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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邦股份(603188)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2025年10月制定)
2025-10-15 10:16
江苏亚邦染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第三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遵循以下原则: (一)公平原则,符合公司的发展规模、业绩等实际情况,同时与外部市场 薪酬水平相结合; (二)责、权、利统一原则,薪酬与岗位的重要性、工作的复杂程度及精力 的付出相称; (三)长远发展原则,薪酬与公司长远利益、持续健康发展的目标相符; (四)激励与约束并重原则。 第二章 薪酬管理机构 第四条 公司股东会负责审批董事的薪酬方案,公司董事会负责审批公司 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江苏亚邦染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建立科学有效的激励与约束机制,有效调动公 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积极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 程指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江苏亚邦染料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 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适用本制度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包括:公司董事、总经理、副 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人员。 第五条 公司董事会薪酬 ...
亚邦股份(603188) - 控股子公司管理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15 10:16
江苏亚邦染料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子公司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对江苏亚邦染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 司")控股子公司的管理,规范控股子公司行为,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下简称"《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 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 规和《江苏亚邦染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 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控股子公司是指公司直接或间接持有其 50%以上的股 权,或者持股 50%以下但能够决定其董事会半数以上成员的组成,或者通过协议 或其他安排能够实际控制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公司。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 第二章 控股子公司管理的基本原则 第四条 公司作为出资人,依据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对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和法人治理结构的要求,以股东或控制人的身份行使对控股子公司的重大 事项监督管理,对投资企业依法享有投资收益、重大事项决策、管理者选择、股 权处置、监督审计等权利。 第 ...
亚邦股份(603188) - 对外担保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15 10:16
公司参股公司发生的本制度所述的对外担保,可能对公司股票、债券及其衍生 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公司可依照本制度的规定履行相应审批程序后,再 按照参股公司章程及其有关制度行使公司的权利。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担保,是指公司以第三人的身份为债务人(包括公 司的子公司)对债权人所负的债务提供担保,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由公司按照 约定履行债务或承担责任的行为。公司提供对外担保的形式应符合中国法律法规的 规定。 第四条 公司对外担保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产业政策及《章程》等的规 定,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和产业规划要求,有利于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并应当遵循合 法、审慎、互利、安全的原则,严格控制担保风险。 江苏亚邦染料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江苏亚邦染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外担保 行为的内部控制,规范对外担保行为,降低经营风险,保护公司、股东和其他利益 相关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 担保的监管要求》等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江苏亚邦染料股份有限 ...
亚邦股份(603188) - 董事会战略发展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15 10:16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战略发展委员会成员由七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三名。 第四条 战略发展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 事三分之一以上(包括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江苏亚邦染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发展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健全投资决策程序,提高重大决策的效益和决策的质量,完善 公司治理结构,科学确定公司发展规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 公司治理准则》《江苏亚邦染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设立 董事会战略发展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设置战略发展委员会,主要职责是对公司长期发展战 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选举委员的提案获得通过后,新任委员在董事会会议结束后立即就任。 第五条 战略发展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董事长担任;主 任委员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 第六条 战略发展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 以连任。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董事会 根据上述第三条至第五条的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第七条 战略发展委员会应至少由两名独立董事参加。 第八 ...
亚邦股份(603188) - 货币资金管理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15 10:16
江苏亚邦染料股份有限公司 货币资金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保证江苏亚邦染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资金 安全,明确资金使用权限,规范资金使用程序,提高资金利用效率,保证货币资 金核算真实、准确、完整,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公司的货币资金应当用于公司或公司控股子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任 何其他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占用本公司货币资金。不得向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提供借款。 第三条 财务部是公司货币资金管理的职能部门,根据预算目标,负责公 司的资金筹集、调度、使用、审核等项具体工作。 第二条 货币资金是企业资产中流动性较强的资产,包括现金、银行存款 和其他货币资金。货币资金的管理和控制应遵循以下原则: 1、严格职责分工 2、实行交易分开 3、实行内部稽核 4、实施定期轮岗制度 对于公司的重大资金调度和使用,财务部应当根据公司总经理、董事会、股 东大会的决议、决定进行调度、使用。其他任何个人或单位无权干预本公司资金 调度、使用。公司总经理、董事会、股东大会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权限统筹 安排公司资金的筹集、调度、使用、审核工作。 财务部门统一负责货币资金的收支核算。其 ...
亚邦股份(603188) -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15 10:16
江苏亚邦染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选聘工作,优化董事会组成, 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 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要负责对公司董事、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 人员的人选、选择标准和程序等事项进行选择并提出建议。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本工作细则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副总经 理、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成员由五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占多数。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三 分之一以上(包括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选举委员的提案获得通过后,新任委员在董事会会议结束后立即就任。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 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在委员内选举,并报请董事会批准产生。 第六条 提名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 任。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董事会根据 ...
亚邦股份(603188)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15 10:16
江苏亚邦染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健全公司董事(非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和薪 酬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 理准则》《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设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 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要负责制定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负责制定、审查公司董事(非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 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对董事会负责。 本工作细则所称高级管理人员是指董事会聘任的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及由总 经理提请董事会聘任的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等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五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三名。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 事三分之一以上(包括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选举委员的提案获得通过后,新任委员在董事会会议结束后立即就任。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 任,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在委员内选举,并报请董事会批准产生。 第六条 ...
亚邦股份(603188)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行为规范(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15 10:16
江苏亚邦染料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行为规范 第一章 总 则 (二)持有股份的比例虽然不足 50%,但依其持有的股份所享有的表决权已 足以对股东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的股东; (三)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的其他情形。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实际控制人"是指虽不直接持有公司股份,或者其直 接持有的股份达不到控股股东要求的实际控制人比例,但通过投资关系、协议或 者其他安排,能够实际支配公司行为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 第四条 下列主体的行为视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行为,适用本制度的相 关规定: (一)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法人、非法人组织(公司及 公司控股子公司除外); (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自然人的,其配偶、父母、子女; (三)公司无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公司第一大股东(在公司股东名册 中持股数量最多的股东)及其最终控制人; (四)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的其他主体。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江苏亚邦染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法 人治理结构,规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行为,保护广大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 权益不受损害,确保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和公平,根据 ...
亚邦股份(603188) - 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15 10:16
江苏亚邦染料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第三条 股东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第四条 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 应当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六个月内举行。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出现《公 司法》第一百一十三条规定的应当召开临时股东会的情形时,临时股东会应当在 两个月内召开。 公司在上述期限内不能召开股东会的,应当报告公司所在地中国证券监督管 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和公司股票挂牌交易的证券交易所(以 下简称证券交易所),说明原因并公告。 第五条 公司召开股东会,应当聘请律师对以下问题出具法律意见并公告: (一)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是否符合法律、行政法规、本规则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 (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是否合法有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江苏亚邦染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行为,保 证股东会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和《江苏亚邦染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制定本规 ...
亚邦股份(603188)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25年10月制定)
2025-10-15 10:16
江苏亚邦染料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江苏亚邦染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与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促进公司与投资者之间 长期、稳定的良性互动关系,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切实保护投资者利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投资者关 系管理工作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江苏亚邦 染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是指公司通过便利股东权利行使、信息披露、互 动交流和诉求处理等工作,加强与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 和认同,以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和企业整体价值,实现尊重投资者、回报投资者、 保护投资者目的的相关活动。 第三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基本原则: (一)合规性原则。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应当在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的基 础上开展,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行业规范和自律规则、公司内部 规章制度,以及行业普遍遵守的道德规范和行为准则。 (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