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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力集团(603012) - 创力集团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会议资料
2025-11-19 09:15
上海创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会议资料 证券代码:603012 二〇二五年十一月二十七日 | 2025 |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参会须知 1 | | --- | --- | | 2025 |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议程 2 | | 2025 |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议案 3 | 上海创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会议资料 上海创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参会须知 为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保障股东在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期间依法行 使权利,确保股东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依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 及本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须知。 一、请按照本次股东会会议通知(详见 2025 年 11 月 12 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 网站 www.sse.com.cn 的《创力集团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通知》)中规定的时间和 登记方法办理参会会议手续,证明文件不齐或手续不全的,谢绝参会。 二、股东会设秘书处,具体负责会议有关各项事宜。 三、董事会以维护股东合法权益、确保股东会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为原则,认真 履行法定职 ...
上海创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回复的提示性公告
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回复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 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登录新浪财经APP 搜索【信披】查看更多考评等级 上海创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1月5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 所")出具的《关于上海创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上证上 审(再融资)〔2025〕345号,以下简称"《问询函》")。上交所审核机构对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 股票申请文件进行了审核,并形成了审核问询问题。公司与相关中介机构按照上述《问询函》的要求, 对《问询函》中的相关问题进行了认真研究和逐项落实,并对有关问题进行了说明、论证分析和逐项回 复,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文件。 证券代码:603012 证券简称:创力集团 公告编号: 2025-062 上海创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特此公告。 上海创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十一月十八日 公司本次向特定对 ...
创力集团回复定增问询:定价基准日11个月后才申报,认购资金八成源于质押贷款
南方财经11月18日电,创力集团(603012.SH)近日就其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即定增)事宜回复了上海 证券交易所的问询函,针对市场关注的定价合理性及认购对象资金安排等问题作出了详细说明。 本次发行的唯一认购对象为石良希100%控股的铨亿(杭州)科技有限公司,该公司为参与本次认购专 门设立,尚未开展实际业务。其认购资金计划来源于实际控制人自有资金及银行并购贷款,并购贷款额 度不超过1.6亿元,占总募资额的比例最高达80%。目前,铨铨亿科技已获得兴业银行上海分行的贷款 意向函。不过公司提示,该笔并购贷款尚需经金融机构内部审批,且融资环境可能变化,存在足额筹集 风险;同时,发行完成后实际控制人股权质押比例可能升至68.68%,控制权稳定性存在一定不确定 性。 据公司2025年11月14日公告,公司已经将拟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1.9亿元调整为1.6亿元。 据悉,本次定增的定价基准日为2024年11月14日,直至2025年10月24日才提交申报文件。关于定价基准 日后长期未申报的原因,公司解释称,主要是因实际控制人石良希需要时间落实认购资金的相关融资安 排,并与金融机构进行多轮细节沟通和合规论证。此外,公司在此期间结 ...
创力集团(603012) -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关于上海创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之补充法律意见书(一)
2025-11-17 09:30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关于 上海创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 之 补充法律意见书(一) 上海市静安区山西北路 99 号苏河湾中心 MT25-28 楼 邮编:200085 25-28/F, Suhe Centre, 99 North Shanxi Road, Jing'an District, Shanghai, China 电话/Tel: (+86)(21) 5234 1668 传真/Fax: (+86)(21) 5234 1670 网址/Website: http://www.grandall.com.cn 二〇二五年十一月 补充法律意见书(一) 致:上海创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依据与上海创力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或"公司")签署的《非诉讼法律服务委托协议》, 担任发行人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特聘专 项法律顾问。 本所律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 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有关规 定,按照《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 ...
创力集团(603012) -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关于上海创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的回复
2025-11-17 09:30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关于《关于上海创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 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的回复 信会师函字[2025]第 ZA594 号 上海证券交易所: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本所")根据贵 部 2025 年 11 月 5 日下发的《关于上海创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 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上证上审(再融资)【2025】 345 号)的相关要求,就有关需要本所出具意见的相关问题予以答复 如下: 注 1:发行人截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止 6 个月期间的财务报表与截至 2025 年 9 月 30 日 止 9 个月期间的财务报表未经审计及审阅,因此本回复引述截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止 6 个月 期间的财务报表与 2025 年 9 月 30 日止 9 个月期间的财务报表主要为本次审核问询函回复使 用,不应被视为对截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止 6 个月期间的财务报表或 2025 年 9 月 30 日止 9 个月期间的财务报表整体或者其中任何组成部分发表的审计、审阅或鉴证意见。 注 2:除非文义另有所指,本问询回复中的简称与《上 ...
