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旗滨集团:旗滨集团金融衍生品业务内部控制制度(修订稿)
2023-09-26 10:41
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内部控制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以下简称"本 公司"、"公司")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及相关信息披露工作,加强对金融衍生 品交易业务的管理,防范投资风险,健全和完善公司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机 制,确保公司资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期货和衍生品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5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内 部控制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 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金融衍生品交易是指期货交易以外的,以互换合约、 远期合约和非标准化期权合约及其组合为交易标的的交易活动。衍生品的基础资 产既可以是证券、指数、利率、汇率、货币、商品等标的,也可以是上述标的的 组合;既可采取实物交割,也可采取现金差价结算;既可采用保证金或担保进行 杠杆交易,也可采用无担保、无抵押的信用交易。 公司开展的金融衍生品交易是 ...
旗滨集团:旗滨集团关于职工代表大会决议公告
2023-09-26 10:41
证券代码:601636 证券简称:旗滨集团 公告编号:2023-096 可转债代码:113047 可转债简称:旗滨转债 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职工代表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职工代表大会于 2023 年 9 月 25 日上午 10:00 在公司会议室(深圳市南山区桃源街道龙珠四路 2 号方大城 T1 栋 36 楼)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会议职工代表 228 人, 实际参加会议职工代表 166 人,公司部分董监高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 主持、表决均符合《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上海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 程》《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职工代表大会制度》的有关规定。经与会职工 代表认真讨论研究,就下述事项作出如下决议: 源为员工合法薪酬、自筹资金以及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本期员工持股计划 股票来源为公司回购专用账户回购的股份。截至目前,公司回 ...
旗滨集团: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事业合伙人持股计划管理办法(修订稿)
2023-09-26 10:41
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事业合伙人持股计划管理办法 (修订稿) 二〇二三年九月 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事业合伙人持股计划管理办法(修订稿) 目录 | 第一章 | 总则 | 3 | | --- | --- | --- | | 第二章 | 本持股计划的制定 | 4 | | 第三章 | 本持股计划的管理 | 13 | | 第四章 | 本持股计划资产构成及权益分配 | 21 | | 第五章 | 本持股计划的变更、终止及持有人权益的处置 | 23 | | 第六章 | 公司与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 | 30 | | 第七章 | 附则 | 32 | 2 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事业合伙人持股计划管理办法(修订稿)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旗滨集团") 事业合伙人持股计划(以下简称 "本持股计划")的实施与管理,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实施 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 ...
旗滨集团:旗滨集团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修订稿)
2023-09-26 10:41
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 第五条 公司独立董事每年至少召开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第六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由过半数独立董事共同推举一名独立董事召集和主持; 召集人不履职或者不能履职时,两名及以上独立董事可以自行召集并推举一名代表主持。 第七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召集人认为有必要时,或两名及以上独立董事提议时, 可以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第八条 下列事项应当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讨论后,并由全体独立董事过半 数同意后,方可提交董事会审议: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外的其他职 务,并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 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成员共九名,其中独立董事三名,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成员的 比例不低于三分之一,且至少包括了一名会计专业人士。 第四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是指全部由独立董事参加的专门会议。独立董事专门 会议对所议事项进行独立研讨,从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角度进行思考判断,并且形成讨 论意见。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主要负责对关联交易等潜在重大利益冲突事项进行事前认 ...
旗滨集团:旗滨集团重大事项内部报告制度(修订稿)
2023-09-26 10:41
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事项内部报告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重大事项的内 部报告、传递程序,保证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保护公司股 东利益,确保公司规范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重大事项内部报告制度是指当出现、发生或即将发生可能对本公 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情形或事件(以下简称"重大事项") 时,按照本制度规定负有报告义务的有关人员、部门和单位(以下简称"报告义务 人"),应及时将有关信息通过董事会办公室、董事会秘书向公司董事会报告的制 度。 第三条 重大事项内部报告制度的目的是通过明确报告义务人在知悉或者应当 知悉重大事项时的报告义务和报告程序,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 及时,不致出现虚假信息披露、严重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保护投资者利益,确 保公司的规 ...
