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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迈科(603727) - 博迈科海洋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
2025-07-25 09:01
横访科海洋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第四大街14号 (300457) 传真:+86 22 66299900-6615 电话:+86 22 66219991 博迈科海洋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维护博迈科海洋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提 高公司股东会议事效率,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有关法律 法规及《博迈科海洋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股东会的召集、提案、通知、召开等事项适用本规则。 第三条 公司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本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召开股东会, 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会。公司全体董事应当勤勉尽责,确 保股东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四条 股东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第二章 股东会的召集 第五条 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应当于上一会计 年度结束后的 ...
博迈科(603727) - 博迈科海洋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办法
2025-07-25 09:01
博迈科海洋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第四大街14号 (300457) 电话:+86 22 66219991 传真:+86 22 66299900-6615 博迈科海洋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博迈科海洋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的对外 投资行为,提高投资效益,规避投资所带来的风险,有效、合理的使用资金,使资金的 时间价值最大化,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民法典》《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交所上市规则》)以及其他国 家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结合《博迈科海洋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 章程》)等其他公司制度,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的对外投资是指公司为获取未来收益而将一定数量的货币资金、 股权、以及经评估后的实物或无形资产作价出资,对外进行各种形式的投资活动,包括 委托理财、对子公司投资等。 第三条 按照投资期限的长短、公司对外投资分为短期投资和长期投资。 短期投资主要指公司购入的能随时变现且持有时间不超过一年(含一年)的投资, 包括各种股票、债券、基金、分红型保险 ...
博迈科(603727) - 博迈科海洋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
2025-07-25 09:01
博迈科海洋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第四大街14号(300457 传真:+86 22 66299900-6615 电话:+86 22 66219991 博迈科海洋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博迈科海洋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法人治理结构、 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障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上市公司独立董 事制度改革的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 定,参照《博迈科海洋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公司制度的规 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主要股东、实际控 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的董事。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上市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或者个人的 影响。如发现所审议事项存在影响其独立性的情况,应当向公司申明并实行回避。任职期间出 现明显影响独立性情形的,应当及时通 ...
博迈科(603727) - 博迈科海洋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2025-07-25 09:01
博迈科海洋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第四大街14号 (300457) 电话:+86 22 66219991 传真:+86 22 66299900-6615 博迈科海洋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条 为促进博迈科海洋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规范化运作、充 分发挥董事会秘书的作用,加强对董事会秘书工作的指导,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博迈科海 洋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以下简称"本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秘书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及《博迈科海洋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对公司负有忠实义务和勤勉义务。 第三条 本细则规定了董事会秘书的工作职责、权限。 第四条 本细则适用于董事会秘书岗位,是董事会规范、审查、考核、评价董事会秘 书工作的依据之一。 第二章 董事会秘书的地位、工作职责及任职资格 第五条 董事会秘书是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承担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 程》对公司高级管理 ...
博迈科(603727) - 博迈科海洋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5-07-25 09:01
博迈科海洋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第四大街14号 (300457) 传真:+86 22 66299900-6615 电话:+86 22 66219991 博迈科海洋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董事会的决策行为,保障董事会决策的合法化、科学化、制度化,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博迈科海洋工程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各项法定职权应当由董事会集体行使,不得授权他人行使,不 得以《公司章程》、股东会决议等方式加以变更或者剥夺。 《公司章程》规定的董事会其他职权,涉及重大事项的,应当进行集体决策,不得 授予董事长、总裁等其他主体行使。 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在董事会闭会期间行使董事会部分职权的,具体授权内容不得超 过《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第二章 董事会会议的召集、主持及提案 第三条 董事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 第四条 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召集和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 由副 ...
