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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威股份: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
2024-04-15 10:14
杭州热威电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杭州热威电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 内幕信息管理行为,加强内幕信息保密工作,防范内幕信息知情人员滥用知情权、 泄漏内幕信息、进行内幕交易,维护信息披露的公平原则,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合 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 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5 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 管理制度》《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2 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 《杭州热威电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 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内幕信息的管理工作由董事会负责,董事会应当保证内幕信 息知情人档案真实、准确和完整,董事长为主要责任人。董事会秘书负责办理公 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的登记入档和报送事宜。公司证券事务部为公司内幕信息登记 备案的日常工作部门,协助董事会秘书具体负责公司内幕信息管理、登记、备案 及披露等相关工作。公司监事会负责对本制度实施情况进 ...
热威股份: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细则
2024-04-15 10:14
杭州热威电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4年四月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适应公司战略发展需要,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确定公司发展规划, 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加强决策科学性,提高重大投资决策的效益和决策的质量,完善公 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杭州热威电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下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并参考《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特设立董 事会战略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对公司长期 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向董事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战略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应至少包括一名独立董事。 第四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分 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过半数选举产生。 第五条 战略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公司董事长担任。 第六条 战略委员会任期与同届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可以连选连任。 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 ...
热威股份: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
2024-04-15 10:14
杭州热威电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杭州热威电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大会的 表决机制,便于股东行使表决权,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杭州 热威电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订本细则。 第二条 公司在召开股东大会时,除现场会议投票表决外,同时向股东提供网络 投票方式。 第三条 公司利用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 )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 络投票系统 (以下简称"网络投票系统" )为其股东行使表决权提供网络投票方式的, 适用本细则。 第四条 上交所网络投票系统包括下列投票平台: (一)交易系统投票平台; (二)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info.com) (二)现场与网络投票的时间; (三)参会股东类型; (四)股权登记日或最后交易日; (五)拟审议的议案; 第五条 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且有权出席会议行使表决权 ...
热威股份: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杭州热威电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持续督导年度报告书
2024-04-15 10:14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杭州热威电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项 目 | 工作内容 | | --- | --- | | 1、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持续督导工作制度, | 保荐机构已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持续督导工 | | 并针对具体的持续督导工作制定相应的工作 | 作制度,并针对具体的持续督导工作制定相应 | | 计划。 | 的工作计划。 | | 2、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在持续督导工 | | | 作开始前,与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签署持续 | 保荐机构已与上市公司签署了保荐协议,协议 | | 督导协议,明确双方在持续督导期间的权利义 | | | 务,并报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持续督导期间, | 明确了双方在持续督导期间的权利和义务,并 | | | 已报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本持续督导期间, | | 协议相关方对协议内容做出修改的,应于修改 | 未发生对协议内容做出修改或终止协议的情 | | 后五个交易日内报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终止 | | | 协议的,协议相关方应自终止之日起五个交易 | 况。 | | 日内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并说明原因。 | | | 3、持续督导期间,按照有关规定对上市公司 | 本持续督导期间,上市公 ...
热威股份:关于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2024-04-15 10:14
一、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目的 鉴于杭州热威电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营业收入中外 销占比较大,结算币种主要采用美元、欧元,为进一步提高公司应对外汇波动 风险的能力,增强公司财务稳健性,减少未来外币兑人民币汇率波动对公司经 营业绩的影响,公司及子公司计划开展远期结售汇交易业务。 公司所有外汇交易行为均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不进行单纯以盈利为目 的外汇交易,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以套期保值为手段,以规避和防范汇率 波动风险为目的。 二、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概况 (一)交易金额 公司(含子公司)拟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任意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 累计金额不超过1亿美元(或相同价值的外汇金额),在决议有效期内可以滚动 使用。为顺利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公司预计动用的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上限 为1亿元人民币(或相同价值的外汇金额,包括为交易而提供的担保物价值、预 计占用的金融机构授信额度、为应急措施所预留的保证金等),有效期内任一 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交易的收益进行再交易的相关金额)不超过前述最高 额度。 杭州热威电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二)资金来源 公司及子公司开展远 ...
