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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洲新春(603667) - 五洲新春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
2025-06-16 10:31
浙江五洲新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预案 证券代码:603667 证券简称:五洲新春 浙江五洲新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浙江省新昌县七星街道泰坦大道199号) 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预案 二〇二五年六月 浙江五洲新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预案 发行人声明 1、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预案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并确认不存在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本预案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 的法律责任。 2、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完成后,公司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公司自行负责; 因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3、本预案是公司董事会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说明,任何与之相反的 声明均属不实陈述。 4、投资者如有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股票经纪人、律师、专业会计师或其他专 业顾问。 5、本预案所述事项并不代表审批机关对于本次发行相关事项的实质性判断、确认 或批准,本预案所述本次发行相关事项的生效和完成尚待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海 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 ...
五洲新春(603667) -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关于浙江五洲新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回购价格相关事项之法律意见书
2025-06-16 10:31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调整回购价格相关事项 之 法律意见书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关于 浙江五洲新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市静安区山西北路 99 号苏河湾中心 MT25-28 楼 邮编:200085 25-28/F, Suhe Centre, 99 North Shanxi Road, Jing'an District, Shanghai, China T. +86 21 52341668 F. +86 21 52341670 E. grandallsh@grandall.com.cn W. www.grandall.com.cn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关于浙江五洲新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调整回购价格相关事项之 法律意见书 致:浙江五洲新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浙江五洲新春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五洲新春"或"公司")的委托担任公司实施 2021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以下亦称"本次激励计划")的特聘专项法律顾问。 本所律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 ...
五洲新春(603667) - 五洲新春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2025-06-16 10:30
证券代码:603667 证券简称:五洲新春 公告编号:2025-047 浙江五洲新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浙江五洲新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根据中 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 7 号》的规定,将本公 司截至 2025 年 3 月 31 日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截至 2025 年 3 月 31 日,本公司 2020 年公开发行人民币可转换债券募集资 金在银行账户的存放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一、前次募集资金的募集及存放情况 (一) 前次募集资金的数额、资金到账时间 1. 2020 年公开发行人民币可转换债券的数额、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9〕2568 号文核准,并经上海 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业证券) 采用向公司原股东优先配售,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含原股东放弃优先配 售部分)通过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行, ...
五洲新春(603667) - 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影响与公司采取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公告
2025-06-16 10:30
证券代码:603667 证券简称:五洲新春 公告编号:2025-048 浙江五洲新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摊薄即期回 报、采取填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 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 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0号)和《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 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5]31号)等相关规定,为保障中 小投资者利益,公司就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 对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进行了分析并提出了具体的填补回报措施,相关主体对公 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了承诺,具体如下: 一、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一)主要假设 以下假设仅用于测算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不 代表对公司2025年经营情况及趋势的判断,亦不构成盈利 ...
五洲新春(603667) - 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或处罚及整改情况的公告
2025-06-16 10:30
证券代码:603667 证券简称:五洲新春 公告编号:2025-049 浙江五洲新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监管措 施或处罚及整改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鉴于浙江五洲新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向上海证券交 易所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事项,公司对最近五年是否被中国证券监督管 理委员会及其派出机构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采取监管措施 或处罚的情况进行了自查,自查结果如下: 一、公司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或交易所处罚的情况 公司最近五年不存在被证券监管部门或交易所处罚的情况。 二、公司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或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的情况 3、2021年10月25日,公司收到上交所下发的《关于对浙江五洲新春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及有关责任人予以监管警示的决定》(上证公监函〔2021〕0143号), 公司在组织投资者调研期间将未在法定媒体披露且未经验证的目标推测提供给 有关媒体,造成相关信息通过非法定渠道对外发布,信息披露存在不公平,违反 了《 ...
