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ijing Machinery(6036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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奇精机械(603677)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25年12月修订)
2025-12-30 09:47
奇精机械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奇精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2025 年 12 月修订) 1 / 9 奇精机械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奇精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投 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加强与投资者之间的信息沟通,促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 认同,实现公司价值最大化和股东利益最大化,切实保护投资者特别是社会公众 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奇精机械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 度。 第二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是指公司通过便利股东权利行使、信息披露、互动 交流和诉求处理等工作,加强与投资者及潜在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增进投资者对 公司的了解和认同,以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和企业整体价值,实现尊重投资者、回 报投资者、保护投资者目的的相关活动。 第三条 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基本原则: (一)合规性原则。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 ...
奇精机械(603677) -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制度(2025年12月修订)
2025-12-30 09:47
奇精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制度 奇精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制度 (2025年12月修订) 第一条 为了规范奇精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信息披露暂 缓与豁免行为,保证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法合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规定》(以下 简称"《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2 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信息披 露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暂缓、豁免披露临时报告,在定期报告、 临时报告中豁免披露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和上 海证券交易所规定或者要求披露的内容,适用本制度。 第三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 披露信息,不得滥用暂缓或者豁免披露规避信息披露义务、误导投资者,不得实 施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违法行为。 第四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审慎确定信息披露暂 ...
奇精机械(603677) - 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制度(2025年12月修订)
2025-12-30 09:47
奇精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制度 奇精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制度 (2025 年 12 月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奇精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突发事件的应急 管理,建立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置机制,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突发事件及其造成的影 响和损失,维护公司生产经营秩序及市场形象,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 规定及《公司章程》、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 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突发事件"是指突然发生的、有别于日常经营的、已经或者 可能对公司经营、财务状况、资产安全、员工生命安全以及对公司声誉、公司股票及 其衍生产品价格产生严重影响的,需要采取应急处置措施予以应对的偶发性事件。 第三条 公司应对突发事件实行预防为主、预防与应急处置相结合的原则。 第四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公司各职能部门及下属子公司遭遇突发事件时的处 理。公司出现突发舆情事件时,应当依照《舆情管理制度》进行处理。 1 / 6 第二章 突发事件范围 第五条 按照社会影响程度、影响范围等 ...
奇精机械(603677) - 控股子公司管理制度(2025年12月修订)
2025-12-30 09:47
奇精机械股份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管理制度 奇精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子公司管理制度 (2025 年 12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本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各职 能部门,本公司委派或提名到各子公司担任董事、监事(如有)、高级管理人员的人 员,应严格执行本制度,依照本制度及时、有效地做好管理、指导、监督等工作。 第四条 公司依据对控股子公司资产控制和规范运作要求,通过向控股子公司委 派财务、经营管理人员和实施日常持续动态监管等途径行使股东权利,并负有对控股 子公司指导、监督和相关服务的义务。 第五条 公司对控股子公司主要从人力资源、财务、经营决策、信息管理、检查 与考核、激励约束制度的执行等方面进行统筹管理,控股子公司应严格配合与遵照公 司统筹管理的要求。 1/12 奇精机械股份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奇精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的 监督管理,指导控股子公司管理活动,促进控股子公司规范运作,降低控股子公司经 营风险,优化公司的资源配置,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 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 ...
奇精机械(603677)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2025年12月修订)
2025-12-30 09:47
奇精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 奇精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条 为建立、完善奇精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包括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业绩考核与评价体系,制定科学、有效的薪酬管理制 度,特设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以下简称"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或"委员会"), 作为制定和管理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评估业绩指标的专门机构。 第二条 为规范、高效地开展工作,公司董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 办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和《奇精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订本议事规则。 第三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所作决议,必须遵守《公司章程》、本议事规则 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第二章 人员构成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不少于二名。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 事三分之一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设召集人一名,由公司董事会指定一名独立董事担任。 董事会薪酬与考 ...
奇精机械(603677) -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2025年12月修订)
2025-12-30 09:47
奇精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 奇精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条 为确保战略委员会规范、高效地开展工作,公司董事会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 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和《奇精机械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三条 战略委员会所作决议,必须遵守《公司章程》、本议事规则及其他有 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第二章 人员构成 第四条 战略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不少于二名,由公司 董事会指定一名委员担任召集人。 第五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三分 之一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战略委员会召集人负责召集和主持战略委员会会议,当委员会召集人不能或 无法履行职责时,由其指定一名其他委员代行其职权;委员会召集人既不履行职 责,也不指定其他委员代行其职责时,任何一名委员均可将有关情况向公司董事 会报告,由公司董事会指定一名委员履行战略委员会召集人职责。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 (2025 年 12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 ...
奇精机械(603677)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5年12月修订)
2025-12-30 09:47
奇精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奇精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2025年12月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奇精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信息披露工作, 提高公司信息披露管理水平和信息披露质量,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 或"证监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及《上 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 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章程》和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信息"是指所有可能对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 可能或已经产生较大影响而投资者尚未得知的重大信息,以及证券监管机构要求或 公司自愿披露的信息。 所称"披露"是指公司或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在上海证券交易所 网站和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媒体上发布信息。 第三条 公司的信息披露义务人包括: (一)公 ...
奇精机械(603677) -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2025年12月修订)
2025-12-30 09:47
奇精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2025年12月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奇精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重大信息内部报 告工作,明确公司内部各部门、各分支机构和子公司的信息收集和管理,确保公司真 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按照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奇精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 称"《公司章程》")和《奇精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以下简称"《信 息披露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公司具体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述的重大信息,是指包括公司的经营业绩、债权债务、对外投 资、兼并收购、业务分拆、战略规划、生产计划、财务预算等在内的,所有可能对公 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情形或事件,按照证监会、上海证券交 易所的有关规定,需要履行公开披露义务的信息。 第三条 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是指当出现、发生或即将发生重大信息时, 按照本制度规定负有报告义务的有关人员和部门,应及时将有关信息向公司董事长、 ...
奇精机械(603677) - 舆情管理制度(2025年12月)
2025-12-30 09:47
(一)报刊、媒体、证券公司等针对公司集中发表不实报道或文章; 奇精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舆情管理制度 (二)社会上存在不实的传言或信息,给公司造成较大影响; 奇精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舆情管理制度 (2025年12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提高奇精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应对各类舆情的能力, 建立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置机制,及时、妥善处理各类舆情对公司商业声誉、正常生产 经营活动和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的影响,切实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相关 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舆情包括: (三)公司发布的信息出现重大遗漏或错误,给市场造成较大影响; (四)可能或者已经造成社会不稳定,引发投资者群体上访或投诉事件; (五)其他涉及公司信息披露且可能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事件 信息。 第二章 舆情管理的组织体系及其工作职责 第三条 公司应对各类舆情实行统一领导、统一组织、快速反应、协同应对。 第四条 公司设立应对舆情应急处置工作组(以下简称"舆情工作组"),由公司 董事长担任组长,总裁、董事会秘书担任副组长,成员由各职能部门、各事业部和各 子公司负责人组 ...
奇精机械(603677)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2025年12月)
2025-12-30 09:47
奇精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奇精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2025年12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奇精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 职相关事宜,确保公司治理结构的稳定性和连续性,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 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8号——股份变动管理》《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奇精机 械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含独立董事、职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任 期届满、辞职、被解除职务或其他原因离职的情形。 第三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合法合规原则: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及《公司章程》的要求; (二)公开透明原则:及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