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vergreen Technology(603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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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青科技(603125) - 规范与关联方资金往来管理制度
2025-05-08 10:16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的关联方,与《上市规则》规定的关联方具有相同含 义。 第四条 本制度所称资金占用,包括经营性资金占用和非经营性资金占用 两种情况。 经营性资金占用,是指公司关联方通过采购、销售等生产经营环节的关 联交易所产生的对公司的资金占用。 江苏常青树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规范与关联方资金往来管理制度 江苏常青树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规范与关联方资金往来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江苏常青树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与公司关联方的资金往来,避免公司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保护公司、 股东和其他利益相关人的合法权益,建立防范公司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长 效机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 规和规范性文件及《江苏常青树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纳入公司合并会计报表范围的子公司与公司关联方之间进行 的资金往来适用本制度。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是指公司为公司关联方垫付工资、福利、保险、广 告等费用和其他支出,代公司关联方偿还 ...
常青科技(603125)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2025-05-08 10:16
江苏常青树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江苏常青树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对江苏常青树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信息披露工作的管理,规范公司的信息披露行为,保证公司真实、准确、完整地 披露信息,维护公司股东特别是社会公众股东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 国证监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上市公 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上海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以下简称 "《披露指引》")及《江苏常青树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 本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以下简称"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如下 人员和机构(以下简称"信息披露义务人"): (一)公司董事会秘书和信息披露事务管理部门; 第五条 公司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在《上市规则》等规定的期限内披 露所有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可能 ...
常青科技(603125)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制度
2025-05-08 10:16
江苏常青树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制度 江苏常青树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四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的,应当在首 次卖出股份前向公司报告备案减持计划,并由公司于申报计划卖出的前 15 个交 易日上报上海证券交易所并予以公告。 前款规定的减持计划的内容,应当包括但不限于拟减持股份的数量、来源、 减持时间区间、方式、价格区间、减持原因等信息,且每次披露的减持时间区间 不得超过 3 个月。在减持时间区间内,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减持数量过半或减 持时间过半时,应当披露减持进展情况。 在减持时间区间内,上市公司披露高送转或筹划并购重组等重大事项的,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立即披露减持进展情况,并说明本次减持与前述重大事项 的关联性。 第一条 为加强对江苏常青树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进一步明确相关办理程序,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 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上 ...
常青科技(603125) - 对外投资决策制度
2025-05-08 10:16
按照投资期限分类,对外投资分为短期投资和长期投资。短期投资,是指 能够随时变现并且持有时间不准备超过1年(含1年)的投资,包括股票、债券、 基金等;长期投资,是指除短期投资以外的投资,包括持有时间准备超过1年(不 含1年)的各种股权性质的投资、不能变现或不准备随时变现的债券、长期债权 投资和其他长期投资。 江苏常青树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决策制度 江苏常青树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决策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对江苏常青树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 对外投资活动的管理,规范对外投资行为,防范对外投资风险,保障对外投资安 全,提高对外投资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以 及《江苏常青树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 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投资是指公司为了获取更大的收益,对外进行投 资兴办经济实体、收购兼并、增资扩股、股权转让、委托贷款、委托理财、购买 股票或债券等投资活动。 第三条 公司向其他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的,公司 ...
常青科技(603125) -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2025-05-08 10:16
江苏常青树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第五条 本制度遵循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有错必究、过错与责任相适应、 责任与权利对等的原则。 江苏常青树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条 公司董事会秘书负责收集、汇总与追究责任有关的资料,按制度规 定提出相关处理意见,上报公司董事会批准。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第二章 责任追究的情形与考量因素 第一章 总则 第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第一条 为进一步提高江苏常青树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 的规范运作工作,增强年报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提高 年报信息披露的质量和透明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称"《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称"《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信息披露违法行为行政责任认定规则》 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指责任追究制度是指年报信息披露工作中有关人员不履 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义 ...
常青科技(603125) -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2025-05-08 10:16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2025 年 5 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江苏常青树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选聘(含 续聘、改聘,下同)会计师事务所行为,提高审计工作和财务信息的质量,切实维护股东利 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国 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江苏常 青树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 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选聘会计师事务所,是指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聘任会计师 事务所对财务会计报告发表审计意见、出具审计报告的行为。公司下属全资或控股子公司不 再单独选聘会计师事务所。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从事除财务会计报告审计之外的其他法定 审计业务的,可以视重要性程度比照本制度执行。 第三条 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应当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员会") 审议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并由股东会决定。公司不得在董事会、股东会审议前聘请会 计师事务所开展审计业务。 第四条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得在公司董 ...
常青科技(603125) -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2025-05-08 10:16
江苏常青树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江苏常青树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江苏常青树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工作,保证公司内部重大信息的快速传递、归集和有效管 理,确保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充分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 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 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以及《江苏常青树新材料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江苏常青树新材料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以下简称"《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有 关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是指公司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发 生或即将发生、尚未公开的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的交易价格、交易量 或投资人的投资决策产生较大影响的任何重大事项时,信息报告义务人应当及 时将有关信息告知董事长和董事会秘书的制度,确保重大信息的及时、真实、 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
常青科技(603125) - 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
2025-05-08 10:16
江苏常青树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 江苏常青树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江苏常青树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 司")内幕信息管理行为,加强公司内幕信息保密工作,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 文件及《公司章程》《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 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保证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真实、准确和完整,董事长 为主要负责人。董事会秘书负责办理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的登记入档事宜。 公司审计委员会对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实施情况进行监督。 第三条 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对其知晓的内幕信息负有保密的责任,不得 擅自以任何形式对外泄露、报道、转送,不得进行内幕交易或配合他人操纵证券 交易价格。 第四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应采取必要的措 施,在内幕信息公开披露前将该信息的知情者控制在最小的范围内,不得在公司 内部非业务相关部门或个人间以任何形式传播 ...
常青科技(603125) - 利润分配管理制度
2025-05-08 10:16
江苏常青树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利润分配管理制度 江苏常青树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利润分配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江苏常青树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利润分配行为,推动公司建立科学、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机制,保护中 小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 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利润分配原则:公司实行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公司的 利润分配应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第二章 利润分配政策 第三条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百分之十列入公司法定 公积金。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五十以上的,可以不再 提取。 公司的法定公积金不足以弥补以前年度亏损的,在依照前款规定提取法定公 积金之前,应当先用当年利润弥补亏损。 公司从税后利润中提取法定公积金后,经股东会决议,还可以从税后利润中 提取任意公积金。 公司弥补亏损和 ...
常青科技(603125) - 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2025-05-08 10:16
江苏常青树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完善江苏常青树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法人治理制度,规范公司董事的选举,维护公司中小股东的利益,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中国证监会 《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和《江苏常青树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 简称"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治理文件等的有关规定, 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本实施细则所指累积投票制,是指公司股东会在选举两名以上的董 事时采用的一种投票方式。即公司股东会选举董事时,股东所持的每一有效表决 权股份拥有与该次股东会应选董事总人数相等的投票权,股东拥有的投票权等于 该股东持有股份数与应选董事总人数的乘积。股东即可以用所有的投票权集中投 票选举一位候选董事,也可以将投票权分散行使、投票给数位候选董事。 第三条 股东会选举产生的董事人数及结构应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 第四条 股东会对董事候选人进行表决前大会主持人应明确告知与会股东对 候选董事实行累积投票方式,董事会必须置备适合实行累积投票方式的选票。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