议题,积极参与研究讨论,从降低企业经营和 投资风险等角度,提出专业意见及合理化建议,为进一步促进董事会决策效率及 水平的有效提升贡献力量。 何焕珍,女,1973 年 3 月出生,大学本科学历,具有高级会计师、注册会 计师资格。现任公司独立董事,广西同瑞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副所长,南宁同 ...
绿城水务:广西绿城水务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2024-03-26 08:48
广西绿城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广西绿城水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致同所")作为 2023 年度年报审计会计师事务所。根 据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及证监会颁布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 所管理办法》,公司对致同所 2023 年度审计工作履职情况进行了评估。经评估, 在 2023 年度审计过程中,致同所较好地履行了独立、勤勉、尽责的工作义务, 公允、准确、及时地发表了审计意见,评估事项具体情况如下: 一、资质条件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 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 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 施、纪律处分。 三、质量管理水平 致同所建立有较完善的管理制度和质量内控制度,现行制度包括质量控制制 度、行政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人力资源制度、绩效考核、IT 应用管理制 度等共计 92 项,建立了相关的质量控制体系,分别制定了财务报表审计质量控 制程序、项目组内指导监督与复核程序、 ...
绿城水务:广西绿城水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细则
2024-03-11 08:49
广西绿城水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中的重 要作用,更好的维护中小股东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 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广西绿城水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设立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并制 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是指全部由公司独立董事参加,为履行独立董事 职责专门召开的会议。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应当按照法律行 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 行职责,在董事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中发挥参与决策、监 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第二章 职责权限 第四条 下列事项应当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讨论,并由全体独立董事过 半数同意后,方可提交董事会审议: (四)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事项。 第五条 独立董事行使下列特别职权前应当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讨论后, 方可行使: (一)独立聘请中介机构 ...
绿城水务:广西绿城水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预算管理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4-03-11 08:49
第一章 总则 广西绿城水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预算管理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预算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至少包括一名会计专业的独立董 事。 第四条 预算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三分之一以上 董事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一条 为建立健全公司内部监督约束机制,确保公司生产经营有序运行及 战略规划有效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广 西绿城水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 设立董事会预算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预算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预算委员会是公司董事会下设的专门机构,主要负责确定公司预算 编制的总原则,组织编制和修订公司年度预算计划,审核公司年度决算报告等工 作。 第五条 预算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董事会选定的董事担任, 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 第六条 预算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董事会应根据上述第 三条至第五条的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第七条 公司融资财务部负责起草公司各类预算计划、编制各类决算报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