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reencity Water(6013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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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城水务: 广西绿城水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公司名称、注册地址、经营范围、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的公告
Zheng Quan Zhi Xing· 2025-06-24 17:18
Core Viewpoint - Guangxi Greentown Water Co., Ltd. plans to change its name, registered address, and business scope, cancel the supervisory board, and amend its articles of association to enhance corporate governance and better reflect its strategic development direction [1][2][3]. Group 1: Name and Address Change - The company will change its Chinese name from "Guangxi Greentown Water Co., Ltd." to "Guangxi Greentown Water Group Co., Ltd." and its English name accordingly [1][2]. - The registered address will be changed from "No. 4, Education Road, Nanning Overseas Chinese Investment Zone, Wuming District, Nanning City" to "No. 13, Guiya Road, Qingxiu District, Nanning City" [2]. Group 2: Business Scope Adjustment - The business scope will be adjusted to include water production and sales, construction and operation of water supply and drainage facilities, sewage treatment, and various technical services related to water management [6][7]. Group 3: Cancellation of Supervisory Board - The supervisory board will be abolished, and its functions will be transferred to the audit committee of the board of directors to improve corporate governance [2][3]. Group 4: Amendments to Articles of Association - Amendments to the articles of association will be made to reflect the changes in the company's name, governance structure, and business scope [1][3].
绿城水务(601368) - 广西绿城水务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制度(2025年6月修订)
2025-06-24 10:01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广西绿城水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对外担 保行为,防范财务风险,确保公司经营稳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下简称"《民法典》")《上市公司监管 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广西绿城水务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 定本制度。 广西绿城水务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所属子公司,所属子公司是指纳入公司合并会计报表 的各级子公司。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担保是指公司(含公司所属各级子公司,下同)以第三人 身份为他人提供的保证、抵押或质押,包括公司为所属子公司提供的担保。 本制度所称对外担保总额是指包括公司对所属子公司担保在内的公司对外担保总额 与公司所属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之和。 第四条 公司对外担保应当遵循合法、审慎、互利、安全的原则,严格控制担保风险。 公司全体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应审慎对待和严格控制对外担保产生 ...
绿城水务(601368) - 广西绿城水务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2025年6月修订)
2025-06-24 10:01
广西绿城水务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广西绿城水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管理,切实保护公司和投资者的权益,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 理办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 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通过发行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向投资 者募集并用于特定用途的资金监管,但不包括公司为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募集的资金监 管。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超募资金是指实际募集资金净额超过计划募集资金金额的部 分。 第四条 公司募集资金应当专款专用。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应当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和相关法律法规,践行可持续发展理念,履行社会责任,原则上应当用于主营业务, 有利于增强公司竞争能力和创新能力。募集资金不得用于持有财务性投资,不得直接 或者间接投资于以买卖有价证券为主要业务的公 ...
绿城水务(601368) - 广西绿城水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2025年6月修订)
2025-06-24 10:01
广西绿城水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 会")颁布的《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及《上海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和《广西绿城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改善董事 会结构,强化对内部董事及管理层的约束和监督机制,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特制定本 制度。 (二)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 1%以上或者是公司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 东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三)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 5%以上的股东或者在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 1 任职的人员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第二章 一般规定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任何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公司主要 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 断关系的董事。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其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或者 个人的影响。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应当按照法律、行 ...
绿城水务(601368) - 广西绿城水务股份有限公司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2025年6月修订)
2025-06-24 10:01
广西绿城水务股份有限公司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第一条 为规范广西绿城水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的法 人治理结构,规范公司选举董事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 准则》、《广西绿城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有关规定, 并结合公司具体情况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本实施细则所指累积投票制,是指公司股东会在选举两名以上的董事时采 用的一种投票方式。即公司股东会选举董事时,出席股东会的股东(以下简称"出席股 东")所持的每一表决权股份拥有与拟选举董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权,股东既可以用所有的 投票权集中投票选举一位候选董事,也可以分散投票给数位候选董事。 (一)选举独立董事时,出席股东所拥有的投票权等于其所持有的股份总数乘以该 次股东会应选独立董事人数之积,该部分投票权只能投向该次股东会的独立董事候选人; (二)选举非独立董事时,出席股东所拥有的投票权等于其所持有的股份总数乘以 该次股东会应选出的非独立董事人数之积,该部分投票权只能投向该次股东会的非独立 董事候选人。 第六条 在选举董事候选人时,出席股东可以将其所拥有的投票权任意分配,投向 一人或多人, ...
