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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hejiang Dragon Technology (603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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鼎龙科技: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
2024-02-07 13:42
证券代码:603004 证券简称:鼎龙科技 公告编号:2024-015 浙江鼎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一、投资情况概述 (一)投资目的 本次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是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日常经营及 资金安全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为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节省财务费用,为 公司及全体股东获取更多回报。 (二)投资金额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或其授权代表在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行 使该项投资审批权限,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专业机构作为受托方,选择理财 产品金额、期间、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法律文件,并由财务部门负责具 体实施。 浙江鼎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 资金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投资回报相对较好的中低风险理财产品。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6 亿元(任一时点总额度,含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 关金额,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本次委托理财授权期限自 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
鼎龙科技: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潘志彦)
2024-02-07 13:42
一、本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 政法规、部门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具有 5 年以上法律、经济、 会计、财务、管理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本人已经参加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培训证明 材料。 二、本人任职资格符合下列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以及 公司规章的要求: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关于公务员兼任职务的 规定;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 本人潘志彦,已充分了解并同意由提名人浙江鼎龙新材料有 限公司提名为浙江鼎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 事候选人。本人公开声明,本人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保证不 存在任何影响本人担任浙江鼎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独 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并承诺如下: (三)在直接或者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 5%以上的 股东或者在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任职的人员及其配偶、父母、子 女; (四)在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附属企业任职的 人员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五)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 附属企业具有重大业务往来的人员,或者在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 ...
鼎龙科技: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宜的独立意见
2024-02-07 13:42
浙江鼎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宜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 《公司章程》等要求,我们作为浙江鼎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独立董事,对公司于 2024 年 2 月 7 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 的相关事宜,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审议《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的议案》《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的 事宜 1、公司第一届董事会任期已满,根据相关规定,公司股东对董事候选人进 行了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董事候选人进行了审查,董事会提出换届选举的 议案,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2、经审查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孙斯薇、周菡语、史元晓、刘琛, 独立董事候选人谢会丽、蒋浩、潘志彦的专业背景、工作经历、兼职等个人情况, 我们认为:本次提名的董事候选人符合上市公司董事、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 具备履行董事、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候选人的教育背 ...
鼎龙科技: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02-07 13:42
证券代码:603004 证券简称:鼎龙科技 公告编号:2024-010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 (2)《关于提名倪华兵先生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 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 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1)。 浙江鼎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鼎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 议于2024年2月7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4 年 2 月 4 日通过邮件方式送达各位监事。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 3 人,实际出席监 事 3 人,由监事会主席董洪涛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 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逐项审议 ...
鼎龙科技: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2024年2月)
2024-02-07 13:42
第五条 公司进行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遵循合法、审慎、安全和有效的原则, 严格控制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交易种类及规模,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具 体经营业务为依托,以规避和防范汇率或利率风险为目的,不得进行投机和非法 套利交易。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外汇衍生品交易是指根据公司国际业务的外币收付情况, 在金融机构办理的规避和防范汇率或利率风险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包括远期 结售汇、外汇掉期、外汇期权、利率互换、利率掉期、利率期权等产品或上述产 品的组合,既可采取实物交割,也可采取现金差价结算。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以下简称"子公 司")。子公司进行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视同公司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适用本制 度,但未经公司同意,公司下属子公司不得操作该业务。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外汇 衍生品交易业务,应当参照本制度相关规定,履行相关审批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条 公司外汇衍生品交易行为除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 的规定外,还应遵守本制度的相关规定。 第二章 外汇衍生品交易的基本原则 浙江鼎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浙江鼎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 ...
鼎龙科技:监事会议事规则(2024年2月)
2024-02-07 13:42
浙江鼎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规范监事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确 保公司监事会能够依法行使职权,维护股东、公司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 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监事会工作指引》和本公司章程等有关规 定,制订本规则。 第二条 基本职责监事会应向公司全体股东负责,运用法定职权并结合公司 实际,对公司董事会、高级管理层及其成员的履职以及公司财务、公司内控、公 司风控、公司信息披露等事项进行监督,以保护公司、股东、职工及其他利益相 关者的合法权益。 第二章 监事会设立与监事任免 第三条 监事会的组成原则及构成 监事会由三名监事组成。监事由 2 名股东代表和 1 名公司职工代表担任,股 东代表担任的监事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或更换,职工代表担任的监事由公司职工 民主选举产生或更换。 监事会设监事会主席一人。 第四条 监事的任职资格 公司监事为自然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公司的监事: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四)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公司、企业 ...
鼎龙科技:提名人声明与承诺(潘志彦)
2024-02-07 13:42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 二、被提名人任职资格符合下列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的要 求: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关于公务员兼任职务的规定(如 适用); (三)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 所自律监管规则以及公司章程有关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的相关规 定; (四)中共中央纪委、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 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 监事的通知》的规定(如适用) (五)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 职(任职)问题的意见》的相关规定(如适用); 提名人浙江鼎龙新材料有限公司,现提名潘志彦为浙江鼎龙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已充分了解被提名人 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有无重大失信等不 良记录等情况。被提名人已同意出任浙江鼎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 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参见该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提名人认为, 被提名人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与浙江鼎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之间 不存在任何影响其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并承诺如下: ...
鼎龙科技: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蒋浩)
2024-02-07 13:42
本人蒋浩,已充分了解并同意由提名人浙江鼎龙新材料有限公司 提名为浙江鼎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本 人公开声明,本人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保证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 担任浙江鼎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并 承诺如下: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 本人已完成上海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履职学习平台相关课程的学 习。 二、本人任职资格符合下列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以及公司 规章的要求: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 (二)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 所自律监管规则以及公司章程有关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的相关规 定; (三)其他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上海证券交易所 规定的情形。 三、本人具备独立性,不属于下列情形: (一)在上市公司或者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配偶、父母、 子女、主要社会关系(主要社会关系是指兄弟姐妹、兄弟姐妹的配偶、 配偶的父母、配偶的兄弟姐妹、子女的配偶、子女配偶的父母等); (二)直接或者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 1%以上或者是上市 公司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一、本人具备上 ...
鼎龙科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4年2月)
2024-02-07 13:42
浙江鼎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浙江鼎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决 策机制,确保董事会对经营管理层的有效监督,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下简称"《证券法》")、《浙江鼎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 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及其他法律法规,公司特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以下简称"审计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公司章程设立专门工作机构,在其职权范 围内协助董事会开展相关工作,主要负责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监督及评 估内外部审计工作和内部控制,并对董事会负责。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其提案应提交董事会审查决定。 第二章 人员组成 (一)熟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熟悉公司的经营管理; (二)诚信原则,廉洁自律,忠于职守,为维护公司和股东的权益积极开展 工作; (三)有较强的综合分析和判断能力,能处理复杂的涉及公司审计方面的问 题,具备独立工作的能力。 第七条 审计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负 ...
鼎龙科技: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2024年2月)
2024-02-07 13:42
浙江鼎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明确董事会本委员会的职责、规范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产生、优 化董事会组成、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 《公司法》)、《浙江鼎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浙江鼎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以下简称《董事会议事规则》) 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以下简称"本委员会"),并 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本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制订公司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及董事会下属专业委员会委员选择标准、程序,并依照该标准、程 序及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有关规定,公正、透明地向董事会提出相关候选人。 第三条 本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其提案应提交董事会审查决定。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四条 本委员会成员由三名委员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两名。 第五条 本委员会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三分之一以 上提名,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六条 本委员会成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熟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熟悉公司的经营管理; (二)诚信原则,廉洁自律,忠于职守,为维护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