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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康药业: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2024-04-19 13:44
灵康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证券代码:603669 证券简称:灵康药业 公告编号:2024-016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1、 2015 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5〕828 号文核准,并经贵所同意,本公司由 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6,500 万股, 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 11.70 元,共计募集资金 76,050.00 万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 4,263.00 万元(承销及保荐费总计 4,563.00 万元,已预付 300.00 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 71,787.00 万元, 已由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 2015 年 5 月 25 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减 除已预付的承销费和保荐费用 300.00 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 71,487.00 万元。另减除上网发行 费、招股说明书印刷费、申报会计师 ...
灵康药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4年4月修订)
2024-04-19 13:44
灵康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二章 审计委员会的人员组成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董事会从董事会成员中任命,并由 3 名或以上成员组 成。 灵康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4 年 4 月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提高公司治理水平,强化董事会决策功能,完善公司治理结构,规 范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运作,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 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向董事会报告 工作。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须保证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委员会的工作职责,勤勉 尽责,切实有效地监督公司的外部审计,指导公司内部审计工作,促进公司建立有效 的内部控制并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财务报告。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原则上须独立于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事务。审计委员会 中独立董事委员应当过半数。 第六条 审计委员会全部成员应当为不在上市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 ...
灵康药业(603669) - 2024 Q1 - 季度财报
2024-04-19 13:44
Financial Performance - The company's operating revenue for Q1 2024 was ¥76,861,627.55, representing a year-on-year increase of 4.85%[5] - The net profit attributable to shareholders was a loss of ¥16,041,506.14, with a basic earnings per share of -¥0.02[5][6] - The company reported a net loss of RMB -191,962,972.41 for Q1 2024, compared to a net loss of RMB -175,921,466.27 in Q1 2023[18] - The net profit for Q1 2024 was -16,041,506.14 RMB, compared to -22,991,377.51 RMB in Q1 2023, showing an improvement of approximately 30% year-over-year[22] - Operating profit for Q1 2024 was -17,208,207.06 RMB, an improvement from -20,999,994.59 RMB in the same period last year[22] - The total comprehensive income for Q1 2024 was -16,041,506.14 RMB, compared to -22,991,377.51 RMB in Q1 2023, indicating a positive trend in overall financial performance[23] Assets and Liabilities - The total assets at the end of the reporting period were ¥1,483,165,176.81, down 8.70% from the previous year[6] - As of March 31, 2024, total assets amounted to RMB 1,483,165,176.81, down from RMB 1,624,560,125.88 at the end of 2023[18] - Total liabilities decreased to RMB 569,816,757.99 from RMB 693,517,978.39 at the end of 2023, reflecting a reduction of approximately 17.8%[18] - The total equity attributable to shareholders was RMB 913,348,418.82, down from RMB 931,042,147.49 at the end of 2023[18] Cash Flow - The net cash flow from operating activities was -¥20,674,871.45[5] - The cash flow from operating activities in Q1 2024 was -20,674,871.45 RMB, compared to -16,867,851.74 RMB in Q1 2023, indicating a worsening cash flow situation[27] - Cash flow from investment activities in Q1 2024 was 81,217,845.65 RMB, a significant recovery from -108,914,490.26 RMB in Q1 2023[27] - The company reported a cash and cash equivalents balance of 282,930,347.78 RMB at the end of Q1 2024, down from 475,261,821.28 RMB at the end of Q1 2023[27] Shareholder Information - The company has a total of 20,779 common shareholders at the end of the reporting period[12] - The largest shareholder, Lingkang Holdings Group Co., Ltd., holds 339,652,800 shares, accounting for 47.09% of total shares[13] Operating Costs and Revenue - Total operating revenue for Q1 2024 was RMB 76,861,627.55, an increase of 7.4% compared to RMB 73,303,587.38 in Q1 2023[21] - Total operating costs for Q1 2024 were RMB 94,759,740.05, slightly decreased from RMB 94,993,229.26 in Q1 2023[21] - Operating costs included RMB 33,008,973.81 in cost of goods sold, up from RMB 27,550,894.23 in the previous year, indicating a 19.7% increase[21] - Total revenue from sales and services received in Q1 2024 was 71,723,378.82 RMB, up from 65,651,043.72 RMB in Q1 2023, representing an increase of about 9%[25] Research and Development - Research and development expenses increased to 4,772,080.07 RMB in Q1 2024 from 3,470,253.82 RMB in Q1 2023, reflecting a growth of approximately 37%[22] Financial Management - The company incurred financial expenses of -332,164.72 RMB in Q1 2024, a decrease from 107,918.44 RMB in Q1 2023, indicating improved financial management[22] - The weighted average return on net assets was -1.74%[6] - The company is focusing on improving its financial performance and reducing losses in the upcoming quarters[10]
灵康药业: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2024-04-19 13:43
证券代码:603669 证券简称:灵康药业 公告编号:2024-019 灵康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以下简称"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灵康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202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机构名称: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成立日期:中审众环始创于 1987 年,是全国首批取得国家批准具有从事 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及金融业务审计资格的大型会计师事务所之一。根据财 政部、证监会发布的从事证券服务业务会计师事务所备案名单,本所具备股份有 限公司发行股份、债券审计机构的资格。2013 年 11 月,按照国家财政部等有关 要求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 3、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4、注册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水果湖街道中北路 166 号长江产业大厦 ...
