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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高速:吉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2023-10-26 08:22
证券代码:601518 证券简称:吉林高速 公告编号:临 2023-030 吉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在投资者保护能力方面,事务所执行总分所一体化管理,以购买职业保险为 主,2022 年购买职业责任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 11,600.00 万元,职业保险累计 赔偿限额和职业风险基金之和 17,740.49 万元。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 致的民事赔偿责任,职业风险基金计提或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近三年不 存在因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成立于 1999 年 1 月,2013 年 11 月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注册地: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 2 号万通金融中心 A 座 24 层,首席合伙人:姚庚春。 事务所 2022 年底 ...
吉林高速:吉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2023-09-07 11:31
吉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2023 年 9 月 7 日 经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吉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股东大会运作程序,提高议事效率,维护股东权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 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22年修订)和《吉林高速公路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它相关法 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召开股东大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 使权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大 会。公司全体董事应当勤勉尽责,确保股东大会正常召开和 依法行使职权。 股东大会应当在《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 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第三条 股东大会分为年度股东大会和临时股东大会。 年度股东大会每年召开 1 次,应当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 的 6 个月内举行。 公司在上述期限内不能召开股东大会的,应当报告公司 所在地证监会派出机构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称上交 ...
吉林高速:吉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2023-09-07 11:31
吉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2023 年 9 月 7 日 经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吉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 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其 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它有关规定,由 东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分立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东北高速 公路股份有限公司分立的批复》(证监许可[2010]194 号) 文批准,由原东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于 2010 年 3 月 1 日分立设立,在吉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取得企 业法人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号码为 220000000149648。 第三条 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获准挂牌上市。 第四条 公司注册名称:中文:吉林高速公路股份有 限公司,英文:Jilin Expressway Company Ltd. 第五条 公司注册地址:长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浦东 路 4488 号,邮编:130033。 办公地址:长春 ...
吉林高速:吉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参加高速公路行业上市公司集体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2023-09-07 11:31
证券代码:601518 证券简称:吉林高速 公告编号:临 2023-025 吉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参加沪市高速公路行业上市公司 集体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二、业绩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一)会议召开时间:2023 年 9 月 14 日(星期四) 上午 9:30-11:30,下午 14:00-17:00 (二)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 (网址:http://roadshow.sseinfo.com/) ● 会议召开方式:线上播放业绩讲解视频(上午),现场交流、视频直播和 网络文字互动(下午) ● 投资者可于 2023 年 9 月 13 日(星期三)16:00 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 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或通过公司邮箱(jlgs@jlgsgl.com)进行提问。 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吉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 2023 年 8 月 23 日在上海 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 ...
吉林高速:吉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企业负责人薪酬管理办法(修订)
2023-09-07 11:31
第三条 基本原则 吉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负责人薪酬管理办法(修订) (2023 年 9 月 7 日 经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目的和依据 为切实履行企业国有资产出资人职责,规范出资企业收 入分配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企业国有资产法》《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等有 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适用范围 本办法中企业负责人包括:董事长、党委书记、副董事 长、总经理、监事会主席、专职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工 会主席、副总经理、财务总监及董事会秘书。 本办法中企业负责人不包括兼职外部董事、职工董事和 公务员身份的监事会主席、监事、职工监事及市场化选聘的 职业经理人 (一)坚持报酬与风险、责任相一致; (四)坚持分配公正、透明、行为规范; (五)坚持企业负责人薪酬增长与职工工资增长相协调, 促进形成企业合理的工资收入分配关系。 第二章 管理机构 第四条 董事会是公司最高薪酬管理机构 (二)坚持报酬与经营业绩挂钩; (三)坚持激励与约束相统一机制; (一)企业负责人薪酬管理组织体系由公司党委会、董 事会、薪酬与考 ...
吉林高速:吉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
2023-09-07 11:31
吉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议事规则 (2023 年 9 月 7 日 经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吉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监事会议事和决策程序,依法维护监事会的监督职 能,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维护股东和员工的合法权益,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等法律 法规和《公司章程》(以下简称《章程》),特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监事会依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设立, 并行使对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监督权,保障股东、公 司和员工的利益不受侵犯。 第二章 监事 第三条 监事由股东代表和公司职工代表担任。公司职 工代表担任的监事不得少于监事人数的三分之一。 第四条 监事的任职资格: (一)具有与股东,职工和其他利益相关者进行广泛交 流的能力,能够维护所有者的权益; (三)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经 理对该公司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 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3年; (四)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公司、 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负有个人责任的 ...
吉林高速:吉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3-09-07 11:31
吉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3 年 9 月 7 日 经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公司董事会的议事和决策程序,促使 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行职责,提高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 维护董事会的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 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 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以及《公司章程》(以下简称《章程》)的规定, 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本规则对公司全体董事、董事会秘书、列席董 事会会议的监事、财务负责人和其他有关人员都具有约束力。 第二章 董事 第三条 公司董事为自然人。董事无需持有公司股份。 公司董事包括独立董事。 第四条 公司董事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担任公司的 董事: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二)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 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 5 年,或 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 5 年; (三)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经 理,对该公司、企业的破产负 ...
吉林高速:吉林开晟律师事务所关于吉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2023-09-07 11:31
法律意见书 吉林开晟律师事务所 关于吉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 致:吉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吉林开晟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吉林高速公路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指派袁丽萍律师、祁森律 师(以下简称"本所律师")出席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以 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现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 下简称《股东大会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吉林高速公 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吉林高速公路 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以下简称《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 则》)的有关规定,就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会议召集人 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的合法有效性发表法律 意见。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已对本次股东大会涉及的有关事 项及文件资料进行了必要的核查和验证,且公司已对前述资料的真实 性 ...
吉林高速:吉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3-09-07 11:31
证券代码:601518 证券简称:吉林高速 公告编号:临 2023-024 吉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 4 | | --- | --- | |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 1,293,160,561 | |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 68.4011 |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现场会议由董事长蒋涛先生主持。会议采用的 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 《股票上市规则》及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3 年 9 月 7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长春市经开区浦东路 4488 号公司四楼会议室 (三) ...
吉林高速:吉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023-08-31 08:26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二○二三年九月七日 长春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 | | | 1、 |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场会议须知························· | 3 | | --- | --- | --- | | 2、 |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 5 | | 3、 | 表决票填写说明··············································· | 7 | | 4、 |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9 | | 5、 | 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10 | | 6、 | 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15 | | 7、 | 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