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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思德(603041) - 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及使用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9 10:01
江苏美思徳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及使用管理度 江苏美思徳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及使用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和规范江苏美思德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 "本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切实保护投资者 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 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以及《江苏美思德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特 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募集资金"是指公司通过发行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 性质的证券,向投资者募集并用于特定用途的资金,但不包括公司为实施股权激 励计划募集的资金。 本制度所称超募资金是指实际募集资金净额超过计划募集资金金额的部分。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和管理负责,公司独立董事、 保荐机构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和管理行使监督权。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应当勤勉尽责,确保公司募集资金安全,不得操控公司擅自或变相改变募集 ...
美思德(603041) -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2025年10月)
2025-10-29 10:01
江苏美思德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江苏美思德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促进江苏美思德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规范 运作,充分发挥董事会秘书的作用,加强对董事会秘书工作的管理与监督,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下简称"《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 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 律、法规、其他规范性文件和《江苏美思德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规定,制订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秘书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聘 任或解聘。董事会秘书对公司和董事会负责,应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秘书是公司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 之间的指定联络人。以公司名义的信息披露、公司治理、股权管理等相关事务, 必须由公司董事会秘书或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的人员向上交所办理。 公司证券部是公司信息披露、公司治理、股权管理等相关事务的工作机构, 由公司董事会秘书分管。 第 ...
美思德(603041)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9 10:01
江苏美思德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江苏美思德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江苏美思德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程序,确保公司治理的稳定性与连续性,明确各方权利义务, 维护公司及股东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 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江苏美思德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所有董事(包括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 主动辞职或辞任、任期届满、解任等离职情形。 第二章 离职类型与离职程序 第三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包含任期届满未连任、主动辞职或辞 任、退休、被解除职务以及其他导致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离职等情形。 第四条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提出辞职,有关高级管理人 员辞职的具体程序和办法由高级管理人员与公司之间的劳动合同规定。 第五条 董事任期届满未获连任的,自股东会决议通过之日自动离职。 第六条 董 ...
美思德(603041) -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9 10:01
江苏美思德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第四条 公司证券部为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工作的日常工作部门,具 体负责公司内幕信息及内幕信息知情人的登记、披露、备案、监督、管理等日常工 作。 第五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公司各部门、子(分)公司的负责人须做 好内幕信息的保密工作,积极配合董事会秘书做好内幕信息知情人的登记、报备 工作。内幕信息知情人负有保密责任,在内幕信息依法公开披露前,内幕信息知 1 江苏美思德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江苏美思德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完善江苏美思德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内幕信息管理制度,做好内幕信息保密工作,有效防范内幕交易等证券违法违规 行为,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信息披 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5 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 理制度》、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海证券 ...
美思德(603041)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9 10:01
第三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是指登记在其名下和利 用他人账户持有的所有本公司股份。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从事融资融券交易的,其所持本公司股份还包括记 载在其信用账户内的本公司股份。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就其所持股份变动相关事项作出承诺的,应当严格 遵守。 江苏美思德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江苏美思德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对江苏美思德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进一步明确办理程序,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 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上市公司董事和 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5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减持股份》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江苏美思德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并结合本公司具体 ...
美思德(603041) -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9 10:01
江苏美思德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制度 江苏美思德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江苏美思德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暂缓与豁 免信息披露的行为,依法合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规定》、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 律法规,《江苏美思德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以下简称"《信 息披露管理制度》")及《江苏美思德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在满足证券监管规定及本制度所规定的条件和审批要求的情况下, 公司的信息可以暂缓或豁免披露。本制度所称的信息是指对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 种的交易价格可能产生重大影响、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 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要求披露的,以及《江苏美思德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内幕 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信息披露管理制度》中所定义的信息及内幕信息。 第三条 公司暂缓、豁免信息披露应遵循以下基本 ...
美思德(603041) - 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10月)
2025-10-29 10:01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维护江苏美思德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 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保证公司股东会规范、高效运作,确保股东平等有效地行使 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江苏美思德化学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股东会的召集、提案、通知、召开等事项适用本规则。 江苏美思德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江苏美思德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第三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本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 关规定召开股东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会。公司全体董事应当 勤勉尽责,确保股东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四条 股东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应当在《公司法》、《公司章程》及 本规则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第五条 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 次,应当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 6 个月内举行。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出现 《公司法》规定的应当召开临时股东会的情形时 ...
美思德(603041)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9 10:01
江苏美思徳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江苏美思德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促进江苏美思德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规 范运作,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障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 理办法》(以下简称"《独董管理办法》")、《江苏美思德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 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 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应当按照有关法 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发 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尤其要关注中小股 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 第四条 公司聘任的独立董事应具有独立性,原则上最多在三家境内上市公 司担任独立董事,并应当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有效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 第五条 公司根据需 ...
美思德(603041) - 金融衍生品投资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9 10:01
江苏美思德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金融衍生品投资管理制度 江苏美思德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金融衍生品投资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交易基本原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江苏美思德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金 融衍生品业务管理,有效防范金融衍生品交易风险,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5 号——交易与关联交 易》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江苏美思德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五条 公司开展金融衍生品业务应遵循合法、审慎、安全、有效的原则, 不进行单纯以盈利为目的的衍生品业务,所有金融衍生品业务均以正常经营及日 常业务为基础,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以规避和防范风险为目的,不得进行投 机和套利交易。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金融衍生品是指场内场外交易、品种为期货、期权、远 期、互换等或上述品种的组合。金融衍生品的基础资产既可包括证券、指数、利 率、汇率、货币、商品等标的,也可包括上述基础资产的组合。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 ...
美思德:不存在逾期担保情形
Zheng Quan Ri Bao Wang· 2025-09-24 13:14
证券日报网讯9月24日晚间,美思德(603041)发布公告称,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情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