博迈科(603727) - 博迈科海洋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内部审计管理制度
2025-07-25 09:01
博迈科海洋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博迈科海洋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博迈科海洋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审计工作,提高 内部审计工作质量,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上市公司章 程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博迈科海洋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并 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审计工作,是指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对本公司及子公司内部 控制和风险管理的有效性、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运营活动的效率和效果等开展 的监督与评价活动。 第三条 公司各部门、各子公司应当配合内部审计机构依法履行职责,提供必要的 工作条件,不得妨碍内部审计机构的工作。 第四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所属分、子公司。 第二章 机构和人员 第五条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负责指导和监督内部审计工作。 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第四大街14号 (300457) 传真:+86 22 66299900-6615 电话:+86 22 66219991 第六条 公司下设审计部,是内部审计的专 ...
博迈科(603727) - 博迈科海洋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舆情管理制度
2025-07-25 09:01
第一条 为提高博迈科海洋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应对各 类舆情的能力,建立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置机制,正确把握和引导网络舆论导向, 及时、妥善处理各类舆情对公司股价、商业信誉及正常经营活动造成的影响,切 实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博迈科海洋工程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 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與情包括: 博迈科海洋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第四大街14号 (300457) 传魔:+86 22 66299900-6615 电话:+86 22 66219991 博迈科海洋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與情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一)报刊、电视、网络等媒体对公司进行的负面报道、不实报道; (二)社会上存在的已经或将给公司造成不良影响的传言或信息; (三)可能或者已经影响社会公众投资者投资取向,造成股价异常波动的信息; (四)其他涉及公司信息披露且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交易价格产生较大 影响的事件信息。 第三条 奥情信息的分类: (一) 重大舆情:指传播范围较广,严重影响公司公众形象或正常经营活 动,使公司已经或可能遭受损 ...
博迈科(603727) - 博迈科海洋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2025-07-25 09:00
证券代码:603727 证券简称:博迈科 公告编号:临 2025-034 博迈科海洋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 序号 | 修订前 | 修订后 | | --- | --- | --- | | 2 | 第七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28,171.9277万元。 | 第七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元。 281,719,277 | | | | 第九条 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长为公司的 法定代表人。董事长辞任时,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 | | 3 | 第九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 | | | | 表人。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将在法定代表人辞 | | | | 任之日起三十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人。 | | | | 第十条 法定代表人以公司名义从事的民事活动,其 | | | | 法律后果由公司承受。 | | | | 本章程或者股东会对法定代表人职权的限制,不得 | | 4 | | 对抗善意相对人。 | | | | 法定代表人因为执行职务造成他人损害的, ...
博迈科(603727) - 博迈科海洋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计提2025年半年度资产减值准备及预计负债的公告
2025-07-25 09:00
证券代码:603727 证券简称:博迈科 公告编号:临 2025-032 三、计提预计负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博迈科海洋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7 月 25 日召 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均审议通过了《关于 计提 2025 年半年度资产减值准备及预计负债的议案》。根据《企业会计准则》 和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基于谨慎性原则,为了更加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 截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的资产状况和财务状况,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对各类资产进 行了清查、分析和评估,对部分资产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和信用减值准备。2025 年半年度报告期内分项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和预计负债如下: 一、计提信用减值准备 报告期末,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对持有的金融资产进行了全 面清查,对金融资产的减值迹象进行了充分地分析,需要计提减值准备金额为 216,236.57 元,转回减值金额为 8,760,178.32 元。具体如下表: 二、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报告期末 ...
博迈科(603727) - 博迈科海洋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2025-07-25 09:00
博迈科海洋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第四大街14号 (300457) 电话:+86 22 66219991 博迈科海洋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博迈科海洋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离职管理,保障公司治理的稳定性和连续性,维护公司及股东的东合法权益,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博迈科海 洋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董事(包括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辞任、任期 届满、解任等离职情形。 第二章 离职情形与生效条件 第三条 公司董事离职包括任期届满未连任、主动辞职、被解除职务以及其他导致董 事实际离职等情形。 第四条 董事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辞任。董事辞任应向公司提交书面辞职报告,公司 收到辞职报告之日辞任生效、公司将在两个交易日内披露有关情况。 如因董事的辞任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或独立董事辞任将导致公 司董事会或者其专门委员会中独立董事所占比例不符合法律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 或者独立董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