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Cynda(603086)
icon
Search documents
先达股份(603086) - 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
2025-04-22 11:14
山东先达农化股份有限公司 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山东先达农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外汇套期 保值业务及相关信息披露工作,加强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管理,有效防范外汇汇 率和外汇利率波动给公司经营造成的风险,健全和完善公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 理机制,确保公司资产安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 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控股子公 司进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视同公司进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适用本制度。公司及 其控股子公司应当按照本制度相关规定,履行相关审批和信息披露义务。未经公 司有权决策机构审议通过,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不得操作该业务。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是指为满足正常生产经营需要,在金 融机构办理的规避和防范汇率或利率风险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包括远期结售汇、 外汇掉期、外汇期权、利率互换、利率掉期、利率期权等业务或上述产品的组合。 第二章 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操作原则 第四条 公司不得进行单纯以盈利为目的的外汇交易,所有外汇套期保值业 务必须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以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 为 ...
先达股份(603086) -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2025-04-22 11:14
第四条 公司选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应当至少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一)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具备国家行业主管部门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 开展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所需的执业资格; (二)具有固定的工作场所、健全的组织机构和完善的内部管理和控制制 度; (三)熟悉国家有关财务会计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山东先达农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选 聘(含续聘、改聘,下同)会计师事务所的行为,切实维护股东利益,提高审 计工作和财务信息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 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选聘会计师事务所,是指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财务会计报告发表审计意见、出具审计报告的行为。 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从事其他法定审计业务的,可参照本制度执行。 第三条 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应当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同意后,提交 董事会审议,并由股东会决定。公司不得在董事会、股东会审议前聘请会计师 事务所开展审计业务。 (一)按照董事会的授权制定选 ...
先达股份(603086) -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2025-04-22 11:14
山东先达农化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条 公司为直接或间接控股子公司(以下统称"子公司")提供担保,适 用本制度。 第四条 未经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批准,公司不得提供对外担保。公司为关 联人提供担保的,不论数额大小,均应当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会审议。 第二章 对外担保的审批 第五条 公司对外担保事项的审批权限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六条 董事会应指定公司财务部门为对外担保具体事项的经办部门(以下 简称"经办部门")。 第七条 董事在审议对外担保议案前,应当积极了解被担保方的基本情况, 如经营和财务状况、资信情况、纳税情况等。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山东先达农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外担保行 为,有效控制公司对外担保风险,保证公司资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下简称《民法典》)、《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 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
先达股份(603086) -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04-22 11:14
山东先达农化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适应山东先达农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战略需要, 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确定公司发展规划,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加强决策科学 性,提高重大投资决策的效益和决策的质量,完善公司的治理结构,并使董事 会战略委员会(以下简称"委员会")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根据《公司法》 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战 略委员会,并制订本细则。 第二条 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专门机构,对董事会负责,主要负责对公司长 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委员会委员由3名董事组成,其中应至少包括一名独立董事。 第四条 委员会委员应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的三 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委员会设一名主任委员(召集人)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并召集委员 会会议,主任委员原则上由董事长担任。 第六条 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相同,委员任期届满,可以连选连任。期 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独立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委员会 因委员辞职、免职或其他原因导致人数低于规 ...
先达股份(603086) - 总经理工作细则
2025-04-22 11:14
山东先达农化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山东先达农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总经理、 副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以下简称"经理人员")的职务行为,提高公司 管理效率和管理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所称公司经理人员,包括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以及《公 司章程》规定的除董事会秘书以外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三条 本细则对公司经理人员的主要管理职能作出规定,并对公司经理人 员的职责权限与分工作出规定。 第四条 公司经理人员应当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具备正常履行职责所需的 必要的知识、技能和经验,并保证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职责。 第五条 公司经理人员向董事会负责并接受董事会的监督和指导。 第六条 公司经理人员应当严格执行董事会决议、股东会决议等相关决议, 不得擅自变更、拒绝或消极执行相关决议。 第二章 经理人员构成 第七条 公司设总经理一名,副总经理三名,财务总监一名。 第八条 公司经理人员的任职资格、产生方式、任期、薪酬待遇,按《公司 章程》及公司其他管理制度和董事会有关决议的规定执行。 ...
先达股份(603086)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2025-04-22 11:14
山东先达农化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 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山东先达农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行为,加 强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上海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5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 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山东先达农化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及买卖本公司股票的管 理。因司法强制执行、执行股权质押协议、赠与等方式减持股份的,也应当符合 本制度。 第三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是指直接登记在其证券 账户下的公司股份。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从事融资融券交易的,还包括记载 在其信用账户内的公司股份。 第四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买卖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前,应知 悉《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关于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禁止行 ...
先达股份(603086) - 股东会议事规则
2025-04-22 11:14
山东先达农化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山东先达农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行为,保 证股东会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股东会由公司全体股东组成,是公司的权力机构。股东会应当在《公 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第三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及本规则的相关规 定召开股东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会。公司全体董事应当 勤勉尽责,确保股东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四条 合法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均有权亲自出席或委托代理人出席股东会 并依法享有《公司章程》规定的各项权利。 第五条 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出席股东会应当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规 范性文件、《公司章程》及本规则的规定,自觉维护会议秩序,不得侵犯其他股 东的合法权益。 第六条 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 1 次, 应当于上一会计年 ...
先达股份(603086) - 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2025-04-22 11:14
本办法所称超募资金是指实际募集资金净额超过计划募集资金金额的部分。 山东先达农化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规范山东先达农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募 集资金的管理,提高其使用效率和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 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 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指募集资金是指公司通过发行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向投资 者募集并用于特定用途的资金。 第三条 募投项目通过公司的子公司或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实施的,公司应 当确保该子公司或受控制的其他企业遵守本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第四条 公司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勤勉尽责,督促公司规范使用募集 资金,自觉维护公司募集资金安全,不得参与、协助或纵容公司擅自或变相改 变募集资金用途。 第五条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得直接或者间接占用或者挪用公司募 集资金,不得利用公司募集资金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 获取不正当利益。 第二章 ...
先达股份(603086)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行为规范
2025-04-22 11:14
山东先达农化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行为规范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山东先达农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 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行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保证公司规范、健康发展,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 本规范所称"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含义根据有关法律法 规、交易所相关规则和《公司章程》确定。下列主体的行为视同控股股东、实际 控制人行为,适用本规范的相关规定: (一)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法人、非法人组织; (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自然人的,其配偶、未成年子女; (三)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的其他主体。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其他关联人与公司的相关行为,参照本规范相关规 定执行。 第三条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应当遵守诚实信用原则,依照法律法规以及 公司章程的规定善意行使权利,严格履行其做出的各项承诺,谋求公司和全体股 ...
先达股份(603086) - 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袁成雷)
2025-04-22 11:14
(二)关于独立性情况的说明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外的其他职务,直系亲 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没有为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提供 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本人具备《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公司章程》所要求的独立性和担 任公司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能够确保客观、独立的专业判断,不存在影响独立 性的情况。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 袁成雷先生,1969 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会计专业硕士研究生, 正高级会计师,中国注册会计师,资产评估师,税务师,山东省高端会计人才, 山东省会计学会理事。曾任山东新永信会计师事务所项目经理、中和正信会计师 事务所山东分公司项目经理等职务。现任北京中平建华浩会计师事务所山东分所 所长。2023 年 12 月 20 日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山东先达农化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作为山东先达农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严格 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 程》的规定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