旗滨集团:旗滨集团监事会关于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审核意见
2023-09-26 10:41
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关于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审核意见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和《监事 会议事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本着认真、负责的态 度,公司监事会对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议案涉及事项进行了审核,发 表意见如下: 一、关于公司继续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审核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 1、公司继续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是为充分利用商品期货市场的套期保值 功能,规避纯碱、锡、白银等原材料价格波动带来的经营风险,锁定采购价格降 低生产成本而采取的有效应对措施,有利于确保公司年度经营目标的实现,符合 公司未来经营发展需要,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 利益的情形。 2、公司继续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履行了相关审批程序,符合国家相关法 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有关规定。 3、公司已制定了《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套期保值管理制度》,通过进 一步加强内部控制,落实风险防范措施,为公司继续从事套期保值业务制定了具 体操作规程,可有效控制和防范套期保值业务相关风险。 我们同意公司继续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同意公司提 ...
旗滨集团:旗滨集团关于事业合伙人持股计划2023年第一次持有人会议决议公告
2023-09-26 10:41
证券代码:601636 证券简称:旗滨集团 公告编号:2023-097 可转债代码:113047 可转债简称:旗滨转债 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事业合伙人持股计划 2023 年第一次持有人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情况 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事业合伙人持股计划(以 下简称"事业合伙人计划")以邮件、电话等方式向全体持有人发出 2023 年第 一次持有人会议的通知,本次会议于 2023 年 9 月 25 日上午 11:00 在公司会议室 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管理委员会主任姚培武先生召集和主持。 会议应出席持有人 43 人,实际出席 35 人,代表公司事业合伙人计划份额 61,244,400 份,占公司事业合伙人计划总份额的 85.1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 开和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认真讨论和审议了本次会议议程事项,对有关议案进行了书面记名投票 表决,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 ...
旗滨集团:旗滨集团关于修订公司事业合伙人持股计划草案及摘要的公告
2023-09-26 10:41
| 证券代码:601636 | 证券简称:旗滨集团 公告编号:2023-102 | | --- | --- | | 可转债代码:113047 | 可转债简称:旗滨转债 | 1 二、公司事业合伙人持股计划修订内容 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事业合伙人持股计划草案及摘要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公司事业合伙人持股计划修订背景 2019 年 9 月 19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事业合伙人持股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 同意公司设立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事业合伙人持股计划(以下简称"事业 合伙人持股计划"或"本持股计划")。公司实际控制人俞其兵先生承诺将其持 有的部分旗滨集团股票分两批无偿赠与给事业合伙人持股计划作为股票来源,总 体规模不超过 10,000 万股。本事业合伙人持股计划的对象为公司核心管理层人 员。总人数预计不超过 50 人,首批为 23 人。 近年来,旗滨集团深耕玻璃主业,持续推进中长期战略发展规划,坚持走高 ...
旗滨集团:旗滨集团股份回购内部控制制度(修订稿)
2023-09-26 10:41
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份回购内部控制制度 第一条 为加强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集中竞 价回购公司股份的管理,建立严密的内部控制机制,规范业务流程,防范业务风 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支持上市 公司回购股份的意见》《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 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的股份回购,是指公司在下列情况下,经《公司章程》 规定的程序通过,可以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章程的规定,收购本公 司的股份的行为: (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除上述情形外,公司不得收购本公司股份。 第三条 公司回购股份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一)公司股票上市已满一年; (二)公司最近一年无重大违法行为; (二)将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 (三)将股份用于转换上市公司发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 (四)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 前款第(四)项所指情形,应当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一)公司股票收盘价格低于最近一期每股净资产; (二)连续20个交易日内公司股票收盘价格 ...
旗滨集团:旗滨集团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修订稿)
2023-09-26 10:41
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一)合规性原则。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应当在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的基础上开展,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行业规范和自律规则、公 司内部规章制度,以及行业普遍遵守的道德规范和行为准则。 (二)平等性原则。上市公司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应当平等对待所有 投资者,尤其为中小投资者参与活动创造机会、提供便利。 (三)主动性原则。上市公司应当主动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听取投资 者意见建议,及时回应投资者诉求。 第二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是指公司通过便利股东权利行使、信息披露、互动交 流和诉求处理等工作,加强与投资者和潜在投资者之间的沟通,促进投资者对公 司的了解和认同,以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和企业整体价值,实现尊重投资者、回报 投资者和保护投资者目的的相关活动。 第二章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原则和目的 第三条 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工作人员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 工作,应当严格审查向外界传达的信息,遵守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 定,体现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客观、真实、准确、完整地介绍和反映公司的 实际状况。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基本原则如下: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