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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迈科(603727) - 博迈科海洋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2025-07-25 09:01
博迈科海洋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第四大街14号 (300457) 传真:+86 22 66299900-6615 电话:+86 22 66219991 博迈科海洋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及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博迈科海洋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及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维护证券市场秩序、保护投资者合法权 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上市公司董 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8号 -- 股份 变动管理》《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 -- 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减持股份》(以下简称《减持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博迈科 海洋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 况,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下列减持 ...
博迈科(603727) - 博迈科海洋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制度
2025-07-25 09:01
博迈科海洋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暂缓、豁免事项的范围原则上应当与公司股票首次在证券交易所上市时保持 一致,在上市后拟增加暂缓、豁免披露事项的,应当有确实充分的证据。 www.bomesc.com 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第四大街14号(300457) 传真:+86 22 66299900-6615 电话:+86 22 66219991 博迈科海洋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博迈科海洋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和其他信息 披露义务人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行为,加强信息披露监管,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 《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 号 --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博迈科海洋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规定,制定 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暂缓、豁免披露临时报告,在定期报告、 临时报告中豁免披露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 易所规定或者要求披露的内容,适 ...
博迈科(603727) - 博迈科海洋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2025-07-25 09:01
博迈科海洋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第四大街14号 (300457) 传真:+86 22 66299900-6615 电话:+86 22 66219991 博迈科海洋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博迈科海洋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信息披露,促进 公司依法规范运作,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 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等国家有关法 律、法规及《上海证卷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交所股票上市规则》《上 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 -- 信息披 露事务管理》《博迈科海洋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的 有关要求,特制定本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信息披露义务人"包括:公司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东、 实际控制人,收购人,重大资产重组、再融资、重大交易有关各方等自然人、单位及 其相关人员,破产管理人及其成员,以及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承 担信息披露义务的主体。 第三条 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及时依法 ...
博迈科(603727) - 博迈科海洋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备案制度
2025-07-25 09:01
博迈科海洋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第四大街14号 (300457) 电话:+86 22 66219991 传真:+86 22 66299900-6615 博迈科海洋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备案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博迈科海洋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幕信息管 理行为,加强内幕信息保密工作,维护公司信息披露的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 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5号一上市公 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博迈科海洋工程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应当保证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真实、准确和完整、董事长为主要 责任人。董事会秘书负责办理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的登记入档和报送事宜。证券部是公 司信息披露管理、投资者关系管理、内幕信息登记备案的日常办事机构。并负责公司内 幕信息的监管工作。 第三条 证券交易内幕信息的知情人和非法获取内幕信息的人,在内幕信息公开前, ...
博迈科(603727) - 博迈科海洋工程股份有限公司总裁工作细则
2025-07-25 09:01
博迈科海洋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第四大街14号 (300457) 电话 +86 22 66219991 传真:+86 22 66299900-6615 博迈科海洋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总裁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博迈科海洋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 构,明确总裁的职责,保障总裁行使职权,促进公司稳定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博迈科海 洋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总裁履行自己的职权时、应当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公司 章程》以及本细则的规定。 第二章 总裁的任职资格与任免程序 第三条 总裁应当具备下列任职条件: (一)具有较丰富的经济理论知识、管理知识及实践经验,具有较强的经营管理能 力; (二)具有调动员工积极性、建立合理的组织机构、协调各方面内外关系和统揽全 局的能力; (三)具有一定年限的企业管理或经济工作经历,精通业务,熟悉商业领域经营业 务和掌握国家有关政策、法律、法规; (四) 诚信勤勉、廉洁奉公、正直公道; (五) ...
博迈科(603727) - 博迈科海洋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
2025-07-25 09:01
第一条 为了规范博迈科海洋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 及相关信息披露工作,加强对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管理、防范投资风险,健全和完善公司外 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机制,确保公司资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博迈科海洋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等相关规范性文件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衍生品是指远期、互换、期权等产品或上述产品的组合。衍生品的基 础资产包括汇率、利率、货币;既可采取实物交割,也可采取现金差价结算;既可采用保证金 或担保进行杠杆交易,也可采用无担保、无抵押的信用交易。 博迈科海洋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第四大街14号 (300457) 电话:+86 22 66219991 传真:+86 22 66299900-6615 博迈科海洋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外汇衍生品交易是指根据公司国际业务的收付外币情况,在金融机构 办理的规避和防范汇率或利率风险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包括远期结售汇、人民币和其他外 汇的掉期业务、 ...
博迈科(603727) - 博迈科海洋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2025-07-25 09:01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博迈科海洋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室网大街14号(300457) 传真:+86 22 66299900-6615 电话:+86 22 66219991 博迈科海洋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博迈科海洋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选聘(含新 聘、续聘、改聘,下同)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行为,提高财务信息质量,切实维护 股东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相 关的法律、法规及《博迈科海洋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称"《公司章程》") 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对财务会计报告发表审计意见、出具审计报 告的行为,应当遵照本制度履行选聘程序。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从事除财务会计报 告审计之外的其他法定审计业务,可以比照本制度执行。 第三条 公司选聘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应当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 "审计委员会")审议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并由股东会决定。公司不得在董 事会、股东会审议通过前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开展审计业务。 ...
博迈科(603727) - 博迈科海洋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办法
2025-07-25 09:01
第二条 本管理办法适用于公司及公司全资、控股子公司(以下简称"子公司")。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对外担保"是指公司以自有资产或信用为其他单位或个人提供 的保证、资产抵押、质押以及其他形式的对外担保,包括本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担 保的债务种类包括但不限于申请银行授信额度、银行贷款、开立信用证、银行承兑汇 票、银行保函等。 本办法所称"反担保"是指公司为债务人向债权人提供担保时,可以要求债务人为 本公司提供担保或担保人,以担保本公司代为履行或承担责任后所得追偿权的实现。 该债务人或他人为本公司提供的担保即为反担保。 博迈科海洋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第四大街14号 (300457) 电话:+86 22 66219991 传真:+86 22 66299900-6615 博迈科海洋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维护博迈科海洋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投资者的合法 权益,规范公司的对外担保行为,保障公司资产安全,有效控制公司对外担保风险, 促进公司健康稳定地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 典》《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 ...
博迈科(603727) - 博迈科海洋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
2025-07-25 09:01
博迈科海洋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第四大街14号 (300457) 电话:+86 22 66219991 传真:+86 22 66299900-6615 博迈科海洋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博迈科海洋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关联交易行为,提 高公司规范运作水平,保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以下简称《上交所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5 号 -- 交易与关联交易》《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有 关规定,并参照《博迈科海洋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 公司关联交易应当定价公允、决策程序合规、信息披露规范。公司应当积极 通过资产重组、整体上市等方式减少关联交易。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行公司关联交易控制和日常管理的职责。 第四条 公司临时报告和定期报告中非财务报告部分的关联人及关联交易的披露应 当遵守《上交所上市规则》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 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的规定。 定期报告中财务 ...
博迈科(603727) - 博迈科海洋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
2025-07-25 09:01
第二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负责公司内、外部审计的 沟通、监督和核查工作。审计委员会负责审查企业内部控制、监督内部控制的有效实施 和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情况,协调内部控制审计及其他相关事宜等。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勤勉尽责,切实有效地监督、评估公司内外部审计工 作,促进公司建立有效的内部控制并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财务报告。 博迈科海洋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第四大街14号 (300457) 电话:+86 22 66219991 博迈科海洋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总 则 第一条 为强化董事会决策功能,做到事前审计、专业审计,确保董事会对管理层的 有效监督,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博迈科海洋工程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特设立董事会审计委 员会,并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三名以上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