Zhejiang Three Stars New Materials (6035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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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星新材: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5年7月修订)
Zheng Quan Zhi Xing· 2025-07-28 16:14
General Principles - The purpose of the independent director system is to improve the governance structure of Zhejiang Samsung New Materials Co., Ltd. and protect the interests of minority shareholders and stakeholders [1] - Independent directors must not hold any other positions in the company and should have no direct or indirect interests that could affect their independent judgment [1][2] Responsibilities and Duties - Independent directors have a duty of loyalty and diligence to the company and all shareholders, participating in decision-making, supervision, and providing professional advice [2] - The company must ensure that independent directors account for at least one-third of the board, including at least one accounting professional [2][3] Qualifications for Independent Directors - Candidates for independent directors must meet specific qualifications, including independence, relevant knowledge, and at least five years of experience in legal, accounting, or economic fields [5][6] - Independent directors can serve on the boards of a maximum of three domestic listed companies to ensure they have sufficient time to fulfill their responsibilities [6][7] Independence Criteria - Individuals with certain relationships or interests, such as family members of company employees or significant shareholders, are prohibited from serving as independent directors [4][5] - Independent directors must conduct annual self-assessments of their independence and submit reports to the board [5] Nomination and Election Process - Independent director candidates can be proposed by the board or shareholders holding at least 1% of the company's shares, and must be approved by the shareholders' meeting [11][12] - The election of independent directors must follow a cumulative voting system, ensuring transparency in the voting process for minority shareholders [11][12] Responsibilities and Voting Rights - Independent directors are responsible for participating in board decisions, supervising potential conflicts of interest, and providing objective advice to enhance decision-making [21][22] - They have the right to independently hire external consultants, propose meetings, and express independent opinions on matters that may harm the company or minority shareholders [22][23] Meeting Procedures - Independent directors must attend board meetings and can delegate their voting rights if unable to attend, ensuring their opinions are still represented [24][25] - Special meetings for independent directors must be held regularly, with proper notice and documentation maintained for at least ten years [30][31] Support and Compensation - The company must provide necessary resources and support for independent directors to perform their duties effectively [34][35] - Independent directors are entitled to compensation that reflects their responsibilities, which must be approved by the shareholders' meeting [41][42] Implementation and Amendments - This independent director system will be implemented upon approval by the shareholders' meeting and may be amended in accordance with future regulations [43][44]
三星新材(603578) - 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7月修订)
2025-07-28 08:00
第一条 宗旨 为了进一步规范浙江三星新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的 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行其职责,提高董事会规范运 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浙江三星新材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订本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办公室 浙江三星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浙江三星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董事会下设董事会办公室,处理董事会日常事务。 董事会秘书兼任董事会办公室负责人,保管董事会印章。 证券事务代表作为董事会办公室成员,协助董事会秘书的工作;在董事会秘 书不能履行职责时,代行董事会秘书的权利并履行其职责。 第三条 董事会会议 董事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 董事会每年应当至少召开两次会议。 第四条 定期会议的提案 在发出召开董事会定期会议的通知前,董事会办公室应董事长要求可以征求 各董事的意见,初步形成会议提案后交董事长拟定。 董事长在拟定提案前,可以视需要征求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意见。 第五条 临时会议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董事会应当召开临时会议: 提案内容应当属于《公司章程》规定的董事会职权范围内 ...
三星新材(603578) - 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7月修订)
2025-07-28 08:00
浙江三星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浙江三星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浙江三星新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者"上市 公司")行为,保障股东的合法权益,保证股东会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 下简称"《证券法》")以及《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上 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及《浙江三星新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上市公司股东会的召集、提案、通知、召开等事项适用本规则。 第三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及本规则的相关 规定召开股东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会。公司全体董事应当 勤勉尽责,确保股东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四条 股东会应当在《公司法》《公司章程》和本规则规定的范围内行使 职权。 浙江三星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和上海证券交易 ...
三星新材(603578) -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2025年7月修订)
2025-07-28 08:00
浙江三星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浙江三星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浙江三星新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外担保管 理,规范公司担保行为,控制公司经营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上海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 范运作》《浙江三星新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 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五条 公司的对外担保事项应当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者股东会进行审议;应 由公司股东会审批的对外担保,必须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方可提交股东会 浙江三星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1 / 6 审批。董事会审议公司对外担保事项,应当取得董事会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并经 出席董事会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公司股东会审议公司对外担保事项, 应当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半数以上表决通过,但股东会审议本制度 第六条第(5)项对外担保应当取得出席股东会全体股东所持表决权 2/3 以上表 决通过。 第 ...
