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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友股份:集友股份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比例达到1%的进展公告
2024-08-20 09:08
证券代码:603429 证券简称:集友股份 公告编号:2024-041 因实施 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上述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不超过人民币 7.9 元/ 股(含)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 7.76 元/股(含),调整后的回购价格上限于 2024 年 7 月 12 日生效。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7 月 6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集友股份关于 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 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2024-032)。 安徽集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比例达到 1%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回购方案首次披露日 | 年 月 日 2024 6 7 | | | --- | --- | --- | | 回购方案实施期限 |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股份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 个月 | 3 | | 预计回购金额 | 亿元 0.5 亿元~1 | | | 回购用途 | □减少注册资本 □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 | ...
集友股份:集友股份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2024-08-16 09:44
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 26 号新闻大厦 7 层、8 层 电话:010-88004488/66090088 传真:010-66090016 邮编:100005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 关于安徽集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国枫律股字[2024]A0427 号 致:安徽集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贵公司)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贵公司的委托,指派律师出席并见 证贵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会议")。 本所律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下简 称"《股东大会规则》")、《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证券 法律业务管理办法》")、《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以下简称"《证 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安徽集友新材 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就本次会议的召集与召开程 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事宜,出具本法律意 见书。 对本法律意见书的出具 ...
集友股份:集友股份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4-08-16 09:44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证券代码:603429 证券简称:集友股份 公告编号:2024-040 安徽集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4 年 8 月 16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安徽省合肥市经开区安徽集友纸业包装有限公司会议 室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现场会议由董事长徐善水先生主持,公司董事、 监事、高管和公司聘请的法律顾问参加了会议,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 结合的表决方式进行。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方式均符合《公司法》和《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 6 人,出席 6 人;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123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 ...
集友股份:集友股份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材料
2024-08-09 08:02
安徽集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议材料 现场会议召开地址:安徽省合肥市经开区安徽集友纸业包装有限公司会议室 | 序号 | 内 | 容 | | --- | --- | --- | | 1 | 主持人报告出席情况 | | | 2 | 选举计票人、监票人 | | | 3 | 审议议案: | | | | 1、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 | | 2、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 | | 3、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 | | 4、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 | | 4 | 股东发言 | | | 5 | 主持人进行总结 | | | 6 | 投票表决 | | | 7 | 宣布表决结果 | | | 8 | 形成会议决议 | | | 9 | 律师发表法律意见 | | | 10 | 会议结束 | | 议案一 2024 年 8 月·合肥 安徽集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 ...
集友股份:集友股份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进展的公告
2024-08-02 08:09
证券代码:603429 证券简称:集友股份 公告编号:2024-039 安徽集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编号:2024-032)。 二、 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回购方案首次披露日 | 2024 年 6 月 7 日 | | | --- | --- | --- | | 回购方案实施期限 |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 3 | 个月 | | 预计回购金额 | 不低于人民币 0.5 亿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 1 | 亿元(含) | | 回购用途 | □减少注册资本 □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用于转换公司可转债 | | | | √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 | | | 累计已回购股数 | 5,150,000 股 | | | 累计已回购股数占总股本比例 | 0.98% | | | 累计已回购金额 | 21,251,647.00(不含交易费用) | | | 实际回购价格区间 | 3.68 元/股~4.58 元/股 ...
集友股份:集友股份关于调整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组成人员的公告
2024-07-29 10:23
为提高审计委员会独立性,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调整了第三届董事会审 计委员会成员,公司董事、副总裁、董事会秘书刘力争先生不再担任公司审计委 员会委员职务,调整为董事曹萼女士担任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职务,任期自本 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其他委员会成员任职情 况未发生变化。 证券代码:603429 证券简称:集友股份 公告编号:2024-037 安徽集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组成人员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安徽集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7 月 29 日 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 员会组成人员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应 当为不在上市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 调整前后审计委员会成员情况如下: | | 成员 | | ...
集友股份:安徽集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2024年7月)
2024-07-29 10:23
安徽集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障股东的合法权益,保证股东大会正常召开,履行 最高权力机构的职能,安徽集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依据《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公司章程》 的规定,特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股东大会是由公司全体股东组成,是公司的权力机构, 决定公司一切重大事务。 第二章 股东的权利与义务 第五条 公司股东享有下列权利: (一)依照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额获得股利和其他形式的利益分 配; (二)依法请求、召集、主持、参加或者委派股东受托人参加股 东大会,并行使相应的表决权; (三)对公司的经营进行监督,提出建议或者质询; (四)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转让、 赠与或质押其所持有的股份; (五)查阅公司章程、股东名册、公司债券存根、股东大会会议 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财务会计报告; (六)公司终止或者清算时,按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额参加公司剩 余财产的分配; (七)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的股东,要 求公司收购其股份; 第三条 公司股东为依法持有公司股份的人。股东按其所持有股 份的种类 ...
集友股份:安徽集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4年7月)
2024-07-29 10:23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完善安徽集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治理结构,规范独立董事行为,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上市公司提高公 司质量以及公司治理中的作用,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 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安 徽集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相关 的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外的其他职务, 并与其所受聘的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 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的董事。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诚信与勤勉义务。独立董事应当 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维护公司整体 利益,尤其要关注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 安徽集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第三条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第四条 公司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成员的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 且至少包括一名会计专业人士。 1 / 15 ...
集友股份:安徽集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2024年7月)
2024-07-29 10:23
第二章 机构和人员组成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 并担任召集人。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全体董事三分之一以上提名,经董事 会表决,二分之一以上同意方可当选。 安徽集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安徽集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领导人员的产生,优化董事会组成,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安徽集友新材料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 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 负责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人选、选择标准和程序进行选择并 提出建议。 第三条 本细则所称的高级管理人员是指董事会聘任的总经理、 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 第十条 提名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委员会的提案提交董事会审 议决定;控股股东应充分尊重提名委员会的建议,在无充分理由或可 靠证据的情况下,不能提出替代性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人选。 第四章 决策程序 第六条 提名委员会设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担 ...
集友股份:集友股份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决议公告
2024-07-29 10:23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安徽集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 次会议于 2024 年 7 月 27 日以电话、书面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会议于 2024 年 7 月 29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徐善水 先生主持,应出席会议董事 6 人,实际出席会议董事 6 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 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经与会董事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情况:赞成票6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根据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章程》 做出相应修改,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 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披露的《集友股份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制定修订相关管理制度的公告》(公 告编号:2024-036)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