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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星新材:浙江三星新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
2023-12-11 10:48
浙江三星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议事规则 监事会主席兼任监事会办公室负责人,保管监事会印章。监事会主席可以要 求其他人员协助其处理监事会日常事务。 第三条 监事会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 监事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宗旨 为进一步规范浙江三星新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的议 事方式和表决程序,促使监事和监事会有效地履行监督职责,完善公司法人治理 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浙 江三星新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 订本规则。 第二条 监事会办公室 监事会设监事会办公室,处理监事会日常事务。 监事会定期会议应当每六个月召开一次。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监事会应当 在十日内召开临时会议: (一)任何监事提议召开时; (二)股东大会、董事会会议通过了违反法律、法规、规章、监管部门的各 种规定和要求、《公司章程》、公司股东大会决议和其他有关规定的决议时; (三)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不当行为可能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害或者在市场 中造成恶劣影响时 ...
三星新材:浙江三星新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2023-12-11 10:48
浙江三星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条 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应当具备如下任职条件: (一)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及其它有关规定,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资格;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浙江三星新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 治理结构,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切实保护中小股东及利益相关者的利益,根据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 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浙江三星新材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公司 主要股东(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或者持有股份不足5%但对公司有重大影响的 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 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 实际控制人等单位或者个人的影响。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独立董事应当按 照《管理办法》、《公司章程》以及其他 ...
三星新材:浙江三星新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公司章程》及公司管理制度的公告
2023-12-11 10:48
证券代码:603578 证券简称:三星新材 公告编号:临 2023-097 浙江三星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公司章程》及公司管理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浙江三星新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三星新材")2023 年 12 月 11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重新制定《公司 章程》的议案》、《关于重新制定或修订公司管理制度的议案》,现将有关事宜公 告如下: 一、重新制定《公司章程》 为进一步优化公司治理结构,提高治理水平,根据《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2 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2023 年 修订)》等最新法律法规,公司拟重新制定《浙江三星新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3 年 12 月)》,新章程启用后原章程废止。 变更后的章程全文详见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浙江三星新材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2023 年 12 月)》。 本次变更《公司章程》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 事会及经营管理层办理相应 ...
三星新材:浙江三星新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控股子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2023-12-11 10:48
证券代码:603578 证券简称:三星新材 公告编号:临 2023-099 浙江三星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控股子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一 关联交易概述 本次增资符合公司长期发展战略规划,对公司目前财务状况无不良影响,不 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审议情况 (一)、基本情况 为了补充国华金泰光伏玻璃项目所需资金,公司拟以现金 1.2 亿元向国华金 泰增资,金东安泰拟以现金 0.3 亿元与公司同比例增资,每 1 元注册资本的增资 浙江三星新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三星新材")拟以现 金 1.2 亿元向国华金泰(山东)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华金 泰")增资,国华金泰另一股东兰陵县金东安泰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金东安泰")拟以现金 0.3 亿元与公司同比例增资,每 1 元注册资本 的增资价格为人民币 1 元。本次增资事项完成后,公司对国华金泰的持 股比例仍为 80%保持不变。 金东安泰的实际控制人为金银山先生,与公司构成关联关 ...
三星新材:浙江三星新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子公司拟购买土地使用权的公告
2023-12-11 10:48
证券代码:603578 证券简称:三星新材 公告编号:临 2023-098 浙江三星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拟购买土地使用权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一 交易概述 (一)、基本情况 浙江三星新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三星新材")持股 80%的 控股子公司国华金泰(山东)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华金泰")拟 以自有或自筹资金不超过 5440 万元购买山东省临沂市兰陵县总占地面积不超过 272 亩的土地使用权。该事项目的是推进公司中长期战略发展规划,进一步发展 公司控股子公司国华金泰光伏玻璃及相关业务的产能建设,扩大生产规模,提高 行业竞争力。本次拟购买的土地位于山东省临沂市兰陵县,总占地面积不超过 公司于 2023 年 9 月 22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 第二十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关于控股子公司拟购买土地使用权的议案》,同 意国华金泰以自有或自筹资金不超过 35,000 万元购买总占地面积不超过 1700 亩的土地使用权。 公司 ...