三星新材(603578)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5年7月修订)
2025-07-28 08:00
浙江三星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浙江三星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浙江三星新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 治理结构,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切实保护中小股东及利益相关者的利益,根据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 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浙江三星新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 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公司 主要股东(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或者持有股份不足5%但对公司有重大影响的 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 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 实际控制人等单位或者个人的影响。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独立董事应当按 照《管理办法》《公司章程》以及其他法律法规和本制度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 在公司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公 ...
三星新材(603578) -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2025年7月修订)
2025-07-28 08:00
浙江三星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浙江三星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第一章 前言 第一条 为完善浙江三星新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法人治理结 构、规范关联交易,以充分保障商事活动的公允、合理,维护公司及股东利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5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浙 江三星新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制定本 制度。 第二条 公司与关联人之间的关联交易行为除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外,还需遵守本制度的有关规定。本制度适用于公司、 公司控股子公司及控制的其他主体。 第二章 关联交易 第三条 本制度所言之关联交易系指公司、控股子公司及控制的其他主体与 公司关联人之间发生的转移资源或者义务的事项,包括: 第五条 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为公司的关联法人(或其 他组织): (一)直接或者间接控制公司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二)由上述第(一)项 ...
三星新材(603578) - 公司章程(2025年7月修订)
2025-07-28 08:00
浙江三星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章程 浙江三星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 二〇二五年七月 | 第二章 | 经营宗旨和范围 | 5 | | --- | --- | --- | | 第三章 | 股份 | 6 | | 第一节 | 股份发行 | 6 | | 第二节 | 股份增减和回购 | 7 | | 第三节 | 股份转让 | 8 | | 第四章 | 股东和股东会 | 9 | | 第一节 | 股东的一般规定 | 9 | | 第二节 | 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 12 | | 第三节 | 股东会的一般规定 | 13 | | 第四节 | 股东会的召集 | 16 | | 第五节 | 股东会的提案与通知 | 17 | | 第六节 | 股东会的召开 | 19 | | 第七节 | 股东会的表决和决议 | 22 | | 第五章 | 董事和董事会 | 27 | | 第一节 | 董事的一般规定 | 27 | | 第二节 | 董事会 | 30 | | 第三节 | 独立董事 | 35 | | 第四节 |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 | 38 | | 第六章 | 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41 | | | 第七章 |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 43 | ...
三星新材(603578) -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2025年7月修订)
2025-07-28 08:00
浙江三星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浙江三星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浙江三星新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募集资金的 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 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浙江三星新材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募集资金是指公司通过发行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向投资 者募集并用于特定用途的资金,但不包括公司为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募集的资金监 管。 本制度所称超募资金是指实际募集资金净额超过计划募集资金金额的部分。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应建立募集资金存储、使用和管理的内部控制制度,对 募集资金存储、使用、变更、监督和责任追究以及募集资金使用的申请、分级审 批权限、决策程序、风险控制措施及信息披露程序等内容进行明确规定。 公司应当将募集资金存储、使用和管理的内部控制制度及时在上海证券交易 所(以下简称"上交所 ...
三星新材(603578) - 关于取消公司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及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
2025-07-28 08:00
证券代码:603578 证券简称:三星新材 公告编号:2025-043 浙江三星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取消公司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及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浙江三星新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7 月 28 日召开 了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公司监事会并修订<公 司章程>的议案》和《关于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 下: 一、关于取消监事会的情况 为全面贯彻落实最新法律法规要求,确保公司治理与监管规定保持同步,进 一步规范公司运作机制,提升公司治理水平,根据 2024 年 7 月 1 日起实施的新 《公司法》以及《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 年 3 月修订)》《上市公司股东会规 则(2025 年 3 月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 年 4 月修订)》等 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取消公司监事会, 同时免去李发现先生、刘坤明先生所担任的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职 ...
三星新材(603578) - 关于召开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2025-07-28 08:00
证券代码:603578 证券简称:三星新材 公告编号:2025-044 浙江三星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5年8月13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 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 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5 年 8 月 13 日 14 点 00 分 召开地点:浙江湖州市德清县禹越镇杭海路 333 号公司办公楼三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 年 8 月 13 日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 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