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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城水务(601368) - 广西绿城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预算管理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8月修订)
2025-08-22 10:43
广西绿城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预算管理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建立健全公司内部监督约束机制,确保公司生产经营有序运行及 战略规划有效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广 西绿城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 公司设立董事会预算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预算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预算委员会是公司董事会下设的专门机构,主要负责审议公司预算 管理制度,确定公司预算编制的总原则,组织编制和修订公司年度预算计划,审 核公司年度决算报告等工作。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预算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至少包括一名会计专业的独立董 事。 独立董事因辞职或者被解除职务导致预算委员会中欠缺会计专业的独立董 事的,应当自前述事实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完成补选。在改选出的独立董事就任 前,原独立董事仍应当按照法律法规、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规定 继续履行职责。 第四条 预算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三分之一以上 董事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预算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董事会选定的董事担任, 负 ...
绿城水务(601368) - 广西绿城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2025年8月修订)
2025-08-22 10:43
广西绿城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信息披露行为,加强信息披露事务管 理,促进公司依法规范运作,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上海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 下简称"《上市规则》")等规定及《广西绿城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 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要求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信息",是指对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已经或可能产 生较大影响或影响投资者决策的信息,以及其他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证券 监管部门要求或公司主动要求披露的信息。 本制度所称"信息披露",是指公司或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在规定的时间内,在指定 的媒体以规定的程序、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布前述信息并按规定报送证券监管部门的行为。 第三条 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主要包括定期报告、临时报告、招股说明书、募集说明 书、上市公 ...
绿城水务(601368) - 广西绿城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8月修订)
2025-08-22 10:43
广西绿城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强化董事会决策功能,充分发挥审计委员会对公司财务信息、内 部控制、内外部审计等工作的监督作用,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 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广西绿城水务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公司章程》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行使 《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的职权,主要负责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的审阅,公司 内部控制体系的评价与完善,公司内、外部审计的沟通、监督和核查等工作。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 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中的会计专业 人士担任,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在委员内选举,并报请董事会批准产 生。 1 第六条 审计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期 ...
绿城水务(601368) - 广西绿城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2025年8月修订)
2025-08-22 10:43
第三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是指登记在其名下和利用他人 账户持有的所有本公司股份。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从事融资融券交易的,其所持本公司股份还包括记载在其 信用账户内的本公司股份。 第四条 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不得转让: 广西绿城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加强对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现根 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 管理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以及《广西绿城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 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及买卖本公司股票行为的申 报、披露与监督。 (一)本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 (二)本人离职后半年内; (三)承诺一定期限内不转让并在该期限内的; (四)公司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立案 侦查,或者被行政处罚、判处刑罚未满六个月的; (五)本人因涉嫌与本公司有关的证券期货违法犯罪,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 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 ...
绿城水务(601368) - 广西绿城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8月修订)
2025-08-22 10:43
广西绿城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公司章程》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 主要负责制定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负责制定、审查 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对董事会负责。 第三条 本工作细则适用范围为在本公司领取薪酬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两名。 独立董事因辞职或者被解除职务导致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所占的 比例不符合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应当自前述事实发 生之日起六十日内完成补选。在改选出的独立董事就任前,原独立董事仍应当按 照法律法规、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规定继续履行职责。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 董事的三分之一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六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担任, 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在委员内选举,并报请董事会批准产生。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董事(非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 和薪酬管理 ...
绿城水务(601368) - 广西绿城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8月修订)
2025-08-22 10:43
本细则所称高级管理人员是指由董事会聘任的总经理、副总经理、总会计师、 财务负责人、总工程师、总经济师和董事会秘书。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产生,优化董事会及经营管理层 的组成,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 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广西绿城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 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以下简称"提 名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公司章程》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 负责对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人选、选择标准和程序进行选择并提出建议。 广西绿城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一)提名或者任免董事;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两名。 (二)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独立董事因辞职或者被解除职务导致提名委员会中独立董事所占的比例不 符合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的,应当自前述事实发生之 日起六十日内完成补选。在改选出 ...
绿城水务(601368) - 广西绿城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与投资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8月修订)
2025-08-22 10:43
第四条 战略与投资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 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战略与投资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公司董事长担任。 第一条 为适应公司战略发展需要,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确定公司发展规 划,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加强决策科学性,提高重大投资决策的效益和决策的质 量,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广西绿城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 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战略与投资委员会(以下简称"战略与投资委员会"),并 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战略与投资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公司章程》设立的专门工 作机构,主要负责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广西绿城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战略与投资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三条 战略与投资委员会成员由五名董事组成,其中应至少包括一名独立 董事。 独立董事因辞职或者被解除职务导致战略与投资委员会中独立董事所占的 比例不符合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应当自前述事实发 生之日起六十日内 ...
广西绿城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公司名称、注册地址、经营范围并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Core Viewpoint - The company has successfully completed the registration procedures for changes in its name, registered address, and business scope, along with the filing of its revised Articles of Association [1][2][3] Group 1: Company Name and Registration - The company name has been officially changed to Guangxi Greentown Water Group Co., Ltd. [2] - The registered capital of the company is 882,973,077 yuan [2] - The legal representative of the company is Huang Donghai [2] Group 2: Business Scope - The company’s business scope includes water production and supply, construction engineering, inspection and testing services, and on-site drinking water sales [2] - Additional general projects include wastewater treatment and recycling, municipal facility management, technical services, environmental protection monitoring, and resource management [2] Group 3: Articles of Association - The Articles of Association have been revised to comply with the requirements of the Guangxi Market Supervision Administration, with specific clauses being standardized [3] - Other than minor changes in numbering, the content of the Articles remains largely unchanged [3]
绿城水务(601368) - 广西绿城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5年8月修订)
2025-08-04 08:00
广西绿城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 | | | 广西绿城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广西绿城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维护广西绿城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 "本公司")、股东、职工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以下简 称"《章程指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经南宁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南宁建宁水务集团有限责 任公司参与发起成立广西绿城水务股份有限公司(暂定名)的批复》(南国 资批〔2006〕31 号)及《关于同意南宁建宁水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将全资下 属企业的供水、污水处理相关资产作为发起设立广西绿城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的批复》(南国资批〔2006〕66 号)批准,以发起方式设立;于 2006 年 9 月 14 日在广西壮族自治区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统一 社会信用代码:91450000791346584E。 第三条 公司于 2 ...
绿城水务(601368) - 广西绿城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公司名称、注册地址、经营范围并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2025-08-04 08:00
证券代码:601368 证券简称:绿城水务 公告编号:2025-023 公司取得了广西壮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广西市场监管 局")换发的《营业执照》,具体内容为: 公司名称:广西绿城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882,973,077 元 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法定代表人:黄东海 成立时间:2006 年 09 月 14 日 营业期限:长期 住所:南宁市青秀区桂雅路 13 号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自来水生产与供应;建设工程施工;检验检测服 务;现制现售饮用水。(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 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污水 处理及其再生利用;市政设施管理;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 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业务培训(不含教育培训、职业技能培训等需取得 许可的培训);水环境污染防治服务;水污染治理;环境保护监测;水资源管 理;环保咨询服务;环境应急治理服务;工程管理服务;住宅水电安装维护服 务;供应用仪器仪表制造;供应用仪器仪表销售;智能水务系统开发;水质污 染物监测及检测仪器仪表销售;环境监测专用仪器仪表销售;直饮水设备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