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旗滨集团:旗滨集团关于调整2023年度为公司及子公司提供担保预计相关事宜的公告
2023-08-28 11:08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 证券代码:601636 | 证券简称:旗滨集团 | 公告编号:2023-085 | | --- | --- | --- | | 可转债代码:113047 | 可转债简称:旗滨转债 | | 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 2023 年度为公司及子公司提供担保预计相关事宜 的公告 2023 年 4 月 24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 2023 年度为控股子公司、孙公司续贷和新增银行贷款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为 保障公司及下属企业经营和发展的资金需求,进一步增强融资能力,提高融资效 率,公司 2023 年度拟在不超过 1,884,414 万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下同)额 度内为全资或控股子公司含后续纳入合并表范围新设或新进的子公司(以下简称 "子公司",下同)向银行融资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其中:为资产负债率低 于70%的子公司担保额度总额预计不超过1,779,414万元,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 的子公司担保额度总额预计不超过 105,000 万元 ...
旗滨集团:旗滨集团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2023-08-28 11:08
证券代码:601636 证券简称:旗滨集团 公告编号:2023-087 可转债代码:113047 可转债简称:旗滨转债 为了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行股票发行注册制的决策部署,以及贯 彻对独立董事制度改革的要求,加强资本市场基础制度建设,构建更有针对性、 有效性和包容性的持续监管规则体系,推动形成更加科学的上市公司治理制度体 系,促进上市公司质量提高,为企业持续发展提供有力的制度规范保障,中国证 监会与证券交易所进一步深入推进了上市公司监管法规体系修订工作。2023 年, 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陆续发布了修订后的一系列上市公司监管制度。 为切实提高公司的规范运作水平,保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 益,全面贯彻落实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最新的上市公司监管法规体系和 监管工作要求,进一步提升上市公司质量,公司决定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 行修订。 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 ...
旗滨集团:旗滨集团总裁工作细则
2023-08-28 11:08
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总裁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建立现代企业管理机制,保证公司管理层贯彻执行和组织实施董事 会决议,切实履行公司日常经营管理的职权职责,明确总裁及公司其他高级管理 人员的职权、职责,规范总裁的行为,保证管理层正确行使职权,承担义务,依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 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 范运作》和《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特 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公司设总裁一名。总裁主持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和管理工作,组织实施 董事会决议,对董事会负责。根据经营管理需要,设副总裁若干名,财务总监一 名。副总裁、财务总监由董事会根据总裁的提名聘任或解聘,任期三年(至同届 董事会届满为止),可连聘连任。董事可受聘兼任副总裁、财务总监。 副总裁协助总裁管理公司的生产和经营。财务总监协助总裁拟定公司的目标 资本结构、战略规划,组织领导本公司的财务管理、成本管理、预算管理、会计 核算和会计监督等方面的工作,组织规划公司资金筹措方案,完善公司会计制度 和管理,参与公司重要经济问题 ...
旗滨集团:旗滨集团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2023-08-28 11:08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募集资金是指公司依法定程序提出申请,经中国证券监督管 理委员会核准,以公开发行证券(包括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配股、增发、发行可转换公 司债券、分离交易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权证等)以及非公开发行股票向投资者募集并用 于特定用途的资金,但不包括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募集的资金。募集 的资金到位后,公司应及时办理验资手续,并由符合《证券法》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 出具验资报告。 第三条 募集资金原则上应当用于主营业务。董事会应当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可行性进行充分论证,确信投资项目具有较好的市场前景 和盈利能力,有效防范投资风险,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在公开募集前,应根据公司 发展战略、主营业务、市场形势和国家产业政策等因素,对募集资产拟投资项目可行性 进行充分论证,明确拟募集资金金额、投资项目、进度计划、预期收益等,并提请公司 股东大会批准。 第四条 公司应当审慎使用募集资金,保证募集资金的使用与发行申请文件的 承诺相一致,不得随意改变募集资金的投向。公司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募集 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出现严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情形时,应当及时 公告。 ...
