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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特科技(603009) - 上海北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13 11:16
上海北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维护中小股东的利益,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规范公司选举董 事行为,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上海 北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并结合公司具体 情况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股东会就选举董事进行表决时,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实行累积 投票制。累积投票制是指股东会选举董事时,每一普通股(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 股)股份拥有与应选董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股东拥有的表决权可以集中使用。 第三条 本实施细则所称的"董事"包括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职工代表 担任的董事由公司职工民主选举产生或更换,不适用于本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 第四条 公司通过累积投票制选举产生的董事,其任期不实施交错任期制, 即届中因缺额而补选的董事任期为本届余任期限,不跨届任职。 第二章 累积投票制的投票原则 第五条 股东会对两名或两名以上董事候选人进行表决时,每位股东拥有的 表决权等于其持有的股份数乘以应选举董事人数之积。 第六条 股东会对董事候选人进行表决时,股东可以集中行使表决权,将其 拥有的全部表决权集中投给某一位或某 ...
北特科技(603009) - 上海北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和买卖本公司股票管理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13 11:16
上海北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和买卖本公司股票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公司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及买卖本公司股票的管理工 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8号——股份变动管理》及其他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 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 管理。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委托他人代行上述行为,视作本人所为。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是指登记在其名下和利用他人账 户持有的所有本公司股份。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从事融资融券交易的,还包 括记载于其信用账户内的本公司股份。 第二章 股份变动的申报管理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秘书负责管理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身份及所持本 公司股份的数据,统一为以上人员办理个人信息的网上申报,并定期检查其买卖 本公司股票的披露情况。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保证本人申报数据的及时、 真实、准确、完整。 第四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在下列时点或期间内委托公司通过 ...
北特科技(603009) - 上海北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13 11:16
第一条 为适应公司战略发展需要,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确定公司发展规 划,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加强决策科学性,提高重大投资决策的效益和决策的质 量,完善公司的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北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并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对公司 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上海北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三条 战略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二名。 第四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 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战略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董事长担任,负责召集 和主持战略委员会会议,当战略委员会主任不能或无法履行职责时,由其指定一 名其他委员代行其职责;战略委员会主任既不履行职责,也未指定其他委员代行 其职责时,任何一名委员均可将有关情况向公司董事会报告,由公司董事会指定 一名委员履行 ...
北特科技(603009) - 上海北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管理办法(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13 11:16
上海北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子公司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对上海北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 司")投资的控股子公司的管理,规范公司投资行为,确保控股子公司始终处于 受控状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海北特 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 公司主要通过委派董事、监事,推荐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进行财 务指导和监控等渠道对控股子公司进行管理。 第三条 公司向控股子公司委派的董事、监事,在控股子公司履行职务时, 必须严格执行本公司对控股子公司的有关规定和有关事项所作出的决定或决议, 切实维护本公司的利益。 第四条 控股子公司在公司总体方针目标框架下,独立经营和自主管理,合 法有效地运作企业法人财产。同时,应当执行公司对控股子公司的各项制度规定。 第二章 人事管理 第五条 公司通过控股子公司股东(会)行使股东权力制定控股子公司章 程,并依据控股子公司章程规定推选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明确任职权限。 第六条 控股子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以下职责: (一)依法行使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权利,承担董事、监事 ...
北特科技(603009) - 上海北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13 11:16
上海北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上海北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与投资者和潜在投资者(以下统称"投资者")之间的信息沟通,加深投资者对 公司的认同和了解,促进公司与投资者之间建立长期、稳定的良性关系,提升公 司的诚信度、核心竞争能力和持续发展能力,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实现公 司价值最大化和股东利益最大化,切实保护投资者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及《上海北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 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是指公司通过便利股东权利行使、信息披露、互动 交流和诉求处理等工作,加强与投资者及潜在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增进投资者对 公司的了解和认同,以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和企业整体价值,实现尊重投资者、回 报投资者、保护投资者目的的相关活动。 第三条 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基本原则是: (一)合规性原则。公司投资者关 ...
