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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洲新春:8月27日召开董事会会议
Mei Ri Jing Ji Xin Wen· 2025-08-27 13:10
Group 1 - The company Wuzhou Xinchun announced on August 27 that its fifth board meeting will be held on the same day, combining in-person and communication methods [1] - The meeting will review documents including a proposal to authorize the board to formulate a mid-term dividend plan [1] Group 2 - The news highlights a significant medical advancement with the world's first successful transplantation of gene-edited pig lungs into humans, raising questions about the timeline for clinical applications [1]
五洲新春:9月16日将召开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Zheng Quan Ri Bao Zhi Sheng· 2025-08-27 13:10
证券日报网讯 8月27日晚间,五洲新春发布公告称,公司将于2025年9月16日召开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 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将审议《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的议案》等多项议案。 (编辑 楚丽君) ...
五洲新春(603667) - 五洲新春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5年8月修订)
2025-08-27 13:04
浙江五洲新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2025 年 8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按照《浙江五洲新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 章程》")的规定,为进一步完善浙江五洲新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 司")的法人治理结构,改善董事会结构,强化对非独立董事及管理层的约束和 监督机制,保护中小股东的利益,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 立董事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 (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履职指引》等法律法规及 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公司及其主要 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 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或 者个人的影响。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应当按照法律、 行政 ...
五洲新春(603667) - 五洲新春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2025年8月修订)
2025-08-27 13:04
浙江五洲新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 (2025 年 8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建立和规范浙江五洲新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薪酬与考核工作制度和程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 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浙江五洲新春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以下称《公司章程》)《浙江五洲新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 则》 (以下称《董事会议事规则》)等,公司董事会设立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以 下简称"薪酬委员会"),并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薪酬委员会是公司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向董事会负责并报 告工作。 第三条 本规则适用于薪酬委员会及本规则中涉及的有关人员和部门。 第二章 薪酬委员会人员组成 第四条 薪酬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二名为独立董事。薪酬委员会委 员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讨论通过。 第五条 薪酬委员会设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担任,负责主持薪酬与考核 委员会工作,并由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过半数选举产生。 第六条 薪酬委员会任期与同届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与董事任期一致。 委员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薪酬委员会委员在任职期间不 ...
五洲新春(603667) - 五洲新春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2025年8月制订)
2025-08-27 13:04
浙江五洲新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以下简称"专门会议")全部由公司独立董事 参加。专门会议应当由过半数独立董事共同推举一名独立董事召集和主持;召 集人不履职或者不能履职时,两名及以上独立董事可以自行召集并推举一名代 表主持。 第三条 独立董事应当定期或者不定期召开专门会议。 专门会议应于会议召开前五日通知全体独立董事。因情况紧急,需要尽快 召开专门会议的,可以随时通过电话或其他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免于按照前款 规定的通知时限执行,但召集人应当在会议上做出说明。 第四条 专门会议通知应至少包括以下内容: (一)会议召开时间、地点;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 (四)会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五)会议通知的日期。 第五条 专门会议应由三分之二以上的独立董事出席方可举行;独立董事因 故不能出席,应当事先审阅会议材料,形成明确的意见,书面委托其他独立董 事代为出席;委托出席,视同出席。 (2025年8月制订)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浙江五洲新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法人治理,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保护中小股东及利益相 关者的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 ...
五洲新春(603667) - 五洲新春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5年8月修订)
2025-08-27 13:04
浙江五洲新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对浙江五洲新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信息 披露工作的管理,规范公司的信息披露行为,保证公司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 信息,维护公司股东特别是社会公众股东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 国证监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上 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以下 简称"《披露指引》")及《浙江五洲新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 本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以下简称"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如下人 员和机构(以下简称"信息披露义务人"): (一)公司董事会秘书和信息披露事务管理部门; (六)其他负有信息披露职责的公司人员和部门。 第三条 除依法需要披露的信息之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可以自愿披露与投资 者作出价值判断和投资决策有关的信息,但不得与依法披露 ...
五洲新春(603667) - 五洲新春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25年8月修订)
2025-08-27 13:04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2025年8月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浙江五洲新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与投资者之间的信息沟通,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切实保护投资者特别是社 会公众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浙江五洲新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投资者关系是指公司通过便利股东权利行使、 信息披露、 互动交 流和诉求处理等工作, 加强与投资者及潜在投资者之间的沟通, 增进投资者对 公司的了解和认同, 以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和企业整体价值, 实现尊重投资者、 回报投资者、 保护投资者目的的相关活动。 浙江五洲新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应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 法规及证券监管部门、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业务规则的规定。 第四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应体现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平等对待全体 投资者,保障所有投资者享有知情权及其它合法权益。 第五条 除非经过培训并得到明确授权,否则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员 工不得在投资者关系活动中代表 ...
五洲新春(603667) - 五洲新春募集资金管理制度(2025年8月修订)
2025-08-27 13:04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浙江五洲新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2025 年 8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浙江五洲新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募集 资金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根据《公司法》《证券法》《首次公开发行股 票注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 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和《公司章程》,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募集资金是指公司通过公开发行证券(包括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配股、增发、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分离交易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发行权证等)以及非公开发行股票向投资者募集并用于特定用途的资金,但不包 括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募集的资金。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负责建立健全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并确保该制度的 有效实施。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通过公司的子公司或公司控制 的其他企业实施的,公司应当确保该子公司或受控制的其他企业遵守募集资金管 理制度。 第四条 公司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勤勉尽责,督促公司规范使用募集 资金,自觉维护公司募集资金安全,不得参与、协助或纵容公司擅自或变相改变 募集资 ...
五洲新春(603667) - 五洲新春子公司管理制度(2025年8月修订)
2025-08-27 13:04
浙江五洲新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子公司管理制度 (2025年8月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浙江五洲新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母公司")为增强对子公司 的管理,维护公司整体形象和投资者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浙江五洲新春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特制定本制度。本制度所称 母公司指浙江五洲新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子公司指浙江五洲新春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投资控股或实际控制的公司。 第二条 加强对子公司的管理,旨在建立有效的控制机制,对母公司的组织、资 源、资产、投资等和母公司的运作进行风险控制,提高母公司整体运作效率和抗风 险能力。 第三条 母公司依据对子公司资产控制和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要求,行使对子公司 的重大事项管理。同时负有对子公司指导、监督和相关服务的义务。 第四条 子公司在母公司总体方针目标框架下,独立经营和自主管理,合法有效 地运作企业法人财产。同时,应当执行母公司对子公司的各项制度规定。 第二章 股权管理 第五条 子公司应当依据《公司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建立健全法人治 理结构和运作制度 ...
五洲新春(603667) - 五洲新春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8月修订)
2025-08-27 13:04
浙江五洲新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2025 年 8 月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浙江五洲新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 司")行为,保证股东会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 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 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浙江五洲新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本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召开股东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会。公司全体董事应当 勤勉尽责,确保股东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三条 股东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第四条 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 应当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 6 个月内举行。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出现《公 司法》第一百一十三条规定的应当召开临时股东会的情形时,临时股东会应当在 2 个月内召开。 (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是否合法有效; (三)会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