旗滨集团:旗滨集团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董事会说明
2023-08-28 11:08
15 旗滨集团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董事会说明 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事项的说明 根据《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企业会计准则》《上海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董事会对《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进行了审核,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本次公司根据财政部 2022 年 11 月 30 日颁布的《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 释第 16 号>的通知》(财会[2022]31 号)要求,公司自 2023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会 计准则解释第 16 号相关内容。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 和现金流量不产生重大影响。 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属于根据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家统一 的会计制度要求的会计政策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企业会计准则》的有 关规定,依照调整后的会计政策所披露的会计信息更为科学合理,有利于真实、 全面、客观地反映公司的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未涉及损益,不影响未分 配利润,不会对公司 2023 年及变更前的合并财务报表总资产、负债总额、净资 产及净利润产生重大影响。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 ...
旗滨集团:旗滨集团关于向全资孙公司增资的公告
2023-08-28 11:06
证券代码:601636 证券简称:旗滨集团 公告编号:2023-086 可转债代码:113047 可转债简称:旗滨转债 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全资孙公司增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二、本次增资对象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湖南旗滨光能科技有限公司; 增资标的名称:浙江宁海旗滨新能源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海新 能源"),系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湖南旗 滨光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旗滨光能")的全资子公司。 增资主体:湖南旗滨光能科技有限公司。 增资方式及金额:旗滨光能以自有资金向宁海新能源增资57,000万元人 民币,增资完成后宁海新能源的注册资本由人民币3,000万元增加至60,000万元。 本次增资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增资情况概述 宁海新能源是公司光伏业务板块全资子公司旗滨光能的全资子公司,是旗滨 光能的统一业务服务平台,承担旗滨光能部分基地光伏玻璃对外销售业务,并承 担了沙巴旗滨光伏新材料(马来西亚)有限公司原材 ...
旗滨集团:旗滨集团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2023-08-28 11:06
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信息披露,促进公司 依法规范运作,维护公司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国家 有关法律、法规、证券监管部门的相关规范性文件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以下简称"《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信息披 露事务管理》《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2 号—业务办理》《株洲旗滨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信息披露是指达到证券监管部门关于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标准 要求,根据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证券监管部门的规范性文件,将可能对公司股 票及衍生品种价格产生较大影响而投资者尚未得知的重大信息,在规定时间内,通过规 定的媒体,以规定的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布,并在证券监管部门备案。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的信息披露直通车(以下简称"直通车")是指公司按照信息披 露直通车指引的规定,通过上海证券 ...
旗滨集团:旗滨集团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和买卖公司股票管理制度
2023-08-28 11:06
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和买卖公司股票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对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 的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监会 《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上市 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8 号-股份变动管理》、《上市公司股东及董 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 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中"公司"或"本公司"均指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高级管理人员指 公司总裁、副总裁、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以及《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认定的其他 人员。 第四条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是指登记在其名下 的所有本公司股份。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从事融资融券交易的,还包括 在其信用账户内的本公司股份,股份变动也应当遵守本规定办理。 公司董事、监事和 ...
旗滨集团:旗滨集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2023-08-28 11:06
| 第一章 | 总则 1 | | --- | --- | | 第二章 | 股东大会的召集 1 | | 第三章 | 股东大会的提案与通知 3 | | 第四章 | 会议登记 5 | | 第五章 | 股东大会的召开 6 | | 第六章 | 股东大会的表决和决议 8 | | 第七章 | 股东大会记录 13 | | 第八章 | 处罚 14 | | 第九章 | 附则 14 | 第一章 总则 (一) 董事人数不足《公司法》规定的法定最低人数,或者章程所定人数的三分之 二时; 第六条 董事会应当在上述第二章之第四条、第五条规定的期限内按时召集股 东大会。 公司在上述规定的期限内不能召开股东大会的,应当报告公司所在地中国证券监督 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和公司股票挂牌交易的证券交易所(以 下简称"证券交易所"),说明原因并公告。 第七条 独立董事有权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对独立董事要求召开 临时股东大会的提议,董事会应当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在收到提议 第一条 为维护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公司股东的 合法权益,明确股东大会的职责权限,提高股东大会议事效率,保证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