灵康药业: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2024年度综合授信额度及提供相应担保事项的公告
2024-04-19 13:43
证券代码:603669 证券简称:灵康药业 公告编号:2024-015 灵康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 2024 年度 综合授信额度及提供相应担保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授信金额:预计不超过人民币 6 亿元;其中:灵康药业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灵康药业")不超过 3 亿元;海南灵康制药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海南灵康")不超过 2 亿元;浙江灵康药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灵 康")不超过 1 亿元。 公司及下属全资子公司需要提供担保金额:海南灵康不超过 2 亿元;浙 江灵康不超过 1 亿元。 上述授权期限为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度股东大会召 开之日止;单笔综合授信的期限最长不超过 3 年(含 3 年)。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灵康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18 日召开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全资 ...
灵康药业: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潘自强
2024-04-19 13:43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潘自强,男,1965 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学位(上海 财经大学),注册会计师。1986 年 7 月至今任职浙江财经大学会计学院,现任浙 江财经大学会计学教授、会计学硕士生导师;浙江日发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独 立董事、科润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公司独立董事。 (二)关于任职独立性的说明 灵康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 作为灵康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严 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等相 关法律法规、制度的规定和要求,忠实履行独立董事勤勉尽职的义务,独立、负 责地行使职权,及时关注公司的发展状况,积极出席公司 2023 年度召开的董事 会等相关会议,对董事会的各项议案进行认真审议,并对重大事项独立、客观地 发表意见,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作用,有效地维护公司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 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 2023 年度任职期间的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根据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上市公司自 ...
灵康药业: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04-19 13:43
证券代码:603669 证券简称:灵康药业 公告编号:2024-013 灵康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灵康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 议通知于 2024 年 4 月 8 日以电话、电子邮件、传真等形式发出,会议于 2024 年 4 月 18 日在浙江灵康药业有限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由 监事会主席杨栋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出席 3 人,实际出席 3 人。本次会议参与 表决人数及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形 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出席会议的监事讨论及表决,一致通过以下决议: 1、审议并通过了《公司 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并通过了《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反对、 ...
灵康药业:关于预计2024年日常关联交易情况的公告
2024-04-19 13:43
证券代码:603669 证券简称:灵康药业 公告编号:2024-020 灵康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预计 2024 年日常关联交易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单位:万元 重要内容提示: 是否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否 日常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关联交易的发生符合公司实际经营和 发展需要,有利于保持公司持续发展和稳定经营。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4 年 4 月 18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 十一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关于预计 2024 年日常关联交易情况的议案》,关联董 事陶小刚先生、陶灵萍女士、张辉先生回避表决,该议案获得全部非关联董事全 票表决通过。 2024 年 4 月 17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4 年第一 次会议,事先审核了《关于预计 2024 年日常关联交易情况的议案》,独立董事全 票通过该议案,并出具了如下意见:认为公司预计的 2024 年日常关联交易事项, 为公司正常生产经营 ...
灵康药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议事规则
2024-04-19 13:43
灵康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议事规则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应当按照法律、 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 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 询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第四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指全部由独立董事参加的会议。独立董事专门会 议对所议事项进行独立研讨,从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角度进行思考判断,并且 形成讨论意见。 第二章 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灵康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 法人治理结构,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更好地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利益,充分发挥 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 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灵康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 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 ...
灵康药业:独立董事工作细则(2024年4月修订)
2024-04-19 13:43
灵康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细则 灵康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灵康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法人治 理结构,强化对内部董事及经理层的约束和监督机制,保护中小股东的利益,促进公 司的规范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 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灵康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 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外的任何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 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 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成员中应当至少包括三分之一的独立董事,其中至少有一名 会计专业人士,至少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一)具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 (二)具有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专业的高级职称、副教授及以上职称或者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