绿城水务(601368) - 广西绿城水务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关联方交易(2025年6月修订)
2025-06-24 10:00
广西绿城水务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关联方交易 目 录 | 第一章 | 总 | 则 | 2 | | --- | --- | --- | --- | | 第二章 | | 关联方界定及其控制 | 5 | | 第三章 | | 关联交易及其控制 | 5 | | 第四章 | | 关联交易的报告与披露及其控制 | 10 | | 第五章 | 附则 | | 12 | 1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公司的关联交易行为,确保公司关联交易的公允性,维护公司 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企业会计准则第 36 号-关联方披露》、《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 称"《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5 号—交易与关 联交易》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广西绿城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控制目标: (一)使本公司在涉及关联交易的实际操作中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有章可循,防 范遭受外部处罚、经济损失和信誉损失; (二)防范违规行为、重大差错、舞弊、欺诈而导致损失; ...
绿城水务(601368) - 广西绿城水务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 (2025年6月修订)
2025-06-24 09:46
广西绿城水务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行为,保证股东会依法行使职权,提高股东会议事效率, 保障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 (2025 年修订)及《广西绿城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的规定,特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及本规则的相关 规定召开股东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会。公司全体董事应当 勤勉尽责,确保股东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四条 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 应当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 6 个月内举行。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出现《公 司法》规定的应当召开临时股东会的情形时,临时股东会应当在 2 个月内召开。 公司在上述期限内不能召开股东会的,应当报告中国证监会广西监管局(以 下简称"广西证监局")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说明原因并公告。 第五条 公司召开股东会,应当聘请律师对以下问题出具法律意见并公告 ...
绿城水务(601368) - 广西绿城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5年6月修订)
2025-06-24 09:46
广西绿城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 (2025 年 6 月修订) | | | 广西绿城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广西绿城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维护广西绿城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 "本公司")、股东、职工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以下简 称"《章程指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经南宁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南宁建宁水务集团有限责 任公司参与发起成立广西绿城水务股份有限公司(暂定名)的批复》(南国 资批〔2006〕31 号)及《关于同意南宁建宁水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将全资下 属企业的供水、污水处理相关资产作为发起设立广西绿城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的批复》(南国资批〔2006〕66 号)批准,以发起方式设立;于 2006 年 9 月 14 日在广西壮族自治区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统一 社会信用代码:91450000791346 ...
绿城水务(601368) - 广西绿城水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6月修订)
2025-06-24 09:46
广西绿城水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保护公司和股东的权益,规范本公司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 程序,规范董事的行为,明晰董事会的职责权限,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行 其职责,建立规范化的董事会组织架构及运作程序,保障公司经营决策高效、有 序地进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独 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及《广西绿城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订本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是公司经营管理的决策机构,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在《公司章程》和股东会的授权范围内,负责公司发展目标和重大经营活动的决 策,对股东会和全体股东负责。 (四)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五)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六)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发行债券或其他证券及上市方案; (七)拟订公司重大收购、收购本公司股票或者合并、分立、解散及变更公 司形式的方案; (八)在股东会授权范围内,根据公司相关制度,决定公司对外投资、 ...
绿城水务(601368) - 广西绿城水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公司名称、注册地址、经营范围、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的公告
2025-06-24 09:45
证券代码:601368 证券简称:绿城水务 公告编号:2025-017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 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广西绿城水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23 年修订)(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国证监会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 期安排》(以下简称"《过渡期安排》")以及《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 年修订)(以下简 称"《章程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变更公 司名称、注册地址、经营范围、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广西绿城水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的相关条款,具体如下: 一、本次变更公司名称、注册地址及经营范围情况 2.上述变更事项完成后,公司将对相关规章制度、证照和资质等涉及公司名称的文件等一 并进行相应修改、变更。 (一)变更公司名称、注册地址及经营范围情况 根据公司发展战略规划以及公司经营发展需要,拟将公司中文名称"广西绿城水务股份有 限公司"变更为"广西绿城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拟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