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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城水务:广西绿城水务股份有限公司资产交易管理办法
2024-08-06 07:33
广西绿城水务股份有限公司资产交易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广西绿城水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子公司 资产交易行为,加强公司资产交易管理,防范国有资产流失,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 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378号)、《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监督管理办法》(国务院 国资委、财政部令第32号)、《关于企业国有资产交易流转有关事项的通知》( 国资发产权规〔2022〕39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监督管理办 法》(桂国资发〔2018〕2号)以及国家、自治区、南宁市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 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五条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资产交易标的应当权属清晰,不存在法律法规禁 止或限制交易的情形。已设定担保物权的资产交易,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 国民法典》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涉及政府公共管理事项的,应当依法报政府 有关部门审核。 第六条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交易行为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应符合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 1 第二章 决策管理 第二条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含各级全资、控股以及实际控制的子公司)的 资 ...
绿城水务:广西绿城水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订六景工业园区水质净化厂、六景工业园区南部水质净化厂特许经营协议的公告
2024-08-05 09:04
证券代码:601368 证券简称:绿城水务 公告编号:2024-030 广西绿城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六景工业园区水质净化厂、六景工业园区南部水质净化厂 特许经营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广西绿城水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7月2日召开第五届董 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再次参与六景工业园区水质净化厂、六景工业园 区南部水质净化厂特许经营项目投标的议案》,同意与武汉天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天源环保")组成联合体,参与六景工业园区水质净化厂、六景工业园区南 部水质净化厂特许经营项目投标。公司于2024年7月10日收到广西建隆工程咨询有限公 司发来的《中标通知书》,公司与天源环保组成的联合体中标六景工业园区水质净化 厂、六景工业园区南部水质净化厂特许经营社会资本方采购项目,项目建设内容、投 资估算、回报机制等基本情况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广西绿 城水务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2024-024)、《广西 ...
绿城水务:广西绿城水务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4-07-18 09:33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广西绿城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1368 证券简称:绿城水务 公告编号:2024-029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 9 | | --- | --- | |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 503,499,084 | |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 57.0231 | | 份总数的比例(%) | |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黄东海主持本次会议。大会采取现 场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本次股东大会的所有议案。本次会议的召集、召 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及表决方式均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 关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 ...
绿城水务:广西智尔律师事务所关于广西绿城水务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2024-07-18 09:33
广西智尔律师事务所 关于广西绿城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 致:广西绿城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 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22 年修订)》(以下简称"《股东大会规则》")等法 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广西绿城水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的要求,广西智尔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广西绿城 水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指派律师出席公司 2024 年第 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并就本次股东大会出具法律意 见。 本所声明:本所律师仅对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程序、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 员资格、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及会议决议发表法律意见,并不对本 次股东大会所审议的议案、议案所涉及的数字及内容发表意见。本所律师同意将 本法律意见书随本次股东大会其他信息披露资料一并公告。 广西智尔律师事务所 关于广西绿城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 ZR-G-202 ...
绿城水务:广西绿城水务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材料
2024-07-11 08:11
广西绿城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广西绿城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材料 广西绿城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材料 二〇二四年七月十八日 广西绿城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材料 目 录 |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1 | | --- | |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议程 2 | | 议案一:关于修订广西绿城水务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制度的议案 3 | | 议案二:关于修订广西绿城水务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4 | | 议案三: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5 | 广西绿城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材料 尊敬的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为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保证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根据中国证 监会《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 定,特制定本须知,请出席股东大会的全体人员遵照执行。 一、会议期间,参加会议的全体人员应以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保证会议的正常 秩序和议事效率为原则,认真履行法定义务,自觉遵守会议 ...
绿城水务:广西绿城水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标六景工业园区水质净化厂、六景工业园区南部水质净化厂特许经营社会资本方采购项目的公告
2024-07-11 08:04
证券代码:601368 证券简称:绿城水务 公告编号:2024-028 六景工业园区水质净化厂工程项目建设地点位于横州市六景镇六景工业园,拟新 建水质净化厂 1 座,总规模 12 万 m³/d,其中拟近期实施一期工程建设规模 5 万 m³/d。 关于中标六景工业园区水质净化厂、六景工业园区南部水质净化厂 特许经营社会资本方采购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广西绿城水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7月10日收到广西建隆 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发来的《中标通知书》,确认公司作为牵头人,与武汉天源环保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源环保")组成联合体,中标六景工业园区水质净化厂、六景 工业园区南部水质净化厂特许经营社会资本方采购项目,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名称:六景工业园区水质净化厂、六景工业园区南部水质净化厂特许 经营社会资本方采购 (二)实施机构:本项目由横州市人民政府授权横州市住建局作为项目实施机构 (三)建设内容 六景工业园区水质净化厂、六景工业园区南部水 ...
