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eilongjiang Tianyouwei Electronics(603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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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有为(603202) -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2025-09-19 09:31
黑龙江天有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二)公司下属公司的负责人;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工作,明确公司内部各部门和各下属 公司(指公司的分公司及公司直接或间接控股比例超过 50%的子公司或对其具有 实际控制权的子公司,下同)及重要参股公司的信息收集和管理办法,确保公司 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披露所有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可 能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 称"《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黑龙江天有为电子股份有 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黑龙江天有为电子股份有 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以下简称"《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 结合公司的具体情况,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重大信息"是指所有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的交易价 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重大事项信息、交易信息、关联交易信息、 重大经营管理信息及其他重大事项信息等。 (三)公司派驻参股公司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四 ...
天有为(603202) -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2025-09-19 09:31
黑龙江天有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公司的内幕信息管理,做好内幕信息保密工作,维护信息披 露的公平原则,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 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 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5 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 情人登记管理制度》(以下简称"《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上海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 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应知悉《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关于 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禁止行为的规定,严守保密义务,不得进行违法违规的交 易或配合他人操纵证券交易价格。 第三条 公司内幕信息管理工作由公司董事会负责,公司董事会应当按照《内 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以及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则要求及时登记和报送内幕 信息知情人档案,并保证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真实、准确和完整,董事长为主要 责任人。 董事会秘书负责办理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的登记入档和报送事宜。 董事长与董事会秘书应当对内幕信息知 ...
天有为(603202) -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
2025-09-19 09:31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黑龙江天有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信息披 露暂缓与豁免行为,确保公司依法合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及《上 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以下简称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规定》等有关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黑龙江天有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按照《上市规则》《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办理信息披露暂缓、豁免业务的,适用本制度。 第三条 公司应审慎判断存在《上市规则》规定的暂缓、豁免情形的应披露 信息,在满足证券监管规定及本制度所规定的条件和审批要求的情况下,公司的 信息可以暂缓或豁免披露。 黑龙江天有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章 暂缓、豁免披露信息的范围 第四条 信息披露义务人拟披露的信息存在不确定性,属于临时性商业秘密 等情形,及时披露可能损害公司利益或者误导投资者的,可以暂缓披露。 第五条 ...
天有为(603202) -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2025-09-19 09:31
黑龙江天有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黑龙江天有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外 担保行为,有效控制担保风险,保证公司资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 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和《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及《黑龙江天有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 相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担保是指公司为他人提供的担保,包括公司对控股 子公司的担保。 第三条 未经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批准,不得对外提供担保。 第四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比 照本制度规定执行。公司控股子公司应在其董事会或股东会做出决议后,及时通 知公司,公司将依据《公司章程》及本制度规定的权限报董事会或股东会批准, 并履行有关信息披露义务。 第二章 对外担保的审批权限 第五条 公司提供担保的,应当提交董事会或者股东会进行审议,并及时披 露。下述担保事项须经应当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会审议批准: - 1 - 黑龙江天有为电子股份有限 ...
天有为(603202) - 累积投票实施细则
2025-09-19 09:31
累积投票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黑龙江天有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法人治理结构,规范公司董事的选举行为,保证股东充分行使权力,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 下简称"《证券法》")及《黑龙江天有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黑龙江天有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条 本细则所指"累积投票制",是指公司股东会选举两名及两名以上董 事时,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所拥有的投票权等于其所持有的股份总数乘以应选董事人 数之积,出席会议股东可以将其拥有的投票权全部投向一位董事候选人,也可以将 其拥有的投票权分散投向多位董事候选人,按得票多少依次决定董事人选。 第三条 本实施细则所称"董事"包括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不包括职工代 表董事。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由公司职工民主选举产生或更换,不适用于本实施 细则的相关规定。 第四条 在股东会上,拟选举两名及两名以上的董事时,董事会应当在召开股 东会通知中,表明该次董事选举采用累积投票制。股东会仅选举一名董事时,不适 用累积投票制。 第五条 股东会 ...
天有为(603202) - 防范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管理制度
2025-09-19 09:31
黑龙江天有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本制度所称"实际控制人"是指虽不直接持有公司股份,或者其直接持有的股 份达不到控股股东要求的比例,但通过投资关系、协议或者其他安排能够实际控 制、影响公司行为的自然人或法人。 本制度所称"关联方"应按照《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第 36 号—关联方披露》 《上市规则》等规定认定。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资金占用包括经营性资金占用和非经营性资金占用。 经营性资金占用是指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通过采购、销售等 生产经营环节的关联交易产生的资金占用。 - 1 - 防范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维护黑龙江天有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及其全体股东的利益,建立防止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 金的长效机制,杜绝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行为的发 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 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企业会计准则第 36 号—关联方披露》《上海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 ...
天有为(603202) - 内部审计制度
2025-09-19 09:31
黑龙江天有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黑龙江天有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 部各机构或职能部门、子公司以及具有重大影响的参股公司及其人员的管理和监 督,规范内部审计工作,提高内部审计工作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 《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黑龙江天有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审计,是指由公司内部机构或人员,对公司内部控 制和风险管理的有效性、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以及经营活动的效率和效果 等开展的一种评价活动。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控制,是指公司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有关 人员为实现下列目标而提供合理保证的过程: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相关规定; (二)提高公司经营的效率和效果; (三)保障公司资产的安全; (四)确保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和公平。 第四条 公司设立内部审计部门,对公司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内部 控制制度的建立和实施等情况 ...
天有为(603202) - 股东会议事规则
2025-09-19 09:31
黑龙江天有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护黑龙江天有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 的合法权益,明确公司股东会的职责和权限,保证股东会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 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相关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黑龙江天有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等的规定,制订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股东会的召集、提案、通知、召开等事项适用本规则。 第三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 和本规则的相关规定召开股东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会。 公司全体董事应当勤勉尽责,确保股东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四条 股东会应当在《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 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第五条 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应当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六个月内举行。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应当在事实发生之日起 ...
天有为(603202) - 独立董事制度
2025-09-19 09:31
黑龙江天有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促进黑龙江天有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规 范运作,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障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 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 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黑龙江天有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 章程》")的规定,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其主 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 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应当按照法律、 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规定、证券交易所 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策、监 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上市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或 个人的影响。 第四条 公司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成员的比例 ...
天有为(603202) - 关于取消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登记、修订及制定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
2025-09-19 09:30
证券代码:603202 证券简称:天有为 公告编号:2025-025 黑龙江天有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取消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登记、 修订及制定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黑龙江天有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9 月 19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监事会、修订<公司章 程>并办理工商登记的议案》《关于修订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议案》和《关于制 定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取消监事会的情况 根据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最新修订的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为 进一步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公司不 再设置监事会,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监事会的职权,并对《公司章程》的部 分条款进行了修订完善,公司现任监事会主席、监事等相关职务相应解除,同时 废止《黑龙江天有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公司现任监事会成员 将继续履职至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取消监事会及相关事项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