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LIHANG TECHNOLOGY(603261)
icon
Search documents
*ST立航(603261)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25年11月修订)
2025-11-20 10:31
成都立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成都立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和规范公司与投资者、潜在投资者之间的信息沟通,完善 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切实保护投资者特别是社会公众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投资者关 系管理工作指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 作》和《成都立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 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是指上市公司通过便利股东权利行使、信息披露、 互动交流和诉求处理等工作,加强与投资者及潜在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增进投资 者对上市公司的了解和认同,以提升上市公司治理水平和企业整体价值,实现尊 重投资者、回报投资者、保护投资者目的的相关活动。 第三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基本原则: (一)合规性原则。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应当在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的基础上开展,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行业规范和自律规则、公 司内部规章制度,以及行业普遍遵守的道德规范和行为准则。 (二)平等性原则。上市公司开 ...
*ST立航(603261) - 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11月修订)
2025-11-20 10:31
成都立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成都立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应严格遵守《公司法》及其他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本 规则关于召开股东会的各项规定,认真、按时组织好股东会。 公司全体董事对于股东会的正常召开负有诚信责任,不得阻碍股东会依法履 行职权。 第三条 股东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董事会有权根据本规定设立审计、薪酬与考核、提名等专门委员会。 第一条 为规范成都立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会 的运作,提高股东会议事效率,保证股东会程序及决议的合法性,保障股东的合 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 股东会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成都立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 的规定,特制定本规则。 第四条 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 应当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 6 个月内举行。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出现《公 司法》第一百一十三条规定的应当召开临时股东会的情形时,临时股东会应当在 2 ...
*ST立航(603261) - 利润分配管理制度(2025年11月修订)
2025-11-20 10:31
成都立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利润分配管理制度 成都立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利润分配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成都立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的 利润分配政策,建立持续、稳定、科学的分红机制,增强利润分配的透明度,保 证公司长远和可持续发展,保护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成都立航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 利润分配政策 第二条 利润分配原则 1、公司的利润分配应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2、公司的利润分配不得超过累计可分配利润的范围,不得损害公司持续经 营能力。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在对利润分配政策的论证和决策过程中应当充分考 虑公众投资者的意见。 第三条 利润分配形式 公司可以采用现金、股票、现金与股票相结合以及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 式分配利润,并优先采用现金分红的利润分配方式。 第四条 现金分红条件 公司该年度的可分配利润(即公司弥补亏损、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的税后利润) 为正值,且现金流 ...
*ST立航(603261) - 成都立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5年11月修订)
2025-11-20 10:31
成都立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 二零二五年十一月 | | | | | |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职工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 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成都立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系依照《公司法》 和其他有关规定以整体变更方式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在成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 码:91510100749741724C。 第三条 公司于 2022 年 2 月 22 日经中国证券监督委员会(简称"中国证 监会")批准,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1,925 万股,于 2022 年 3 月 15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 第四条 公司注册名称:成都立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条 公司住所:成都高新区安泰三路 100 号。邮编:610000。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7,750.5022 万元。 第七条 公司营业期限: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条 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即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
*ST立航(603261)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2025年11月修订)
2025-11-20 10:31
成都立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 成都立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董事(非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 和薪酬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 司治理准则》、《成都立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 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公司章程设立的专门工作机 构,主要负责制定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负责制定、 审查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对董事会负责。 第三条 本规则所称董事是指在本公司支取薪酬的董事、不包括独立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是指董事会聘任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及 公司章程认定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应占多数。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组成人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 或者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六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设主任委 ...
*ST立航(603261)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任管理制度(2025年11月)
2025-11-20 10:31
成都立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任管理制度 第三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可以在任期届满前提出辞任,且应当提交书面报 告,自公司和董事会收到书面报告时生效。 成都立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任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成都立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离任相关事宜,确保公司治理结构的稳定性和连续性,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 法权益,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 性文件及《成都立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 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董事(包括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及高级管 理人员的辞任、任期届满未连任、解任等离任情形。 第二章 离任情形与生效条件 第四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期届满未获连任的,自股东会、董事会等相关 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自动离任。 第五条 股东会可决议解任非职工代表董事,职工代表大会可决议解任职工代 表董事,董事会可决议解任高级管理人员,自决议作出之日生效。 第六条 除相关法律另有规定外,如存在下列情形,在改选出的董事就任前,原董 事 ...
*ST立航(603261) - 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管理制度(2025年11月修订)
2025-11-20 10:31
成都立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管理制度 成都立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章 防范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措施 第五条 公司应防止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通过各种方式直接或间接占用公 司的资金、资产和资源。 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保障成都立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体股东 的利益,防范公司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资金行为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成都立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有维护公司资金安全的义务。 第三条 公司及其所属子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发生的经营性资金往 来,包括正常的关联交易产生的资金往来,应当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和《成都 立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以下简称《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进行决策和实施。 第四条 本制度所称资金占用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式: 1、经营性资金占用:指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通过采购、销售、相互提供 劳务等生产经营环节的关联交易产生的资金占用; 2、非经营性 ...
*ST立航(603261) - 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11月修订)
2025-11-20 10:31
成都立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成都立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条 宗旨 为了进一步规范公司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有效 地履行其职责,提高董事会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和《成都立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 规定,制订本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办公室 董事会下设董事会办公室,处理董事会日常事务。 董事会秘书兼任董事会办公室负责人,保管董事会和董事会办公室印章。 第三条 定期会议 董事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 董事会每年应当至少在上下两个半年度各召开一次定期会议。 第四条 定期会议的提案 在发出召开董事会定期会议的通知前,董事会办公室应当充分征求各董事的 意见,初步形成会议提案后交董事长拟定。 董事长在拟定提案前,应当视需要征求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意见。 第五条 临时会议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董事会应当召开临时会议: (一)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提议时; (二)三分之一以上董事联名提议时; 1 / 9 成都立航科技股份有限 ...
*ST立航(603261) - 累计投票制实施细则(2025年11月修订)
2025-11-20 10:31
成都立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累计投票制实施细则 成都立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累计投票制实施细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成都立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 公司")的治理,规范公司董事的选举,保证所有股东充分行使权利,维护中小 股东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 治理准则》及《成都立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 有关规定,特制订本细则。 第二条 本实施细则所指的累积投票制,是指股东会在选举两名以上(含两 名)董事时采用的一种投票方式。即公司选举董事时,每位股东所持有的每一股 份都拥有与应选董事总人数相等的投票权,股东既可以用所有的投票权集中选举 一人,也可以分散选举数人,最后按得票多少依次决定董事人选。 第三条 本实施细则所称"董事"包括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 第四条 股东会选举产生的董事人数及结构应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 第五条 股东会对董事候选人进行表决前,大会主持人应明确告知与会股东 对候选董事实行累积投票方式,股东会工作人员应该置备适合实行累积投票方式 的选票。董事会秘书应对累积投票方式、选票填写方法做出说明和解释。 (一)累积投 ...
*ST立航(603261) -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2025年11月修订)
2025-11-20 10:31
成都立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成都立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为规范成都立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和 管理,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证 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 性文件和《成都立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 本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本制度所称募集资金,是指公司通过公开发行证券 (包括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配股、增发、发行可转换债券等)以及非公开发行股票向投资者募集并 用于特定用途的资金,但不包括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募集的资金。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应当对募投项目的可行性进行充分论证,确信投资项目 具有较好的市场前景和盈利能力,有效防范投资风险,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