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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鸿高科: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2023年10月修订)
2023-10-30 11:05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使战略委员会(以下简称"委员会")规范化、制度化,提高 工作效率、工作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称"公司法")、《宁 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称"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 及相关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常设议事机构,在董事会领导下开展工 作,向董事会负责并报告工作,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 提出建议。 第二章 委员会组织机构 第三条 委员会人数为三人。委员候选人由董事长、二分之一的独立董事、 三分之一的董事提名,由董事会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设委员会主任一人, 由委员会全体委员过半数产生。 第四条 委员会成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一) 熟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具有专业知识,熟悉公司的经营管理工作; (二) 遵守诚信原则,廉洁自律、忠于职守,为维护公司和股东权益积极开展 工作; (三) 具有较强的综合分析和判断能力,能处理复杂的涉及公司发展战略、重 大投资方面的问题,并具备独立工作能力。 第五条 委员会成员任期与董事会相同,在任期届满前,可提出辞职。 ...
长鸿高科:第二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023-10-30 11:05
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第二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 人的议案》。 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四次会议于 2023 年 10 月 28 日上午 10:00 在公司会议室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 2023 年 10 月 25 日以邮件通知送达给全体提名委员会委员。 提名委员会认为:赵意奋、张艳、严玉康这三位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教育背景、 工作经历均能够胜任独立董事的职责要求,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 法》以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中有关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相 关要求,同意拟提名以上三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为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会议应到提名委员会委员 3 人,实际出席委员 3 人。会议由提名委员会主任 赵意奋女士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 《公司章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的有关规定。经与会委员审议,一 致通过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 ...
长鸿高科: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2023年10月修订)
2023-10-30 11:05
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条 为明确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以下简称"委员会")的职责,提高工作效率,确保科学决 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 定,制定本细则。 第三章 委员会的职权和义务 第三条 委员会由三人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占二分之一以上。委员候选人 由董事长、二分之一的独立董事、三分之一的董事提名,由董事会全体董事过半 数选举产生。设委员会主任一人,委员会主任由独立董事担任,由委员会全体委 员过半数选举产生。董事会秘书处负责做好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决策的前期准备工 作,提供公司有关方面的资料。 第五条 委员会成员由董事会聘任,每届任期与董事会相同。在任期届满 前,可提出辞职。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 第四条 委员会成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熟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具有薪酬与考核方面的专业知识,熟悉 公司的经营管理工作; (二)遵守诚信原则,廉洁自律、忠于职守,为维护公司和股东权益积极 开展工作; (三)具有较强的综合分析和判断能力,具备独立工作能力。 第二条 委员会是董事 ...
长鸿高科: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3-10-30 11:05
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 十一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 2023 年 10 月 30 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 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已于 2023 年 10 月 25 日送达公司全体监事。本次会议由监 事会主席蒋林波先生主持,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 3 人,实际参加表决监事 3 人。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宁波长 鸿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证券代码:605008 证券简称:长鸿高科 公告编号:2023-080 经与会监事审议,做出以下决议: 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同意拟提名范高鸿、汤旸为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 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 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 ...
长鸿高科:2023年第三季度主要经营数据公告
2023-10-30 11:05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十三号——化工》、《关于做好主板上市公司 2023 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重要提醒》的规定,现将 2023 年第三季度主要经 营数据披露如下: | 主要产品名称 | 2023 年第三季度 | 2023 年第三季 | 2023 年第三季度 | | --- | --- | --- | --- | | | 产量(吨) | 度销量(吨) | 营业收入(万元) | | SBS | 13,753.01 | 19,432.23 | 19,972.43 | | SEBS | 10,703.91 | 6,728.60 | 8,801.35 | | PBT | 2008.74 | 808.50 | 754.02 | | PBAT | 0 | 20.80 | 18.39 | | 热伴沥青 | 18411.97 | 17349.90 | 7,146.76 | | 橡胶增塑剂 | 7011.39 | 697 ...
长鸿高科: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赵意奋
2023-10-30 11:05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 提名人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现提名赵意奋为宁波长鸿 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已充分了解被提名人 职业专长、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兼任职务等情况。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出任宁 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参见该独立董事 候选人声明)。 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与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其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并承诺如下: 一、被提名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 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财务、管理或者其他履行独 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被提名人已经参加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 相关培训证明材料。 二、被提名人任职资格符合下列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的要求: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关于公务员兼任职务的规定(如适用); (三)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 管规则以及公司章程有关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的相关规定; (四)中共中央纪委、中 ...
长鸿高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3年10月修订)
2023-10-30 11:05
第一条 为明确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委员会")的职责,规范工作程序,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常设监督机构,向董事会负责并报告工 作,在董事会领导下负责审核公司的财务信息及其披露、审查内部控制制度等。 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章 委员会组织机构 第三条 委员会由三人组成,且均应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 事,其中独立董事占二分之一以上,至少有一名独立董事是会计专业人士。委员 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三分之一以上提名,由董 事会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委员会设立委员会主任一人,委员会主任由独立 董事担任,须为会计专业人士,由委员会全体委员过半数选举产生。 第四条 委员会成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熟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具备财务、会计、审计等方面的专业知 识,熟悉公司的经营管理工作; (二)遵守诚信原则,廉洁自律、忠于职守,为维护公司和股东权益,积 极开展工作; (三)具有较强的综 ...
长鸿高科: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严玉康
2023-10-30 11:05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 本人严玉康,已充分了解并同意由提名人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为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本人公开声明,本人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保证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担任宁波 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并承诺如下: 一、本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 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财务、管理或者其他履行独立 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已经参加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培训证 明材料。 二、本人任职资格符合下列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以及公司规章的要求: (八)中国证监会《证券基金经营机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从业人 员监督管理办法》等的相关规定(如适用); (九)《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 《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保险机构独立董事 管理办法》等的相关规定(如适用): (十)其他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情形。 三、本人具备独立性,不属于下列情形: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
长鸿高科: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严玉康
2023-10-30 11:05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 提名人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现提名严玉康为宁波长鸿 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已充分了解被提名人 职业专长、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兼任职务等情况。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出任宁 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参见该独立董事 候选人声明)。 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与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其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并承诺如下: 一、被提名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 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财务、管理或者其他履行独 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被提名人已经参加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 相关培训证明材料。 二、被提名人任职资格符合下列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的要求: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关于公务员兼任职务的规定(如话用): (三)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 管规则以及公司章程有关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的相关规定; (八)中国证监会《证券 ...
长鸿高科: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3-10-30 11:05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证券代码:605008 证券简称:长鸿高科 公告编号:2023-079 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 十二次会议于 2023 年 10 月 30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 会议通知已于 2023 年 10 月 25 日通过电子邮件的方式送达公司全体董事。本次 会议应出席董事 8 人,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 8 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陶春风先生 主持,部分监事、高管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 事候选人的议案》 同意提名陶春风、傅建立、邵辉、白骅、张超亮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 董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