北特科技(603009) - 上海北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评价管理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13 11:16
上海北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控制评价管理制度 1.目的 为了促进上海北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者"本公司")全面 评价内部控制的设计与运行情况,规范公司内部控制评价程序和评价报告,揭示和防范风 险,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财会[2008]7 号)、《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财会 [2010]11 号)和《公司章程》等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相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公司的下属各部门和子公司(以下统称"公司所属单位")。 3.定义 本制度所称的内部控制评价,是指公司董事会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全面评价、形 成评价结论、出具评价报告的过程。 4.职责 4.1 公司实施内部控制评价至少应当遵循下列原则: 4.3 公司董事会授权审计委员会负责内部控制评价的组织、领导、监督工作,其主要职责 包括: 4.3.1 审批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方案; 4.3.2 审议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4.3.3 审议内控重大缺陷、重要缺陷整改意见; 4.3.4 领导公司内部审计部推进内部控制评价工作; 4.3.5 协调公司经理层安排足够行政资源推进内部控制评价工作和缺陷整改工作。 4.4 公 ...
北特科技(603009) - 上海北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2025-10-13 11:16
上海北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上海北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程序,确保公司治理结构的稳定性和连续性,维护公司及股东 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上海 北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 公司实际情况,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含独立董事) 及高级管理人员因任期届 满、 辞职、被解除职务或其他原因离职的情形。 第二章 离职情形与程序 第三条 董事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辞任。董事辞任应向公司提交书面报告, 自公司收到通知之日生效,公司将在两个交易日内披露有关情况。 第四条 除《公司章程》另有规定外,出现下列规定情形的,在改选出的董 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继续履行职责: (一)董事任期届满未及时改选,或者董事在任期内辞任导致董事会成员低 于法定最低人数; (二)审计委员会成员辞任导致审计委员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或者欠 缺担任召集人的会计专业人士; (三)独立董事辞任导致公司董 ...
北特科技(603009) - 上海北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暂缓、豁免管理制度
2025-10-13 11:16
上海北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上海北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和其他 信息披露义务人信息披露暂缓、豁免行为,加强信息披露监管,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规定》《上海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上海北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暂缓、豁免披露临时报告,在定期报告、 临时报告中豁免披露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 交易所规定或者要求披露的内容,适用本制度。 第三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披 露信息,不得滥用暂缓或者豁免披露规避信息披露义务、误导投资者,不得实施内幕交 易、操纵市场等违法行为。 第四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审慎确定信息披露暂缓、豁免事项, 履行内部审核程序后实施。 暂缓、豁免事项的范围原则上应当与公司股票首次在证券交易所上市时保持一致, 在上市后拟增加暂缓、豁免披露事项的,应当有确实充分的证据。 第五条 ...
北特科技(603009) - 上海北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决策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13 11:16
上海北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决策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三)提供财务资助(含有息或者无息借款、委托贷款等); (四)提供担保(含对控股子公司担保等); (五)租入或者租出资产; (十八)上海证券交易所根据实质重于形式原则认定的其他通过约定可能引 致资源或者义务转移的事项; (十九)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的其他交易。 第四条 公司的关联人包括关联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和关联自然人。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上海北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明确管理职责和分工,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利益,特别 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保证公司与关联人之间订立的关联交易合同符合公平、 公开、公允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 《上海北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应当保证关联交易的合法性、必 ...
北特科技(603009) - 北特科技关于变更公司名称、取消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修订并制定部分管理制度的公告
2025-10-13 11:16
关于变更公司名称、取消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修订 并制定部分管理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证券代码:603009 证券简称:北特科技 公告编号:2025-051 上海北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简称"《章程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 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将不再设置监事会及监事,监事会的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 员会行使,《监事会议事规则》相应废止。 (三)修订公司章程的主要内容 一、变更公司名称、取消监事会、《公司章程》修订情况 (一)拟变更公司名称的说明 为推动公司集团化管理,发挥集团公司的资源集中优势,激发母、子公司之 间业务协同效应,根据公司战略规划以及经营发展需要,公司拟将中文名称"上 海北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上海北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英文名 称 由 " SHANGHAI BEITE TECHNOLOGY CO.,LTD. " 变 更 为 " SHANGHAI BEITE TECHNOLOGY GROUP CO.,LTD."(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