创力集团(603012) - 关于上海创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之回复报告
2025-11-17 09:30
关于上海创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 之 回复报告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五星路 201 号) 二〇二五年十一月 上海证券交易所: 贵所于 2025 年 11 月 5 日出具的《关于上海创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 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以下简称"《问询函》")已收悉,浙商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商证券"、"保荐机构")作为上海创力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创力集团"、"公司")向特定对象发 行股票的保荐机构和主承销商,与发行人及申报会计师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申报会计师")、发行人律师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以下简称"发行人律师")对《问询函》所列问题认真进行了逐项落实,现对 《问询函》问题进行回复,请予审核。 如无特别说明,本《问询函》回复所使用的简称或名词释义与《上海创力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中的释义相同。 7-1-1 | 问题 | 1、关于本次发行方案 | 3 | | --- | --- | --- | | 问题 | 2、关于经营情况 | 16 | | 问题 | ...
创力集团(603012) - 创力集团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回复的提示性公告
2025-11-17 09:30
上海创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11 月 5 日收到 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出具的《关于上海创力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上证上审(再融资)〔2025〕345 号,以下简称"《问询函》")。上交所审核机构对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申 请文件进行了审核,并形成了审核问询问题。公司与相关中介机构按照上述《问 询函》的要求,对《问询函》中的相关问题进行了认真研究和逐项落实,并对有 关问题进行了说明、论证分析和逐项回复,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 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文件。 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事项尚需经上交所审核通过,并获得中国 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作出同意注册的决定后方可实 施,最终能否通过上交所审核,并获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决定及其时间尚存 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该事项的进展情况,严格按照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 风险。 证券代码:603012 证券简称:创力集团 公 ...
创力集团下调定向增发募资规模 总额上限由1.9亿元调至1.6亿元
Core Viewpoint - Chuangli Group (603012.SH) announced adjustments to its planned A-share issuance for 2024, reducing the total fundraising cap and the number of shares to be issued [1] Group 1: Issuance Details - The total fundraising cap for the issuance has been revised from a maximum of 190 million RMB to a maximum of 160 million RMB [1] - The upper limit for the number of shares to be issued has been adjusted from 48,469,387 shares (approximately 7.50% of the pre-issue total share capital) to 40,816,326 shares (approximately 6.31% of the pre-issue total share capital) [1] Group 2: Rationale and Participants - The adjustments were made based on the company's financial investments and in accordance with relevant regulatory requirements [1] - The sole subscriber for this issuance is Quanqianyi (Hangzhou) Technology Co., Ltd., which constitutes a related party transaction [1]
创力集团:关于调整公司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公告
Zheng Quan Ri Bao· 2025-11-13 14:07
Core Viewpoint - Chuangli Group announced that its A-share issuance for 2024 has been accepted by the Shanghai Stock Exchange, with a revised fundraising target of no more than 1.6 billion yuan [2] Fundraising Adjustment - The total amount of funds to be raised has been adjusted from a maximum of 1.9 billion yuan to 1.6 billion yuan [2] - The number of shares to be issued has been reduced from a maximum of 48,469,387 shares to 40,816,326 shares, representing 6.31% of the company's total share capital before the issuance [2] - The previous issuance amount represented 7.50% of the total share capital, while the adjusted amount remains within the 30% limit of the total share capital [2]
创力集团(603012) - 创力集团审计委员会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项的书面审核意见
2025-11-13 11:01
上海创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项的书面审核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 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上海创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上海创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在全面了解和审核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相关文件后,发表书面审核意见如下: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 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我们认为公 司符合现行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条件 和资格。 2、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 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公司本次发行的定价方式、依据合理,符合公司发展战略, 有利于提升公司竞争力,保障公司的可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尤 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3、公司编制的《上海创力集团股份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