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CCA(603100)
icon
Search documents
川仪股份(603100) - 川仪股份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2025-12-08 14:31
重庆川仪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重庆川仪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加强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有效沟通,促进公司完善治理、 提高上市公司质量,切实保护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 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 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目的、原则与对象 第二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是指公司通过便利股东权利行使、信息披露、互 动交流和诉求处理等工作,加强与投资者及潜在投资者(以下统称"投资者") 之间的沟通,增进投资者对公司了解和认同,以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和企业整体 价值,实现尊重投资者、回报投资者和保护投资者目的的相关活动。 第三条 公司应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 工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部门、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业务规则 的规定开 ...
川仪股份(603100) - 川仪股份关联交易制度
2025-12-08 14:31
重庆川仪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章 一般规定 第一条 为规范重庆川仪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关 联交易,维护公司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保证公司与关联 人之间订立的关联交易合同符合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执行中国 证监会有关规范关联交易行为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5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 和《重庆川仪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 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关联人包括关联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和关联自然人。 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为公司的关联法人(或者 其他组织): (一)直接或间接地控制公司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关联交易制度 (二)由上述第 1 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除公 司、控股子公司及控制的其他主体以外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草案) (三)由本条第(三)款所列公司的关联自然人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 或者由关联自然人担任董事(不含同为双方的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 ...
川仪股份(603100) - 川仪股份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2025-12-08 14:31
重庆川仪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草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 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重庆川仪自动化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为进一步完善重庆 川仪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改善董事会结 构,强化对内部董事及经理层的约束和监督机制,保护中小股东及债权人的利 益,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 一般规定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应当按照相关法律、 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规定、证券交 易所业务规则、本制度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发 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 (指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未达到百分之五,且不担任公司董事和高级 管理人员的股东,下同)的合法权益。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 位或个人的影响。 第四条 独立董事原则上最多在三家境内上市公司担任独立董事,并应 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有效地履行 ...
川仪股份(603100) - 川仪股份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
2025-12-08 14:31
重庆川仪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规范重庆川仪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募集资 金管理,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 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 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募集资金是指公司通过发行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 质的证券,向投资者募集并用于特定用途的资金,但不包括公司实施股权激励 计划募集的资金。 本制度所称超募资金是指实际募集资金净额超过计划募集资金金额的部 分。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应当负责建立健全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并确保该 制度的有效实施。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应当对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使用、变更、 监督和责任追究以及募集资金使用的申请、分级审批权限、决策程序、风险控 制措施及信息披露程序等内容进行明确规定。 第四条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通过公司的子公司或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实施 的,适用本制度。 第二章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 第五条 公 ...
川仪股份(603100) - 川仪股份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2025-12-08 14:31
第二条 本制度规定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在内幕信息公开前,不得利用内幕 信息买卖证券,或者泄露该信息,或者建议他人买卖相关证券。 重庆川仪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重庆川仪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内 幕信息管理,加强内幕信息保密工作,落实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工作,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 第 5 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上海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 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 组织与职责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是负责公司内幕信息管理的机构,按照中国证券监督 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及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则要求及时登记 和报送内幕信息档案,并保证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真实、准确和完整。董事 长为主要责任人,董事会秘书负责办理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的登记 ...
川仪股份(603100) - 川仪股份董事会战略与投资委员会实施细则
2025-12-08 14:31
重庆川仪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与投资委员会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适应重庆川仪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战略发 展需要,完善公司治理结构、规范公司董事会战略与投资委员会的运作,健全 战略规划、重大投资决策程序,提高决策效率和决策质量,不断增强公司核心 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 则》、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战略与投资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委员会,负责对公 司中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战略与投资委员会成员由五名董事组成,其中应至少包括一名独 立董事。 第四条 战略与投资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1/2 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 事的 1/3 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战略与投资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公司董事长担 任。 第八条 战略与投资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权限: (一)对公司中长期发展战略规划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二)对公司章程规定须经董事会、股东会批准的重大投资方案、资本运 1 作方案等影响公司发展的重大事项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三)研 ...
川仪股份(603100) - 川仪股份董事履职评价及薪酬管理办法
2025-12-08 14:31
重庆川仪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履职评价及薪酬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优化重庆川仪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 治理体系,完善董事履职评价、激励与约束机制,保障公司董事依法履行 职责,健全公司薪酬管理体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 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及《重庆川仪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 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指董事是指公司董事会成员,包括:常勤董事、非 常勤董事、独立董事; (一)常勤董事,是指由公司与之签订劳动合同的公司员工或公司管 理人员担任的董事; (二)非常勤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的非独立 董事; (三)独立董事,是指公司按照《公司章程》有关规定聘请的,与公 司及其主要股东不存在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第三条 本办法所指的履职评价,是指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 程》,对董事履行职责的情况进行评价。 第四条 公司董事的薪酬水平参考同行业薪酬水平,并结合公司实际 情况确定。 第二章 组织架构 第五条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进一步细化董事的履 职评价标准、薪酬及绩效考核方案, ...
川仪股份(603100) - 川仪股份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5-12-08 14:31
重庆川仪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草案) 第一条 目的 为了保护重庆川仪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和 股东的权益,规范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建立规范化的董事 会组织架构及运作程序,保障公司经营决策高效、有序地进行,依照 《公司法》、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重庆川仪 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以下简称"本规则")。 第二条 效力 本规则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董事会的召集、召开、议 事及表决程序的具有约束力的法律文件。 第三条 组成 董事会由11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4名,设董事长一人。董 事长由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和罢免。 第四条 职权 董事会是公司的经营决策机构,行使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规定 的职权。 第五条 董事任职资格 董事为自然人,无需持有公司股份。但是,下列人员不得担任董 事: 1 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 4、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董事候选人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应当披露该候选人具体情 形、拟聘请该候选人的原因以及是否影响公司规范运作: 1、最近36个月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 2、最近36个月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 ...
川仪股份(603100) - 川仪股份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2025-12-08 14:31
重庆川仪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重庆川仪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的重 大信息内部报告工作,保证公司重大信息的内部快速传递、归集和有效管理, 及时、准确、全面、完整地披露重大信息,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 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是指当出现、发生或即将发生可能对 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情形或事件时,按照本制度规 定负有报告义务的有关人员和机构,应当按照本制度所规定的时间将相关信息 向董事长和董事会秘书报告的制度。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信息报告义务人"包括: 第四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含各分支机构)、子公司(含全资子公司、控 股子公司)及参股公司;如国家法律、法规或规范性文件对公司的股东、实际 控制人及持有本公司股份 5%以上的其他股东有要求的,同样适用。 第二章 重大信息的范围、报告标准和报告时点 第五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出现、 ...
川仪股份(603100) - 川仪股份董事会科技创新委员会实施细则
2025-12-08 14:31
重庆川仪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科技创新委员会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适应重庆川仪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科技 创新工作发展需要,完善公司治理结构、规范公司董事会科技创新委员会的运 作,促进公司科技创新战略的研究、制定和有效执行,不断增强公司核心竞争 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科技创新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委员会,负责对公司 董事会拟决策的科技创新战略、规划、投资、重大科研事项以及创新机制改革 和体系建设等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对决策后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评估。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科技创新委员会由三到五名熟悉公司行业技术的董事会成员组 成,其中应至少包括一名独立董事。 第四条 科技创新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1/2 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 的 1/3 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科技创新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六条 科技创新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可以连 选连任。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