热威股份: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04-15 10:14
证券代码:603075 证券简称:热威股份 公告编号:2024-029 杭州热威电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杭州热威电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 于 2024 年 4 月 5 日以书面文件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并于 2024 年 4 月 15 日以公司会议 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会议应出席监事 3 名,实际出席 3 名,会议由监事会 主席金莉莉女士主持召开,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召开符合法律法规、 《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 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 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 202 ...
热威股份:2023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
2024-04-15 10:14
杭州热威电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市公 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杭州热威电热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杭州热威电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 关规定,杭州热威电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 会(以下简称"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恪尽职守的原则,认真审慎地履 行职责,充分发挥专业作用,有力推进公司决策科学性、合规性的不断提升,现 就 2023 年度履职情况总结如下: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基本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规定,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为不在上 市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因此公司于 2023 年 9 月 15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 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的议案》,公司 董事兼副总经理钱锋先生不再任审计委员会委员,由公司董事长楼冠良先生担任 审计委员会委员。 截至本报告出具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独立董事潘磊、独立董 事胡春荣、董事长楼冠良组成,其中独立董事潘磊作为会计专业人士 ...
热威股份: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的专项意见
2024-04-15 10:14
杭州热威电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1 号 -- 规范运作》等要求,杭州热威电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 简称"公司")董事会,就公司在任独立董事潘磊、胡春荣、姜银珠的独 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如下专项意见: 经 核 查 独 立 董 事 潘 磊、胡春荣、姜 银 珠 及 前 述 独 立 董 事 的 直 系 亲 属 和 主 要 社 会 关 系 人 员 的 任 职 经 历 以 及 独 立 董 事 签 署 的 相 关 自 查 文 件, 上 述 独 立 董 事不存在《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不得担任独立董事的情形, 在 担 任 公 司 独 立 董 事 期 间 , 独 立 董 事 已 严 格 遵 守 中 国 证 监 会 和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的相关规定,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作出独立判 断时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 人的影响。公司独立董事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 规范运作》中对独立 ...
热威股份: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2024-04-15 10:14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杭州热威电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对外投资 决策程序,建立系统完善的对外投资决策机制,确保决策的科学、规范、透明,有效防 范各种风险,保障公司和股东的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5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 文件及《杭州热威电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 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投资是指公司以取得收益为目的而发生的现金流出,包括对 外投资(如各种股票投资、债券投资、外汇投资、收购企业、参股企业、控股企业等) 和对内资产投资(如技术改造项目、技术开发项目、基建项目等)。 第三条 公司实行股东大会、董事会、总经理分层决策制度,下属分公司无权决 策,子公司在公司授权范围内进行决策。 第四条 董事会、总经理、相关职能部门及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均应严格遵守《公 司法》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及本制度中关于对外投资管 理的各 ...
热威股份:关于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2024-04-15 10:14
杭州热威电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一、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目的 杭州热威电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主要原材料中的铜、 镍等有色金属,对相关原材料价格影响较大。原材料采购价格的波动对公司生产 经营影响较大,为合理规避原材料及产成品的价格波动风险,锁定公司产品毛利 率,有效地防范价格变动带来的市场风险,公司及子公司拟决定充分利用期货的 套期保值功能,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规避主要原材料、产品的价格波动等风 险,不作为盈利工具使用。 二、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概况 (一)交易品种、交易方式及交易类型 公司套期保值的期货品种范围为公司生产经营所需主要原料如铜、镍等,在 境内合规并满足公司套期保值业务条件的各大期货交易所进行交易。交易类型主 要包括《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第四十 七条中的(一)至(四)项。严禁进行以逐利为目的的任何投机交易。 (二)交易金额 根据实际业务需要,公司及子公司计划投入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保证金总额 不超过人民币240万元或等值其他货币,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人 民币2,000万元或等值其他货币,额度内以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