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ANCAL(6038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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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科科技(603859) - 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11月修订)
2025-11-04 09:31
(2025 年 11 月修订) 第一条 为明确股东会的职责权限,规范其组织、行为,保证股东会依法行 使职权,提高股东会议事效率,保证股东会会议程序和决议的有效、合法,维护 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 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能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 称"《公司章程》"),制定本议事规则。 能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第二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及 本规则的相关规定召开股东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召集、组织股东会。公司全体董 事应当勤勉尽责,确保股东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三条 公司股东会的召开和表决程序,包括通知、登记、提案的审议、投 票、计票、表决结果的宣布、会议决议的形成、会议记录及其签署、公告等内容, 按照《公司章程》执行。 第四条 股东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据《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 《公司章程》及本规则的规定行使职权。 第五条 股东会由公司全体股 ...
能科科技(603859) - 舆情管理制度(2025年11月修订)
2025-11-04 09:31
能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舆情管理制度 (2025 年 11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能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舆情管理能 力,建立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置机制,及时、妥善处理各类舆情对公司正常生产经 营活动、商业信誉、投资价值等造成的影响,切实保护公司及利益相关方合法权 益,促进公司健康发展,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 情况,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舆情包括但不限于: (一)报刊、电视、网络等媒体对公司进行的负面报道; (二)社会上存在的已经或将给公司造成不良影响的传言或信息; (三)可能或已经影响社会公众投资者投资取向,造成股价异常波动的信息; (四)其他涉及公司信息披露且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交易价格产生 较大影响的事件信息。 第三条 舆情信息的分类: (一)重大舆情:指传播范围较广,严重影响公司公众形象或正常经营活动, 使公司已经或可能遭受损失,已经或可能造成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变 动的负面舆情; (二)一般舆情:指除重大舆情之外的其他舆情。 (四)协调和组织舆情处理过程 ...
能科科技(603859)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2025年11月修订)
2025-11-04 09:31
能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 (2025 年 11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建立健全公司薪酬与考核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能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公司特设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制定 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要负责对董事与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和薪酬进 行审查,并提出意见和建议。 (一)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二)制定或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 权益条件成就; 第三条 本细则所称董事是指包括独立董事在内的由股东会选举产生的全体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高管人员)是指董事会聘任的总裁、副总裁、董事会秘书、 财务负责人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两名。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董事会 提名委员会提名,并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 第六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设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由董事会任 命,负责主持委员会工 ...
能科科技(603859) - 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2025年11月修订)
2025-11-04 09:31
能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 (2025 年 11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三章 职责权限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产生,优化董事会组成,完善公司治理结 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 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能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 称"《公司章程》"),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并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提名委员主要职责是对公司董事(包括独立董事)、总裁及其 他高级管理人员的人选的选择向董事会提出意见和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两名。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三分之一以上 董事会成员联合提名,并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设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由董事会任命,负 责主持委员会工作。 第六条 提名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公司应当自前述事实 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完成补选;提名委员会成员辞任导致提名委员会成员低于 ...
能科科技(603859) -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2025年11月修订)
2025-11-04 09:31
能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2025年11月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的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工作,保证公司内部重大信息的快 速传递、归集和有效管理,确保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及时、准确、完整,维护 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能科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制 度。 第二条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是指当出现、发生或即将发生可能对公司股 票及其衍生品种的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任何情形或事件时,按照本制度负有 报告义务的有关人员和部门,应及时将有关信息向公司董事长和董事会秘书报告 的制度。 第三条 公司总裁、副总裁、财务总监、公司各部门负责人、公司下属分公 司负责人、公司控股子公司董事长和总裁、公司委派参股子公司的董事、监事和 高级管理人员负有向公司董事长和董事会秘书报告其职权范围内所知内部重大 信息的义务。 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等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出现本制度规定的情形时 应及时将有关信息向公司董事长和董事会秘书报告。 第四条 证 ...
能科科技(603859)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5年11月修订)
2025-11-04 09:31
能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2025 年 11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完善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强化对董事会及管理层的约束和监督 机制,更好地维护中小股东利益,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 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 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能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不在公司担任除独 立董事外的任何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 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4、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会计、财务、管理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 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5、具有良好的个人品德,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或 者个人的影响。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应当按照法律、 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 ...
能科科技(603859) - 投资者关系工作管理制度(2025年11月修订)
2025-11-04 09:31
能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工作管理制度 (2025 年 11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对公司投资者关系工作的管理,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切实保 护投资者特别是社会公众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以及《能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投资者关系工作是指公司通过便利股东权利行使、信息披露、互动 交流和诉求处理等工作,加强与投资者及潜在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增进投资者对 公司的了解和认同,以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和企业整体价值,实现尊重投资者、回 报投资者、保护投资者目的的相关活动。 第三条 投资者关系工作的基本原则是: (一)合规性原则。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应当在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的基 础上开展,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行业规范和自律规则、公司内 部规章制度,以及行业普遍遵守的道德规范和行为准则。 (二)平等性原则。公司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应当平等对待所有投资 者,尤其为中小投资者参与活动创造机会、提供便利。 ...
能科科技(603859) -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制度(2025年11月修订)
2025-11-04 09:31
能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制度 (二)属于公司自身经营信息,客户、供应商等他人经营信息,披露后可能侵 犯公司、他人商业秘密或者严重损害公司、他人利益的; (2025 年 11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能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 豁免行为,督促公司依法合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 豁免管理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以下简 称《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能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能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规定》、《股票上市规 则》、《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其他相关业务规则的规定,办理 信息披露暂缓、豁免业务的,适用本制度。 第三条 公司自行审慎判断是否存在《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规 定》、《股票上市规 ...
能科科技(603859) - 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2025年11月修订)
2025-11-04 09:31
(2025 年 11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强化公司董事会决策功能,持续完善公司内控体系建设,确保董事 会对管理层的有效监督管理,不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审计委员会工作指引》等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和《能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公司特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并制定本实施细则。 能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 第六条 审计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期间 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公司应当自前述事实发生 之日起六十日内完成补选;审计委员会成员辞任导致审计委员会成员低于法定最 1 低人数,或者欠缺会计专业人士,在新成员就任前,原成员仍应当继续履行职责。 相关委员应当停止履职但未停止履职或者应当被解除职务但仍未解除,参加委员 会会议并投票的,其投票无效且不计入出席人数。 第三章 职责权限 第二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公司与 外部审计机构 ...
能科科技(603859) -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2025年11月修订)
2025-11-04 09:31
能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2025年11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增强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加大对 年度报告(以下简称"年报")信息披露责任人的问责力度,提高年报信息披露 的质量和透明度,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证 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规范性文件及《能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子公司负责人以及与年报 信息披露工作有关的其他人员。 上述人员在年报信息披露工作中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 公司规章制度,未勤勉尽责或者不履行职责,导致年报信息披露发生重大差错, 应当按照本制度的规定追究其责任。 第三条 本制度所指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包括年度财务报告存在重大会 计差错、其他年报信息披露存在重大错误或重大遗漏、业绩预告或业绩快报存在 重大差异等情形。具体包括以下情形: 1、年度财务报告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 规定,存在重大会计差错; 2、会计报表附注中财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