三星新材:浙江三星新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3-12-11 10:48
浙江三星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协助董事会科学决策,促进经营层高效管理,根 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浙江三星新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 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提名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经 公司董事会决议。 第二条 提名委员会是设在董事会下的一个专门委员会,经股东大会决议批准后 成立。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必须遵守公司章程,在董事会授权的范围内独立行使职权, 并直接向董事会负责。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隶属于董事会,是董事会的专门参谋机构,对董事会负责。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应当保证公司有关提名的重大政策在形成决议前已得到了充 分、专业、科学并合乎规范程序的论证。 第二章 提名委员会的产生与组成 第六条 提名委员会由 3 名委员组成,设主任委员一名。 第七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委员为 2 名。主任委员由独 立董事担任。 第八条 提名委员会的委员由董事会按一般多数原则选举产生。 第九条 提名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可以连选连任。在委员任职期间,如有 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 ...
三星新材:浙江三星新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2023-12-11 10:48
浙江三星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意见 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注册管理办法》")《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独 立董事管理办法》和《浙江三星新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作为浙江三星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经认真审阅相关材料,我们对公司第四届董 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向控股子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本次增资定价遵循了公允的原则,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 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本次关联交易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 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等文件的相关规定,关联董事在董事会 上回避表决。 二、《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为公司及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险,有利于保障公司董 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 ...
三星新材:浙江三星新材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2023-12-11 10:48
浙江三星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浙江三星新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募集资金 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 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及《浙江三星新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募集资金是指公司通过发行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向投资 者募集并用于特定用途的资金。 本制度所称超募资金是指实际募集资金净额超过计划募集资金金额的部分。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应建立募集资金存储、使用和管理的内部控制制度,对 募集资金存储、使用、变更、监督和责任追究以及募集资金使用的申请、分级审 批权限、决策程序、风险控制措施及信息披露程序等内容进行明确规定。 公司应当将募集资金存储、使用和管理的内部控制制度及时在上海证券交易 所(以下简称"上交所")网站上披露。 第四条 公司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
三星新材:浙江三星新材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2023-12-11 10:48
浙江三星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行为,保障股东的合法权益,保证股东大会依法行使职 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以及《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 司股东大会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 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浙江三星新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及本规则的相关 规定召开股东大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大会。公司全体董事应 当勤勉尽责,确保股东大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三条 股东大会应当在《公司法》《公司章程》和本规则规定的范围内行 使职权。 第四条 股东大会分为年度股东大会和临时股东大会。年度股东大会每年召 开一次,应当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 6 个月内举行。 临时股东大会不定期召开,出现以下情形时,临时股东大会应当在 2 个月内 召开: (一)董事人数不足《公司法》规定的法定最低人数或者 ...
三星新材: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三星新材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之上市保荐书
2023-12-08 09:15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保荐人出具的上市保荐书 保荐人及保荐代表人声明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本项目保荐代表人周圣哲、钟海洋已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及上 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诚实守信,勤勉尽责,严格按照依法制定的业务规则 和行业自律规范出具上市保荐书,并保证所出具文件真实、准确、完整。 3-2-1 保荐人出具的上市保荐书 浙江三星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之 上市保荐书 保荐人 二〇二三年十二月 目 录 | 释 义 … | | --- | |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 | 二、发行人本次发行情况… | | 三、本次证券发行上市的保荐代表人、协办人及项目组其他成员情况、联系地址、 | | 电话和其他通讯方式…………………………………………………………………………………………………………………………………………………………………………………………………………………………………………………………………………… 13 | | 四、关于保荐人是否存在可能影响公正履行保荐职责情形的说明. | | 五、保荐人按照有关规定应当承诺的事项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