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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创智能: 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Zheng Quan Zhi Xing· 2025-08-15 11:17
证券代码:603901 证券简称:永创智能 公告编号:2025-069 转债代码:113654 转债简称:永 02 转债 杭州永创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杭州永创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 一次会议于 2025 年 8 月 15 日采用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应出席监事 3 人, 实际出席会议监事 3 人,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陈莉莉主持,符合《公司法》和 特此公告。 杭州永创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公司监事审议,会议表决通过了如下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议案事项的具体内容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 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赞成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议案事项的具体内容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 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赞成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议案事项的具体内容见公司于上海 ...
永创智能(603901) - 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5-08-15 10:49
杭州永创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杭州永创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或"本公司")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行其 职责,提高董事会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 下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称"证券法")、《上海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杭州永创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订本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及本规则的相关规定行使 职权。 董事会设立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及战略委员会。各 专门委员会的提案应提交董事会审查决定。 各专门委员会的工作制度由董事会另行制定。 第三条 董事会下设证券事务部,处理董事会日常事务。董事会秘书兼任证 券事务部负责人,保管董事会印章。 (六)《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七条 按照本规则第六条规定有权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的,应当通过 证券事务部或者直接向董事长提交经提议人签字(盖章)的书面提议。书面提议 中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提议人的姓名或者名称 ...
永创智能(603901) - 杭州永创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5年8月修订)
2025-08-15 10:49
杭州永创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 $$\underline{{{-\Xi}}}\oplus\underline{{{-\Xi}}}\oplus J\backslash J$$ 杭州永创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 1.1 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职工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 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 1.2 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 第 1.3 条 公司采取发起设立的方式设立,在浙江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 记,取得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30000744143864U。 第 1.4 条 公司于 2015 年 5 月 8 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首次 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2500 万股,于 2015 年 5 月 29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 所上市。 第 1.5 条 公司中文全称:杭州永创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英文全称:Hangzhou Youngsun Intelligent Equ ...
永创智能(603901) -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08-15 10:49
杭州永创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适应杭州永创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企业 战略发展的需要,保证公司发展规划和战略决策的科学性,增强公司可持续发展 能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 司治理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和《杭州永创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 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设立董事会战略 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战略委员会是公司董事会的下设专门机构,主要负责对公司长期发 展战略规划和重大战略性投资进行可行性研究并提出建议,向董事会负责并报告 工作。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战略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 第四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 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过半数选举产生。 第五条 战略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公司董事长担任。 第六条 战略委员会任期与同届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 连任。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董事会根 据本工作细则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董事任期届满未及时改 ...
永创智能(603901) - 股东会议事规则
2025-08-15 10:49
杭州永创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杭州永创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行为, 保证股东会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 司股东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杭州永创智能设备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股东会的召集、提案、通知、召开等事项适用本规则。 第三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本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 规定召开股东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会。公司全体董事应当 勤勉尽责,确保股东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四条 股东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第五条 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 应当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6个月内举行。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出现《公 司法》第一百一十三条规定的应当召开临时股东会的情形时,临时股东会应当在 2个月内召开。 公司在上述期限内不能召开股东会 ...
永创智能(603901) -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08-15 10:49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杭州永创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 和高级管理人员的选聘工作,优化董事会组成,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杭州永创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特设立董事会提 名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对公司董事和 高级管理人员的人选、选择标准和程序进行选择并提出建议,向董事会负责并报 告工作。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包括两名独立董事。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 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负 责主持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在委员内选举,并报请董事会批准产生。 第六条 提名委员会任期与同届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 连任。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董事会根 据本细则的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杭州永创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 ...
永创智能(603901)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08-15 10:48
杭州永创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完善杭州永创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 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和考核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杭州永创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 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研究制 订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进行考核并提出建议;负责研究制订和 审查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向董事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第三条 本细则所称董事是指在本公司支取薪酬、津贴的正副董事长、董事 (含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是指董事会聘任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 书、财务负责人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两名。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的独立董事或全体 董事的三分之一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六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 ...
永创智能(603901) -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2025-08-15 10:48
杭州永创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四)遵循市场定价原则,关联交易的价格应不偏离市场独立第三方的价格 或收费的标准。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杭州永创智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关联交易管 理,规范关联交易行为,维护公司所有股东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 称《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交易与 关联交易》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杭州永创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的关联交易是指公司或公司控股子公司与公司关联人之间发生 的转移资源或义务的事项。 第三条 公司的关联交易应当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一)诚实信用的原则; (二)关联股东及董事回避的原则; (三)符合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一)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 (二)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第二章 关联人和关联关系 第四条 公司的关联人包括关联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和关联自然人。 第五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为公司的关联 ...
永创智能(603901) - 防范大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管理制度
2025-08-15 10:48
杭州永创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防范大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杭州永创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或"本公司")的资金管理,防止和杜绝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下统称为"大 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行为的发生,保护公司、股东和其他利益相关 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 下简称《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 等相关规定及《杭州永创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 防范资金占用的原则 第五条 公司在与大股东及其关联方发生经营性资金往来时,应当严格防止 公司资金被占用。公司不得以垫付工资、福利、保险、广告等期间费用,预付款 等方式将资金、资产有偿或无偿、直接或间接地提供给大股东及其关联方使用, 也不得互相代为承担成本和其他支出。 第六条 公司不得以下列方式将资金直接或间接地提供给大股东及其关联方 使用: 1、有偿或无偿地拆借公司的资金给大股东及其关联方使用; 2、通过银行或非银行金融机构向大股东及其关联 ...
永创智能(603901) - 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2025-08-15 10:48
杭州永创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杭州永创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法人治理结构,规范公司董事的选举行为,维护公司中小股东的利益,保 证股东充分行使权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杭州永创智能设备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所指累积投票制,是指公司股东会选举两名及两名以上董 事时,股东所持的每一股份拥有与该次股东会拟选举董事总人数相等的投票权, 股东所拥有的投票权等于其所持有的股份总数乘以应选董事人数之积,出席会议 股东可以将其拥有的投票权全部投向一位董事候选人,也可以将其拥有的投票权 分散投向多位董事候选人,按得票多少依次决定董事人选。 第三条 本实施细则所称"董事"包括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由职工代 表担任的董事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或更换,不适用于本实施细则的相关 规定。 单一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比例在 30%及以上的,或者股东 会拟选举两名及两名以上的董事时,应当实行累积投票制。董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