绿城水务(601368) - 2024 Q2 - 季度业绩预告
2024-07-09 08:28
Financial Performance Forecast - The company expects a net profit attributable to shareholders of the parent company for the first half of 2024 to be between 65 million and 75 million yuan, an increase of 29.42 million to 39.42 million yuan compared to the same period last year, representing a year-on-year increase of 82.67% to 110.77%[3]. - The net profit attributable to shareholders of the parent company, after deducting non-recurring gains and losses, is expected to be between 55 million and 65 million yuan, an increase of 26.57 million to 36.57 million yuan compared to the same period last year, representing a year-on-year increase of 93.43% to 128.60%[4]. - The total profit for the same period last year was 40.89 million yuan, with a net profit attributable to shareholders of the parent company of 35.58 million yuan, and a net profit after deducting non-recurring gains and losses of 28.43 million yuan[5]. Factors Influencing Profit - The company attributes the significant increase in profit to a rise in water sales and sewage treatment volume, leading to a substantial increase in main business revenue, along with net gains from foreign currency borrowings due to exchange rate fluctuations[6]. Audit and Confirmation - The performance forecast data has not been audited by registered accountants and is subject to change based on the final financial report[7]. - The company has not identified any major uncertainties that could affect the accuracy of this performance forecast[7]. - The preliminary financial data provided is subject to final confirmation in the official half-year report to be released by the company[8].
绿城水务:广西绿城水务股份有限公司发展战略管理制度
2024-07-02 10:11
(一)目标可行原则。战略目标的设定,应具有一定的前瞻性和适当的挑战性,使 战略目标通过一定的努力可以实现,并能够使长期目标与短期目标有效衔接。 (二)资源匹配原则。根据各职能部门、单位与战略目标的匹配程度进行资源配置。 广西绿城水务股份有限公司发展战略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适应广西绿城水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发展需要,增强 核心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规范公司战略规划管理工作,并保证下属子公司与公司 整体战略方向和目标的一致性,根据财政部等五部委颁布的《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 《企业内部控制配套指引》和南宁市国资委《关于印发南宁市国有企业发展战略和规划 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南国资发〔2014〕1 号)等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发展战略,是指公司在对现实状况和未来趋势进行综合分析和 科学预测的基础上,制定并实施的长远发展目标与战略规划。 第三条 战略管理原则 第四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本部及下属全资、控股子公司。 第二章 管理职责 第五条 公司董事会是战略规划的决策机构,其主要职责包括: (一)审批公司发展战略管理制度; (二)审批公司战略规划方案; (三)审批公司战略 ...
绿城水务:广西绿城水务股份有限公司企业负责人履职待遇、业务支出管理实施细则(2024年7月修订)
2024-07-02 10:09
广西绿城水务股份有限公司企业负责人履职待遇、 业务支出管理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 浪费条例》精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国家、 自治区及南宁市关于合理确定并严格规范国有企业负责人履职待遇、业务支出的意见 精神,以及中共南宁市委办公厅 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南宁市贯彻落实<广 西壮族自治区关于合理确定并严格规范国有企业负责人履职待遇、业务支出的意见> 的实施办法》的通知(南办发〔2015〕55 号)、《关于印发南宁市国资委履行出资人职 责企业负责人履职待遇、业务支出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南国资委〔2017〕92 号)、 《南宁建宁水务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企业负责人履职待遇、业务支出管理实施细 则》要求,结合广西绿城水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实际,制定本实施 细则。 第二条 本实施细则适用于公司企业负责人,包括党委书记、董事长、总经理、 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副总经理、总工程师、总经济师、总会计师。 第三条 本实施细则所称履职待遇是指为企业负责人履行工作职责提供的工作 保障和条件,主要包括公务用 ...
绿城水务:广西绿城水务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24年7月修订)
2024-07-02 10:09
广西绿城水务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加强广西绿城水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投资 者和潜在投资者(以下统称"投资者") 之间的沟通,促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进一 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实现公司价值最大化和股东利益最大化,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指引》、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 和《广西绿城水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本 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是指公司通过便利股东权利行使、信息披露、互动交流和 诉求处理等工作,加强与投资者及潜在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 认同,以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和企业整体价值,实现尊重投资者、回报投资者、保护投资 者目的的相关活动。 (五)增加公司信息披露透明度,改善公司治理。 第四条 投资者关系工作的基本原则 (一)合规性原则。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应当在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的基础上开 展,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行业规范和自律规则、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