五洲新春(603667) -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五洲新春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2025-06-16 10:30
目 录 | 一、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第 | 1—2 | 页 | | --- | --- | --- | | 二、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第 | 3—16 | 页 | | 三、附件……………………………………………………………第 | 17—21 | 页 |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天健审〔2025〕14091 号 浙江五洲新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鉴证了后附的浙江五洲新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五洲新春公司) 管理层编制的截至 2025 年 3 月 31 日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一、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鉴证报告仅供五洲新春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时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 他目的。我们同意本鉴证报告作为五洲新春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必备文件, 随同其他申报材料一起上报。 二、管理层的责任 五洲新春公司管理层的责任是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相关资料,按照中国 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 7 号》的规定编制《前次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并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 ...
五洲新春(603667) - 五洲新春独立董事关于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的专项意见
2025-06-16 10:30
公司编制的《浙江五洲新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发行方案论证分析报告》综合考虑了行业发展趋势和公司发展阶段、战略 目标、发展需求等情况,充分论证了本次发行证券及其品种选择的必要性,本次 发行对象的选择范围、数量和标准的适当性,本次发行定价的原则、依据、方法 和程序的合理性,以及本次发行方案的可行性、公平性、合理性,本次发行对原 股东权益或者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以及填补的具体措施等事项,符合公司及全体 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 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浙江五洲新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的有关规定。 综上,我们同意公司编制的《浙江五洲新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向 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发行方案论证分析报告》。 独立董事:李大开、卢生江、徐蕾 2025 年 6 月 16 日 浙江五洲新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 2025 年 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发行方案论证分析报告的 专项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 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 ...
五洲新春(603667) - 五洲新春关于公司控股股东之一致行动人部分股票解除质押及再质押的公告
2025-06-16 10:30
证券代码:603667 证券简称:五洲新春 公告编号:2025-053 浙江五洲新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控股股东 之一致行动人部分股票解除质押及再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一、上市公司部分股份解除质押 1、股东累计质押股份情况 | 股东名称 | 五洲控股 | | --- | --- | | 本次解质股份 | 股 10,590,000 | | 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 45.33% |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2.89% | | 解质时间 | 2025-06-13 | | 持股数量 | 股 23,360,187 | | 持股比例 | 6.38% | | 剩余被质押股份数量 | 股 11,650,000 | | 剩余被质押股份数量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 49.87% | | 剩余被质押股份数量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3.18% | 1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控股股东之一致行动人浙江五洲新春控股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持有公司股份 23,360,187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6.38%,其中股份累 ...
五洲新春(603667) - 五洲新春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2025-06-16 10:30
证券代码:603667 证券简称:五洲新春 浙江五洲新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浙江省新昌县七星街道泰坦大道 199 号) 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 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二〇二五年六月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100,000.00万元(含本数), 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拟投资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 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总投资 | 拟投入募集资金 | | --- | --- | --- | --- | | 1 | 具身智能机器人和汽车智驾核心零部件研发与产业化 | 105,474.62 | 70,000.00 | | | 项目 | | | | 2 | 补充流动资金 | 30,000.00 | 30,000.00 | | | 合计 | 135,474.62 | 100,000.00 | 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可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的实际情 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 予以置换。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之后,若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拟 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范围内,公 ...
五洲新春(603667) - 五洲新春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25-2027年)
2025-06-16 10:30
浙江五洲新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2025-2027 年) 为建立科学、持续、稳定的股东回报机制,增强利润分配政策透明度,给予 投资者稳定的分红回报,引导投资者树立长期投资和理性投资理念,浙江五洲新 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 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 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要求,结合《公司章程》及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未 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25-2027 年)》(以下简称"本规划")。 一、本规划的制定原则 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章程》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制定规划,着眼于长远和 可持续发展,综合考虑公司的实际情况、发展目标,建立并实行对投资者持续、 稳定、科学的回报规划与机制,从而对股利分配作出制度性安排,以保证股利分 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充分维护公司股东依法享有的资产收益等权利。 二、公司制定本规划的考虑因素 公司实行连续、稳定、积极的利润分配政策,公司的利润分配应重视对投资 者的合理回报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公司应在综合分析公司经营发展实际、 股东要求和意愿、社会资金成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