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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为科技(603496) - 总经理工作细则
2025-08-14 11:17
第三条 总经理是董事会领导下的公司行政负责人,负责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 主持公司日常经营和管理工作,并对董事会负责。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应当遵 守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履行诚信和勤勉义务。 恒为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规范经理层等高级管理人员的经营管 理行为,促进公司持续健康发展,恒为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恒为科 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规定,特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根据生产经营管理需要,公司设总经理,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聘任或 解聘;设副总经理若干名及财务负责人等高级管理人员,由总经理提名,董事会聘任 或解聘。 第四条 本工作细则适用于公司全体高级管理人员。 第二章 总经理的职责权限 (一) 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并向董事会报告 工作; 1 (二) 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三) 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四) 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 ...
恒为科技(603496) - 融资决策制度
2025-08-14 11:17
恒为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融资决策制度 第一条 为促进公司健康稳定发展,控制恒为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融资风险,使公司规范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恒为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下列融资行为的决策: (三) 公司向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借款。 第三条 公司发行新股,应由公司董事会讨论通过,提请股东会依照法定程 序审批。 第四条 公司发行公司债券,应由公司董事会讨论通过,提请股东会依照法 定程序审批。 第五条 公司可以在每年度年初编制年度财务预算方案时,由财务部拟定本 年度向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借款的额度(包括控股子公司的借款额度),作为年 度财务预算方案的一部分,经总经理办公会议讨论通过后,提交董事会讨论决定, 董事会讨论通过后,提交股东会讨论通过。在股东会批准的年度借款额度内,总 经理及财务部门负责办理每笔具体借款。 第六条 未在年度财务预算方案中批准年度借款额度的,公司临时向银行或 其他金融机构借款,按照单笔借款额度审批权限审批: (一) 单笔借款金额不超过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净资产 10%的, ...
恒为科技(603496) - 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2025-08-14 11:17
恒为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完善恒为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法人治 理结构,强化对董事会及管理层的约束和监督机制,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 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和《恒为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公司主要 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 判断的关系的董事。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成员中应当至少包括三分之一的独立董事,且至少包括一名 会计专业人士。公司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委员会中,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 与考核委员会独立董事应占二分之一以上的比例,并担任召集人;审计委员会中应 由独立董事中会计专业人士担任召集人。 第四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并应当按照法律、行 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公司章程 ...
恒为科技(603496) -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行为规范
2025-08-14 11:17
恒为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行为规范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引导和规范恒为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行为,切实保护公司和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以及《恒为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等规定,制定本行为规范。 第二条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相关人员应当遵守证券市场有关法律法 规的规定,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提高公司质量。 第三条 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应当遵守诚实信用原则,依法行使股东权利、 履行股东义务,依规签署并恪守有关声明和承诺,不得隐瞒其控股股东、实际控 制人身份,逃避相关义务和责任。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应当维护公司独立性, 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控制地位或者利用关联关系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不得利用对公司的控制地位牟取非法利益。 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担任公司董事但实际执行公司事务的,对公 司负有忠实义务、勤勉义务。 第四条 ...
恒为科技(603496) - 环境、社会及治理(ESG)管理制度
2025-08-14 11:17
恒为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环境、社会及治理(ESG)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恒为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ESG 管理,积极履行公司 ESG 职责,推动经济、社会和环境的高质量、可持续 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1 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4 号——可 持续发展报告(试行)》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恒为科技(上海)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 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 ESG 职责,是指公司在经营发展过程中应当履行的环境 (Environmental)、社会(Social)和公司治理(Governance)方面的责任和义 务,主要包括对自然环境和资源的保护、社会责任的承担以及公司治理的健全和 透明。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利益相关方,是指可能会受到公司决策和行为影响或影 响公司决策和行为的个人或团体,包括但不限于股东(投资者)、员工、客户、 供应商、各级政府、监管机构、行业协会、非政府组织、社区公众等。 第四条 本制度适用于 ...
恒为科技(603496)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08-14 11:17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向 董事会报告工作。 第三条 本工作细则所称董事是指包括独立董事在内的由股东会选举产生的 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是指董事会聘任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和财 务负责人。 第二章 人员组成 恒为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薪酬与考核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 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范性文件以及《恒为科技(上海)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恒为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独立 董事管理办法》的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 则。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 第六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 任,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由董事会在独立董事委员中任命。 第七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 ...
恒为科技(603496) -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2025-08-14 11:17
恒为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恒为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外担 保行为,控制和降低担保风险,保证公司资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 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 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对外担保应当遵循合法、审慎、互利、安全的原则,严格控制 对外担保产生的债务风险。 第六条 被担保人的资信状况资料至少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 企业基本资料,包括但不限于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公司章程、法定 代表人身份证明、反映与本公司关联关系及其他关系的相关资料等;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公司的全资、控股子公司。 本制度所称对外担保,是指公司为他人提供的担保,包括公司对控股子公司 的担保。公司为自身债务提供担保不适用本制度。 本制度所称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是指包括公司对控股子公司 担保在内的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与公司 ...
恒为科技(603496) -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2025-08-14 11:17
恒为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恒为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外投资 的管理,规范公司对外投资行为,提升资金运作效率,规避投资风险,提高投资效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恒为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相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的对外投资,是指公司及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控股子公司 (以下合称"子公司")以现金等货币资产、实物资产和无形资产等非货币资产, 进行设立、并购企业(具体包括新设、参股、并购、重组、股权置换、股份增持或 减持等)、股权投资、委托管理以及国家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形式进行的各项投资 活动。 第三条 本制度中的公司资产是指公司和子公司拥有及控制的、能够以货币计量 的并且能够产生效益的经济资源,包括由流动资产、长期投资、固定资产、无形资 产、递延资产以及其他资产等构成的各种财产、债权和其他权利。 第四条 按照投资期限的长短,公司对外投资分为短期投资和长期投资。 短期投资主要指公司购入 ...
恒为科技(603496)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08-14 11:17
恒为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推进公司提高治理水平,规范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运作,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 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范性文件以及《恒为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恒为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 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八条 审计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期间如 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董事会根据本工作细则的 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第九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原则上须独立于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事务。 第十条 审计委员会全部成员均须具有能够胜任审计委员会工作职责的专业知 识和商业经验。 第二条 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向董事会报告 工作。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须保证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委员会的工作职责,勤勉 尽责,切实有效地监 ...
恒为科技(603496) -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08-14 11:17
恒为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适应公司战略发展需要,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确定公司发展规 划,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加强决策科学性,提高重大投资与资本运作决策效率和 决策质量,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范性文 件以及《恒为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恒为 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战略 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向 董事会报告工作,主要负责对公司长期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战略委员会成员由三名以上董事组成,其中包括一名独立董事。 第五条 战略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由 董事会在战略委员会委员内任命。 第六条 战略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期间如有委员不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