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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青科技: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会议资料
Zheng Quan Zhi Xing· 2025-05-19 09:27
江苏常青树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会议资料 二〇二五年五月二十六日 目 录 为维护江苏常青树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体股东的合法利益, 确保本次股东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保证大会股东能够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及本公司《章程》 《股东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 特制定本次股东会会议须知,望全体参会人员严格遵守并执行。 一、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公司章程》等规定,认真 做好本次股东会召开的各项工作。 二、股东会召开过程中,公司董事会应当认真履行法定职责,维护股东合法权益。 江苏常青树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三、参会股东依法享有《公司章程》规定的各项权利,同时应当以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 权益、确保大会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为原则,认真履行法定职责。 四、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现场会议表决采用记名投票表 决方式;网络投票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 间段,即 2025 年 5 月 26 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 ...
常青科技(603125) - 关于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2025-05-19 09:00
证券代码:603125 证券简称:常青科技 公告编号:2025-038 江苏常青树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江苏常青树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履行的审议程序: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11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 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拟使用暂时闲置自有 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超过人民币 50,000 万元的额度内使 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上述额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可 滚动计算。该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内,无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别风险提示:公司本次购买的理财产品均为保证本金的低风险产品, 但结构性存款产品可能面临多重风险因素,包括但不限于政策风险、市场风险、 流动性风险、产品不成立风险、信息传递风险、管理风险、产品提前终止风险、 不可抗力及意外事件风险、信用风险、估值风险、欠缺投资经验风险、数据来 源风险、观察日调整风险等。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 ...
常青科技(603125) -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会议资料
2025-05-19 09:00
江苏常青树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会议资料 二〇二五年五月二十六日 | 1 | 1 | œ | 4 | . | 1 | | --- | --- | --- | --- | --- | --- | | œ | | | | | | | 累积投票议案三: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 7 | | --- |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江苏常青树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会议须知 为维护江苏常青树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体股东的合法利益, 确保本次股东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保证大会股东能够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及本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 特制定本次股东会会议须知,望全体参会人员严格遵守并执行。 一、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公司章程》等规定,认真 做好本次股东会召开的各项工作。 二、股东会召开过程中,公司董事会应当认真履行法定职责,维护股东合法权益。 六、参会股东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各项权利。股东应认真履行法定义务, 自觉遵守大会纪律,需要发言时接 ...
常青科技: 常青科技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Zheng Quan Zhi Xing· 2025-05-15 11:08
证券代码:603125 证券简称:常青科技 公告编号:2025-037 江苏常青树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新增无限售 现金红利发 一、 通过分配、转增股本方案的股东大会届次和日期 本次利润分配及转增股本方案经公司2025 年 5 月 8 日的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新增无限售 | | | | | | 现金红利发 | | | --- | --- | --- | --- | --- | --- | --- | | 股份类别 | 股权登记日 | | 最后交易日 | 除权(息)日 | | 条件流通股 | | | | | | | 放日 | | | | | | | 份上市日 | | | | A股 | 2025/5/21 | - | 2025/5/22 | 2025/5/22 | 2025/5/22 | | 四、 分配、转增股本实施办法 (1)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红利委托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通过其资金清算系统向股权登记 日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登记在册并在上海 ...
常青科技(603125) - 常青科技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2025-05-15 11:00
证券代码:603125 证券简称:常青科技 公告编号:2025-037 江苏常青树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 | | | 新增无限售 | 现金红利发 | | --- | --- | --- | --- | --- | --- | | 股份类别 | 股权登记日 | 最后交易日 | 除权(息)日 | 条件流通股 | 放日 | | | | | | 份上市日 | | | A股 | 2025/5/21 | - | 2025/5/22 | 2025/5/22 | 2025/5/22 | 一、 通过分配、转增股本方案的股东大会届次和日期 本次利润分配及转增股本方案经公司2025 年 5 月 8 日的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 分配、转增股本方案 截至股权登记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 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3. 分配方案: 本次利润分配及转增股本以方案 ...
常青科技(603125) -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2025-05-08 10:16
江苏常青树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江苏常青树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一)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个人品质;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江苏常青树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会秘书依法行使职权,认真履行工作职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江苏常青树新材料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以及国家现行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公司设董事会秘书一名。董事会秘书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 和董事会负责。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有关规定,适用于 董事会秘书。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秘书是公司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之间的指定联 络人。上海证券交易所仅接受董事会秘书或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的人员以公司名 义办理信息披露、公司治理、股权管理等其相关职责范围内的事务。 第二章 董事会秘书的任职条件 第四条 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二)应当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财务、管理、法律专业知识,具有良好的 职 ...
常青科技(603125) -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2025-05-08 10:16
江苏常青树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江苏常青树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江苏常青树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 外担保行为,有效控制公司对外担保风险,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和公司财务安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国证监会《上市公 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江苏常青树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 简称《公司章程》),特制订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 公司为他人提供担保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公平、诚信、互利的原 则。任何单位和个人(包括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人)不得强令或强制公司为他人 提供担保,公司对强令或强制其为他人提供担保的行为有权拒绝。 第三条 公司为他人提供担保应当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民法典》和其它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规定向注册会计师如实提供公 司全部对外担保事项。 第四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为他人(包括公司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 ...
常青科技(603125) - 规范与关联方资金往来管理制度
2025-05-08 10:16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的关联方,与《上市规则》规定的关联方具有相同含 义。 第四条 本制度所称资金占用,包括经营性资金占用和非经营性资金占用 两种情况。 经营性资金占用,是指公司关联方通过采购、销售等生产经营环节的关 联交易所产生的对公司的资金占用。 江苏常青树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规范与关联方资金往来管理制度 江苏常青树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规范与关联方资金往来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江苏常青树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与公司关联方的资金往来,避免公司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保护公司、 股东和其他利益相关人的合法权益,建立防范公司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长 效机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 规和规范性文件及《江苏常青树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纳入公司合并会计报表范围的子公司与公司关联方之间进行 的资金往来适用本制度。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是指公司为公司关联方垫付工资、福利、保险、广 告等费用和其他支出,代公司关联方偿还 ...
常青科技(603125)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制度
2025-05-08 10:16
江苏常青树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制度 江苏常青树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四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的,应当在首 次卖出股份前向公司报告备案减持计划,并由公司于申报计划卖出的前 15 个交 易日上报上海证券交易所并予以公告。 前款规定的减持计划的内容,应当包括但不限于拟减持股份的数量、来源、 减持时间区间、方式、价格区间、减持原因等信息,且每次披露的减持时间区间 不得超过 3 个月。在减持时间区间内,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减持数量过半或减 持时间过半时,应当披露减持进展情况。 在减持时间区间内,上市公司披露高送转或筹划并购重组等重大事项的,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立即披露减持进展情况,并说明本次减持与前述重大事项 的关联性。 第一条 为加强对江苏常青树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进一步明确相关办理程序,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 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上 ...
常青科技(603125)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2025-05-08 10:16
江苏常青树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江苏常青树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对江苏常青树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信息披露工作的管理,规范公司的信息披露行为,保证公司真实、准确、完整地 披露信息,维护公司股东特别是社会公众股东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 国证监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上市公 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上海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以下简称 "《披露指引》")及《江苏常青树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 本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以下简称"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如下 人员和机构(以下简称"信息披露义务人"): (一)公司董事会秘书和信息披露事务管理部门; 第五条 公司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在《上市规则》等规定的期限内披 露所有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可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