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TUNA(603177)
icon
Search documents
德创环保:德创环保关于2023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公告
2024-04-25 13:34
证券代码:603177 证券简称:德创环保 公告编号:2024-011 浙江德创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 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相 关规定,结合公司2023年度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未实现盈利和母公司期末未分 配利润为负的实际情况,综合考虑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及未来发展的资金需要,为 2023 年度拟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次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原因:公司 2023 年度合并报表范围内归属于上市 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和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均为负。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保证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和维护股东的长远利益,经公司董事会审慎考虑,公司 2023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关于 2023 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 2023 ...
德创环保: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2024年4月制定)
2024-04-25 13:34
浙江德创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要求 第四条 公司选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应当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具有良好的执 业质量记录,并满足下列条件: (一)具有独立的主体资格; (二)具有固定的工作场所、健全的组织机构和完善的内部管理和控制制度; 第一条 为规范浙江德创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选聘(含续聘、 改聘)对公司进行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的行为,切实维护股东利益,提高财务信息质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下简称《证券法》)、《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以下 简称选聘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浙江德创环保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选聘(含续聘、改聘)对公司进行会计报表审计等业务的会计师事务 所(下称会计师事务所),需遵照本制度的规定。 第三条 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时,应经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提交董事会审议 前,应经审计委员会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 (三)熟悉国家有关财务会计方面的法律、法规、 ...
德创环保: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2024年4月修订)
2024-04-25 13:34
浙江德创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保障浙江德创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信息披 露合法、真实、准确、完整、及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以及公 司上市的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其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及时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披露 的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完整,简明清晰、通俗易懂,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的信息应当同时向所有投资者披露,不得提前向任何单 位和个人泄露。但是,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在内幕信息依法披露前,内幕信息的知情人和非法获取内幕信息的人不得公 开或者泄露该信息,不得利用该信息进行内幕交易或者配合他人操纵公司股票及 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要求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依法需 要披露但尚未披露的信息。 第三条 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保 证披露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信息披露及时、公平。公司董事长为信息披露 工作第一责任人,董事 ...
德创环保:德创环保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04-25 13:34
浙江德创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 会议于 2024 年 4 月 24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 议召开前 10 天,董事会就会议时间、地点、议案及其他相关事项以邮件和电话 方式通知了董事。本次董事会会议应到董事 6 名,实到董事 6 名,符合《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浙江德创 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董事长金猛先生主持。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董事一致同意,形成决议如下: 证券代码:603177 证券简称:德创环保 公告编号:2024-009 浙江德创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 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
德创环保:内部审计制度(2024年4月修订)
2024-04-25 13:34
浙江德创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浙江德创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内 部审计工作,提高内部审计工作质量,提升公司内部管理水平,保护公司及全体 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及其它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内部审计工作 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审计,是指公司内部审计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 规、财务会计制度和公司内部管理规定,对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的有效性、财务 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以及经营活动的效率和效果等开展的一种评价活动。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控制,是指公司董事会、监事会、高级管理人员及 其他有关人员为实现下列目标而提供合理保证的过程: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相关规定; (二)提高公司经营的效率和效果; (三)保障公司资产的安全; (四)确保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和公平。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应当对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负责,重要 的内部控制制度应当经 ...
德创环保:投资者关系工作管理制度(2024年4月修订)
2024-04-25 13:34
浙江德创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工作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对浙江德创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投 资者关系工作的管理,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切实保护投资者特别是社会公众投资 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与投资者关系工作指引》以及《浙江德创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投资者关系工作是指公司通过信息披露与交流,加强与投资者及潜 在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提升公司治理水平,以 实现公司整体利益最大化和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的重要工作。 第三条 投资者关系工作的目的是: (一)促进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良性关系,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进一步了解 和熟悉。 (二)建立稳定和优质的投资者基础,获得长期的市场支持。 (三)形成服务投资者、尊重投资者的企业文化。 (四)促进公司整体利益最大化和股东财富增长并举的投资理念。 (五)增加公司信息披露透明度,改善公司治理。 (三)投资者机会均等原则。公司应公平对待公司的所有股东及潜在投资者, 避免进行选择性信息披露。 (四)诚实守信原则。公司的投资者关系工作应 ...
德创环保:德创环保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2024-04-25 13:34
(三)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报告初步审计意见后,董事 会审计委员会与会计师事务所就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在审计过程中的关注 的重大事项进行了沟通。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通过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审计工 作的监督及评估,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能够按照中国注册会 计师的执业准则,独立、勤勉尽责地履行审计职责,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审计任务。 浙江德创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委员:吕岩、季根忠、赵博 2024年4月24日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与外部审计机构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就审计工作安排及审计过程中关注的重点问题进行了充分沟通。 (一)认真听取、审阅了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年报审 计的工作计划及相关资料,就审计的总体策略提出了具体意见和要求,协商相关 的时间安排。 (二)在审计过程中,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进行了充分的沟通和交流。 浙江德创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
德创环保:德创环保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04-25 13:34
证券代码:603177 证券简称:德创环保 公告编号:2024-010 浙江德创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与会监事进行了认真讨论和研究,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 定,并结合实际情况,现作出决议如下: 1、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3、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4、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根据相关规定,作为公司监事,在全面了解和审核公司 2023 年度报告后, 对公司 2023 年度报告发表如下审核意见: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4 年 ...
德创环保:独立董事津贴管理办法(2024年4月修订)
2024-04-25 13:34
浙江德创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津贴管理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指的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 公司按照《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规定聘请的,与公司及其主要大股东 不存在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的董事。 第一条 参照《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为了确保公司持续稳健运营,使独立董事尽职尽责,诚信从 事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和审定,本着"责任、风险、利益相一致"的原则,特制 定本办法。 第三条 津贴范围:本公司的独立董事。其他董事不属享受该津贴办法的范 围。 第四条 津贴原则:津贴水平综合考虑独立董事的工作任务、责任等。 浙江德创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二四年四月 第六条 以上津贴标准为税前标准,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独立 董事津贴从股东大会通过后按月发放。 第七条 独立董事出席公司董事会会议、股东大会的差旅费以及按《公司章 程》行使职权所需的交通、住宿等费用,均由公司据实报销。 第八条 本办法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正式 实施。 第五条 津贴标准:独立董事津贴为每人每年 6 万元人民币。依照相关法律 ...
德创环保:德创环保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度履职情况报告(1)
2024-04-25 13:34
2021 年 11 月 15 日,公司召开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选 举季根忠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2021 年 11 月 15 日起, 公司第四届审计委员会由独立董事吕岩女士、独立董事季根忠先生和董事赵博先 生组成,独立董事吕岩女士任主任委员。 二、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共召开 5 次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浙江德创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3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独立 董事和审计委员会履职手册》《浙江德创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和《审计 委员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2023 年度(以下简称"报告期"),浙江德创 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勤勉尽责,积极 维护公司和股东权益,现将审计委员会 2023 年度的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一)2023 年 1 月 12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第 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1、《关于公司与关联方签署投资合作协议并共同设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