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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康药业: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潘自强
2024-04-19 13:43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潘自强,男,1965 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学位(上海 财经大学),注册会计师。1986 年 7 月至今任职浙江财经大学会计学院,现任浙 江财经大学会计学教授、会计学硕士生导师;浙江日发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独 立董事、科润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公司独立董事。 (二)关于任职独立性的说明 灵康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 作为灵康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严 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等相 关法律法规、制度的规定和要求,忠实履行独立董事勤勉尽职的义务,独立、负 责地行使职权,及时关注公司的发展状况,积极出席公司 2023 年度召开的董事 会等相关会议,对董事会的各项议案进行认真审议,并对重大事项独立、客观地 发表意见,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作用,有效地维护公司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 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 2023 年度任职期间的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根据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上市公司自 ...
灵康药业: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04-19 13:43
证券代码:603669 证券简称:灵康药业 公告编号:2024-013 灵康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灵康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 议通知于 2024 年 4 月 8 日以电话、电子邮件、传真等形式发出,会议于 2024 年 4 月 18 日在浙江灵康药业有限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由 监事会主席杨栋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出席 3 人,实际出席 3 人。本次会议参与 表决人数及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形 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出席会议的监事讨论及表决,一致通过以下决议: 1、审议并通过了《公司 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并通过了《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反对、 ...
灵康药业:关于预计2024年日常关联交易情况的公告
2024-04-19 13:43
证券代码:603669 证券简称:灵康药业 公告编号:2024-020 灵康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预计 2024 年日常关联交易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单位:万元 重要内容提示: 是否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否 日常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关联交易的发生符合公司实际经营和 发展需要,有利于保持公司持续发展和稳定经营。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4 年 4 月 18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 十一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关于预计 2024 年日常关联交易情况的议案》,关联董 事陶小刚先生、陶灵萍女士、张辉先生回避表决,该议案获得全部非关联董事全 票表决通过。 2024 年 4 月 17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4 年第一 次会议,事先审核了《关于预计 2024 年日常关联交易情况的议案》,独立董事全 票通过该议案,并出具了如下意见:认为公司预计的 2024 年日常关联交易事项, 为公司正常生产经营 ...
灵康药业:灵康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职评价报告
2024-04-19 13:43
(一) 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 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要求,灵康药业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3 年度审计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3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以下简称"中审众环") 始创 于 1987 年,注册地址为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水果湖街道中北路 166 号长江产业 大厦 17-18 层,首席合伙人为石文先先生。中审众环是全国首批取得国家批准 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及金融业务审计资格的大型会计师事务所之 一。根据财政部、证监会发布的从事证券服务业务会计师事务所备案名单,具 备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债券审计机构的资格。2013 年 11 月,按照国家财 政部等有关要求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2023 年末中审众环合伙人数量 216 人、 注册会计师数量 1,244 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 720 ...
灵康药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议事规则
2024-04-19 13:43
灵康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议事规则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应当按照法律、 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 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 询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第四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指全部由独立董事参加的会议。独立董事专门会 议对所议事项进行独立研讨,从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角度进行思考判断,并且 形成讨论意见。 第二章 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灵康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 法人治理结构,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更好地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利益,充分发挥 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 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灵康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 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 ...
灵康药业:关于灵康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
2024-04-19 13:43
关于灵康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 的鉴证报告 众环专字(2024)0300057号 目 录 起始页码 | 鉴证报告 | | | --- | --- | |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 1-2 | | 募集资金专项报告 | | | 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 3-13 | 灵康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灵康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 的专项报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 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 范运作》等有关规定,灵康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董事会编 制了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止的《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1、 2015 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5〕828 号文核准,并经贵所同意,本公 ...
灵康药业:独立董事工作细则(2024年4月修订)
2024-04-19 13:43
灵康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细则 灵康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灵康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法人治 理结构,强化对内部董事及经理层的约束和监督机制,保护中小股东的利益,促进公 司的规范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 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灵康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 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外的任何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 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 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成员中应当至少包括三分之一的独立董事,其中至少有一名 会计专业人士,至少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一)具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 (二)具有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专业的高级职称、副教授及以上职称或者博 ...
灵康药业: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2024年4月修订)
2024-04-19 13:43
灵康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灵康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 3 名董事组成,其中半数以上为独立董事。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三分之一 以上(含三分之一)的全体董事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4 年 4 月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健全公司董事(非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和薪酬管 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 特设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大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 构,主要负责制定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负责制定、审查 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对董事会负责。 第三条 本工作细则所称董事是指在本公司支取薪酬的董事长、副董事长、内部 董事 ...
灵康药业: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04-19 13:43
证券代码:603669 证券简称:灵康药业 公告编号:2024-012 灵康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灵康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 议通知于 2024 年 4 月 8 日以电话、电子邮件、传真等形式发出,会议于 2024 年 4 月 18 日在浙江灵康药业有限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由 董事长陶灵萍召集并主持,应出席本次会议的董事 6 人,实际出席本次会议的董 事 6 人。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 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3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 6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 0 票。 2、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 6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 ...
灵康药业: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2024-04-19 13:43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2023 年度,灵康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 会(以下简称"审计委员会")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灵康 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和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有关 规定,勤勉尽责地履行了审计委员会的工作职责。现将 2023 年度履职情况向董 事会汇报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独立董事潘自强(审计委员会主任,会计专 业人士)、独立董事何前、董事张辉等三名成员组成,均具有能够胜任审计委员 工作职责的专业知识和商业经验,且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其中主任委员 由具有专业会计资格的独立董事担任。 二、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3 年,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共召开了 5 次会议,全体委员亲自出席了 全部会议。主要就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 况的专项报告、2023 年第一季度报告、2023 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2023 年半年 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