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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康药业:独立董事工作细则(2024年4月修订)
2024-04-19 13:43
灵康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细则 灵康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灵康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法人治 理结构,强化对内部董事及经理层的约束和监督机制,保护中小股东的利益,促进公 司的规范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 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灵康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 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外的任何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 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 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成员中应当至少包括三分之一的独立董事,其中至少有一名 会计专业人士,至少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一)具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 (二)具有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专业的高级职称、副教授及以上职称或者博 ...
灵康药业:关于灵康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
2024-04-19 13:43
关于灵康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 的鉴证报告 众环专字(2024)0300057号 目 录 起始页码 | 鉴证报告 | | | --- | --- | |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 1-2 | | 募集资金专项报告 | | | 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 3-13 | 灵康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灵康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 的专项报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 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 范运作》等有关规定,灵康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董事会编 制了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止的《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1、 2015 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5〕828 号文核准,并经贵所同意,本公 ...
灵康药业: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2024年4月修订)
2024-04-19 13:43
灵康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灵康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 3 名董事组成,其中半数以上为独立董事。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三分之一 以上(含三分之一)的全体董事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4 年 4 月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健全公司董事(非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和薪酬管 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 特设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大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 构,主要负责制定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负责制定、审查 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对董事会负责。 第三条 本工作细则所称董事是指在本公司支取薪酬的董事长、副董事长、内部 董事 ...
灵康药业: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04-19 13:43
证券代码:603669 证券简称:灵康药业 公告编号:2024-012 灵康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灵康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 议通知于 2024 年 4 月 8 日以电话、电子邮件、传真等形式发出,会议于 2024 年 4 月 18 日在浙江灵康药业有限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由 董事长陶灵萍召集并主持,应出席本次会议的董事 6 人,实际出席本次会议的董 事 6 人。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 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3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 6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 0 票。 2、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 6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 ...
灵康药业: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灵康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2024-04-19 13:43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灵康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暂时 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灵 康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灵康药业"或"公司")公开发行可转 换公司债券的保荐机构,对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尚未使用完毕的募集 资金履行持续督导义务。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 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 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对灵康药业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 理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如下: 一、本次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灵康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 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640 号)核准,公司公开发行可 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525 万张,每张面值 100 元,募集资金总 额为 52,500.00 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 721.84 万元(不含税),实际募集资金 净额为 51,778.16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 ...
灵康药业:灵康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2024-04-19 13:43
灵康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灵康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审众环")作为公司 2023 年度财务及内部 控制审计机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 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规定和 要求,公司对中审众环 2023 年度审计中的履职情况进行了评估,具体情况如下: 二、2023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 范,中审众环对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告及 2023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报告内部 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同时对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等 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经审计,中审众环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 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 2023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23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 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
灵康药业:2023年年度审计报告
2024-04-19 13:43
灵康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审 计 报 告 灵康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一、审计意见 众环审字(2024)0300309号 目 录 | | 起始页码 | | --- | --- | | 审计报告 | 1 | | 财务报表 | | | 合并资产负债表 | 7 | | 合并利润表 | 9 | | 合并现金流量表 | 10 | | 合并股东权益变动表 | 11 | | 资产负债表 | 13 | | 利润表 | 15 | | 现金流量表 | 16 | | 股东权益变动表 | 17 | | 财务报表附注 | 19 | 审计报告 众坏审字(2024) 0300309 号 我们审计了灵康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灵康药业公司)财务报表,包括 2023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3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 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 我们认为,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两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 灵康药业公司 2023年12月31日合并及母公司的财务状况以及2023年度 公司的经 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二、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 ...
灵康药业: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2024-04-19 13:43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2023 年度,灵康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 会(以下简称"审计委员会")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灵康 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和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有关 规定,勤勉尽责地履行了审计委员会的工作职责。现将 2023 年度履职情况向董 事会汇报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独立董事潘自强(审计委员会主任,会计专 业人士)、独立董事何前、董事张辉等三名成员组成,均具有能够胜任审计委员 工作职责的专业知识和商业经验,且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其中主任委员 由具有专业会计资格的独立董事担任。 二、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3 年,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共召开了 5 次会议,全体委员亲自出席了 全部会议。主要就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 况的专项报告、2023 年第一季度报告、2023 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2023 年半年 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 ...
灵康药业: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灵康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2024-04-19 13:43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灵康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灵康 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灵康药业"或"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 司债券的保荐机构,对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尚未使用完毕的募集资金履 行持续督导义务。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 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 法律法规的要求,对灵康药业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并 发表如下核查意见: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2、2020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2640号文核准,公司由本次发 行保荐人及联席主承销商中信证券采用包销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可转换公 1 司债券525万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按面值发行,发行总额为人民币 525,000,000.00元,坐扣中信证券承销和保荐费用4,245,283.02元(不含税)后的 募集资金为520 ...
灵康药业: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何超
2024-04-19 13:43
灵康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 作为灵康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严 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等相 关法律法规、制度的规定和要求,忠实履行独立董事勤勉尽职的义务,独立、负 责地行使职权,及时关注公司的发展状况,积极出席公司 2023 年度召开的董事 会等相关会议,对董事会的各项议案进行认真审议,并对重大事项独立、客观地 发表意见,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作用,有效地维护公司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 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 2023 年度任职期间的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何超,男,1959 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 曾任浙江大学医学院邵逸夫医院院长,浙江大学医学院邵逸夫医院党委书记,浙 江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肿瘤外科主任医师。现任绿城医疗管理公司董事,浙 江华诺康科技有限公司董事,百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So-Young International Inc.独立董事,公司独立董事。2010 年获"美中医学会杰出教授"、2011 年被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