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WXSJ(603185)
icon
Search documents
弘元绿能: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弘元绿色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2024-04-25 12:41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弘元绿色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作为弘元绿色能源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弘元绿能"、"公司")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 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履行持续督导职责,对公司使 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核查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无锡上机数控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 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792 号)文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 易所同意,公司于 2020 年 6 月 9 日采取优先配售和公开发行的方式向股东和社 会公众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665.00 万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 100.00 元,期限为 6 年,公司共募集资金人民币 66,500.00 万元,扣除相关的发行费用人民币 10,464,622.64 元(不含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 654, ...
弘元绿能: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2024-04-25 12:41
● 投资金额:弘元绿色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使用总额 不超过人民币 50,000 万元(含)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 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证券代码:603185 证券简称:弘元绿能 公告编号:2024-042 弘元绿色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现金管理种类: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 产品,投资产品的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以上投资品种不涉及证券投资,不得用 于股票及其衍生产品、证券投资基金和证券投资为目的及无担保债权为投资标的 的银行理财或信托产品。 ● 已履行及拟履行的审议程序: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5 日分别召开第四届 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 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保荐机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国金证券")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 审议。 ● 特别风 ...
弘元绿能: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2024-04-25 12:41
弘元绿色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弘元绿色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弘元绿色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会计师事 务所的选聘(含新聘、续聘、改聘,下同)行为,切实维护股东利益,提高财务信 息质量,保证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连续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 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弘元绿色能源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 制度。 第二条 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对财务会计报告、 内部控制等发表审计意见、鉴证意见、出具审计报告的,应当遵照本制度,履行选 聘程序。公司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从事除财务会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之外的其他法 定审计业务的,可比照本制度执行。 (二)具有固定的工作场所、健全的组织机构和完善的内部管理和控制制度; (三)熟悉国家有关财务会计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 (四)具有完成审计任务和确保审计质量的注册会计师; 弘元绿色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 ...
弘元绿能:2023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说明
2024-04-25 12:41
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 专项说明 大华核字[2024]0011011363 号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 ) DaHua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Special General Partnership) 弘元绿色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说明 弘元绿色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截止 2023 年 12 月 31 日) 目 录 页 次 一、 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 说明 1-2 二、 弘元绿色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非经营 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1 第 2 页 ⼤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北京市海淀区⻄四环中路 16 号院 7 号楼 12 层 [100039] 电话:86 (10) 5835 0011 传真:86 (10) 5835 0006 www.dahua-cpa.com 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 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说明 大华核字[2024] 0011011363 号 弘元绿色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依据《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审计了弘元绿 色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
弘元绿能: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2024-04-25 12:41
证券代码:603185 证券简称:弘元绿能 公告编号:2024-033 弘元绿色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 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海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弘元绿色能源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董事会对 2023 年度募集资金 的存放与使用情况做如下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2020 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债券募集资金情况 | | | | 单位:人民币元 | | --- | --- | --- | --- | | 项目 | 以前年度金额 | 本期金额 | 累计金额 | | 募集资金净额(期初余额) | 654,535,377.36 | | 654,535,377.36 | | 减:购买理财产品 | 365,000,000.00 | | 365,000 ...
弘元绿能:关于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2024-04-25 12:41
弘元绿色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师事务所 2023 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弘元绿色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 (以下简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作为公司 2023 年度年报审计机 构。根据财政部、国资委及证监会颁布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 所管理办法》,公司对大华会计师事务所 2023 年审计过程中的履职情况进行评 估。经评估,公司认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资质等方面合规有效,履职保持独立性, 勤勉尽责,公允表达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一、资质条件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1985 年成立,2012 年完成改制,从 有限责任制事务所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事务所。大华总部设在北京,注册地址 为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 16 号院 7 号楼 1101,首席合伙人为梁春先生。截至 2023 年末,大华有合伙人 270 人,注册会计师 1,471 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 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1,141 人。 大华 2022 年经审计业务收入 332,731.85 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 307,355.10 万元,证券业务收入 138,862.04 万 ...
弘元绿能: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2024-04-25 12:41
证券代码:603185 证券简称:弘元绿能 公告编号:2024-043 弘元绿色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弘元绿色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下称"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7 号》(财会〔2023〕21 号)相关规定进行的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 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财政部于 2023 年 10 月 25 日颁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7 号》,其中"关 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关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露""关于售后租 回交易的会计处理"的规定自 2024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 由于上述会计准则解释的发布,公司需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并按以上 文件规定的生效日期开始执行上述会计准则。 2024 年 4 月 25 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 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
弘元绿能:2023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2024-04-25 12:41
弘元绿色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大华内字[2024]0011000123 号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 ) Da Hua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Special General Partnership) 弘元绿色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截止 2023 年 12 月 31 日) 目 录 页 次 一、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1-2 大华内字[2024] 0011000123 号 弘元绿色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及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相 关要求,我们审计了弘元绿色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弘元绿能 公司)2023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北京市海淀区⻄四环中路 16 号院 7 号楼 12 层 [100039] 电话:86 (10) 5835 0011 传真:86 (10) 5835 0006 www.dahua-cpa.com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一、企业对内部控制的责任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企 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的规 ...
弘元绿能: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2024-04-25 12:41
证券代码:603185 证券简称:弘元绿能 公告编号:2024-034 弘元绿色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除外)每股派发现金红利 0.02 元(含税)。截至 2024 年 4 月 25 日,公司总股本为 684,872,435 股,以扣减公 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 985,277 股后的总股本 683,887,158 股为基数,以此计算 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 13,677,743.16 元(含税)。 2023 年中期,公司每股派发现金红利 0.55 元(含税),共派发现金红利 317,797,999.75 元。与本次 2023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合并计算,2023 年度全年公 司累计派发现金红利 331,475,742.91 元(含税),现金分红(包括中期已分配 的现金红利)比例为 44.76%。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等有关 规定,上市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不享有利润分配 ...
弘元绿能: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决议
2024-04-25 12:41
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决议 2024年4月25日,弘元绿色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 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过半数独立董事 共同推举祝祥军先生召集并主持,已于会议召开10日前以电子邮件方式通知全体独 立董事,应到会独立董事3人,实际到会独立董事3人。本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召 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章程》有关规定。根据《公司章程》《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与会独立董事就议案进行审议、表决,形成决议 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预计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经审查,全体独立董事认为:公司 2024 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属于日常关联 交易行为遵循了公平、公正、公开原则,是公司经营发展所需,有利于促进公司业 务发展,交易定价均以市场价格为依据确定,交易价格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 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因此,我们同意 《关于预计 2024 年度日常关 联交易的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董事会在审议 该议案时,关联董事应按规定回避表决。 弘元绿色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特此决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