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WM(603700)
Search documents
宁水集团(603700) - 《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8月)
2025-08-28 09:54
第二章 董事会的组成和职权 第二条 公司依法设立董事会,董事会受股东会的委托,负责经营和管理公 司的法人财产。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在公司章程和股东会赋予的职权范围内行 使职权。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由 9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 3 名,设董事长 1 名, 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 董事可以由高级管理人员兼任,但兼任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以及由职工 代表担任的董事,总计不得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 1/2。 第四条 董事会下设董事会办公室,负责处理董事会日常事务,其具体职责 另行规定。 宁波水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明确宁波水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 会的职责权限,规范董事会组织、董事行为及操作规则,充分发挥董事会的作用, 督促董事正确履行其权利和义务,完善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宁波 水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 ...
宁水集团(603700) - 《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25年8月)
2025-08-28 09:54
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为了规范宁波水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募集资金的 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 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上市 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 范运作》(以下简称"《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 《宁波水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 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宁波水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章 总 则 (一)公司应当将募集资金集中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 第四条 公司应根据《公司法》《证券法》《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 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披露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二章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 第五条 公司应当审慎选择商业银行并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简称 "专户"),募集资金应当存放于董事会决定的专户集中管理。募集资金专户不得 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它用途。募集资金专户数量 ...
宁水集团(603700) - 《关联交易管理办法》(2025年8月)
2025-08-28 09:54
宁波水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宁波水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明确管理职责和分工,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利益,特别 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保证公司与关联人之间订立的关联交易合同符合公 平、公开、公允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5号——交易与关联交易》《宁波水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 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章 关联交易和关联人 第二条 公司的关联交易,是指公司或者其控股子公司及控制的其他主体与 公司关联人之间发生的转移资源或者义务的事项,包括但不限于下列交易: (一)购买或者出售资产; (二)对外投资(含委托理财、对子公司投资等); (三)提供财务资助(含有息或者无息借款、委托贷款等); (四)提供担保(含对控股子公司担保等); (五)租入或者租出资产; (六)委托或者受托管理资产和业务; (七)赠 ...
宁水集团(603700) -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8 09:54
宁波水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宁波水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或"本公司")内幕信息管理行为,加强公司内幕信息保密工作,维护信息披露 公平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 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5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2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 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宁波水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宁波水表(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规定,并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是内幕信息的管理机构,董事长是内幕信息保密工作的 负责人,董事会秘书负责组织实施内幕信息的保密工作和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入 档事宜。董事会应当保证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真实、准确和完整,董事长与董事 会秘书应当对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的真实、准确和完整签署书面确认意见。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是信息披露管理、投资者关系管理、内幕信息登 记备案工作的日常办事机构,统 ...
宁水集团(603700) -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8 09:54
宁波水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宁波水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选 聘(含续聘、改聘,下同)会计师事务所的有关行为,提高财务信息的质量,切 实维护股东利益,保证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连续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宁波水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选聘会计师事务所,是指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聘任会计师 事务所对财务会计报告发表审计意见、出具审计报告的行为。 公司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从事除财务会计报告审计之外的其他法定审计业务 的,可以比照本制度执行。 第三条 公司选聘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应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 "审计委员会")审议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并由股东会决定。公司不得在 董事会、股东会审议批准前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开展审计业务。 第四条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得在公司董事会、股东 ...
宁水集团(603700) - 《利润分配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8 09:54
宁波水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利润分配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宁波水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利润分配政策、决策机制和流程,推动公司建立科学、持续、稳定的分配机制, 保护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 法》")、《宁波水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 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将进一步强化回报股东的意识,严格依照《公司法》和《公司 章程》的规定,自主决策公司利润分配事项,充分维护公司股东依法享有的权利, 不断完善董事会、股东会对公司利润分配事项的决策程序和机制。 第三条 公司制定利润分配政策时,应当履行必要的决策程序。公司应当通 过多种渠道(包括但不限于电话、传真、邮箱等)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做 好利润分配事项的信息披露。 第二章 利润分配顺序 第四条 公司应当重视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制定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 政策。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公司税后利润按下列顺序分配: 1、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税后利润的 10%列入公司法定公积 金。公司法定 ...
宁水集团(603700)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8 09:54
宁波水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宁波水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法人治理结构,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 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 下简称"《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指引》")和《宁波水表(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其所受聘的 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 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或 者个人的影响。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独立董事应当按 照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规定、 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发挥参 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 ...
宁水集团(603700)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8 09:54
第一条 为规范宁波水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程序,保障公司治理结构的稳定性和连续性,维护公司及股东 的合法权益,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宁波水表(集团) 宁波水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 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含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任期届满、 辞职、被解除职务或其他原因离职的情形。 第三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合法合规原则: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及《公司章程》的 要求; (二)公开透明原则:及时、准确、完整地披露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相 关信息; (三)平稳过渡原则:确保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 治理结构的稳定性; (四)保护股东权益原则: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第二章 离职情形与程序 第四条 ...
宁水集团(603700) -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8 09:54
宁波水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暂缓与豁免披露业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宁波水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规范信息 披露暂缓与豁免行为,依法依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2 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宁波水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等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 暂缓与豁免披露信息的范围 第四条 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有确实充分的证据证明拟披露的信息 涉及国家秘密或者其他因披露可能导致违反国家保密规定、管理要求的事项 (以下统称"国家秘密"),依法豁免披露。 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切实履行保守国家秘密的义务,不得通 过信息披露、投资者互动问答、新闻发布、接受采访等任何形式泄露国家秘 密,不得以信息涉密为名进行业务宣传。 第五条 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拟披露的信息涉及商业秘密或者保密 商务信息(以下统称"商业秘密"),符合下列情形之一,且尚未公开或者 泄露的,可以暂缓或者豁免披 ...
宁水集团(603700) - 宁波水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修订稿)
2025-08-28 09:53
宁波水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 (修订稿)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宁波水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水集团"或"公 司")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依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 下简称"《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 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员工持股计 划信息披露工作指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宁波水表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及根据《宁 波水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员工持股计 划》"),特制定《宁波水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 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第二章 员工持股计划的制定 第二条 员工持股计划的基本原则 (一)依法合规原则 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将严格执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 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充分履行相应程序,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