Zhejiang Yingfeng Technology (6050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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迎丰股份:迎丰股份关于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2024-04-24 08:27
证券代码:605055 证券简称:迎丰股份 公告编号:2024-013 浙江迎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委托理财产品种类: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或稳健型理财产品 ● 本次委托理财金额:单日最高余额不超过人民币 20,000 万元 ● 委托理财产品名称:银行、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发行的安全性高、流动 性好的委托理财产品 ● 委托理财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 ● 履行的审议程序:浙江迎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4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自有 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本次委托理财预计事宜。 一、委托理财概述 (一)委托理财目的 在不影响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日常运营资金周转需要的前提下,提高自有 资金的使用效率,为公司增加收益。公司拟进行现金管理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 资金,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 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签署相关文件,并由公 ...
迎丰股份:迎丰股份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2024年4月修订)
2024-04-24 08:27
浙江迎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 浙江迎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浙江迎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薪酬 与考核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 理准则》、《浙江迎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 公司特设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大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 要负责制订董事与高级管理人员考核的标准,进行考核并提出建议;负责拟定、审查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对董事会负责。 第三条 本议事规则所称董事是指包括独立董事在内的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 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是指董事会聘任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负 责人。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占多数。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的独立董事或三分之一 以上董事会成员联合提名,并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 第六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设主任委 ...
迎丰股份:迎丰股份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和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2024-04-24 08:27
证券代码:605055 证券简称:迎丰股份 公告编号:2024-010 浙江迎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和 2024 年度日常关 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1、董事会审议情况 浙江迎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4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3 年度日常关联 交易执行和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傅双利、马颖波、 傅泽宇已回避表决,其余非关联董事以 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通过该项 议案。 2、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4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一次专门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和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独立董事事前认可了该关联交易议案,同时发表审核意见如下: 是否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否。20 ...
迎丰股份:迎丰股份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04-24 08:27
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4 年 4 月 24 日,浙江迎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以现 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本次会议通知及相关材料 公司已于 4 月 14 日以专人和电话等方式送达各位董事。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 傅双利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 9 人,实际出席董事 9 人。本次会议的召集、 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公司《董事会议 事规则》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证券代码:605055 证券简称:迎丰股份 公告编号:2024-007 浙江迎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披露的《浙江迎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回避。 独立董事述职情况将向股东大会报告。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
迎丰股份:迎丰股份对外担保管理制度(2024年4月修订)
2024-04-24 08:27
浙江迎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浙江迎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第二条 公司对外担保应当遵循合法、审慎、互利、安全的原则,全体董事 及高级管理人员应审慎对待和严格控制对外担保产生的债务风险,并对违规或失 当的对外担保产生的损失依法承担连带责任。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不得强制公 司为他人提供担保。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公司的全资、控股子公司。 第二章 对外担保审批权限 第四条 公司对外担保必须经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 第五条 应由股东大会审批的对外担保,必须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方可提 交股东大会批准。须经股东大会批准的对外担保,包括但不限于下列情形: (一)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 净资产 50%以后提供的任何担保; (二)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达到或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30%以后 提供的任何担保; (三)为资产负债率超过 70%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 (四)单笔担保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10%的担保; (五)按照担保金额连续十二个月内累计计算原则,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 期经审计总资产 30%的担保; 第一条 为规范浙 ...
迎丰股份:迎丰股份关于证券事务代表辞职的公告
2024-04-24 08:27
证券代码:605055 证券简称:迎丰股份 公告编号:2024-017 特此公告。 浙江迎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4 月 25 日 浙江迎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证券事务代表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浙江迎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董事会近日收到证券事务代表 陈敬梅女士的书面辞职报告,陈敬梅女士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 职务,辞职后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陈敬梅女士的辞职申请自送达董事会之 日起生效。公司董事会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尽快聘 任符合任职资格的人员担任证券事务代表。 陈敬梅女士在任职期间勤勉尽责、恪尽职守,在公司信息披露、规范运作、 投资者关系管理等工作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公司董事会对陈敬梅女士的辛勤工作 及为公司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
迎丰股份: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迎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持续督导年度报告书
2024-04-24 08:27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迎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持续督导年度报告书 | 上市公司名称:浙江迎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迎丰股份""公司") | | --- | | 保荐机构名称: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元证券""保荐机构""保 | | 荐人") | | 保荐代表人姓名:孔晶晶 联系方式:0551-62207943 | | 保荐代表人姓名:章郑伟 联系方式:0551-62207239 |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迎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782 号)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8,000 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 币 4.82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38,560.00 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合计人民 币 5,860.85 万元(含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32,699.15 万元,已由 主承销商国元证券于 2021 年 1 月 26 日汇入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上述募集资 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天健验[2021]26 号《验资报告 ...
迎丰股份:迎丰股份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杨志清)
2024-04-24 08:27
浙江迎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本人作为浙江迎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2023 年度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 《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要求,独立行使公司所赋予的权利、履行 独立董事勤勉尽责的义务,及时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按时参加相关会议, 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对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切实维护了公司全体股东 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 2023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本人杨志清,男,1959年10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 教授级高级工程师。曾任浙江省纺织测试研究院总工程师、教授级高级工程师, 浙江省印染行业协会副秘书长。现任浙江省印染行业协会秘书长。2022年12月至 今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经认真自查,任职期间,本人符合《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 事管理办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的独 立性的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履职的情形。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确保充足的履职时间,及时了解公司 ...
迎丰股份:迎丰股份关于公司2024年度预计申请授信额度的公告
2024-04-24 08:27
证券代码:605055 证券简称:迎丰股份 公告编号:2024-012 浙江迎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4 日召 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4 年度预计申请授信额度 的议案》,该议案需提请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申请授信额度的基本情况 为保证公司日常经营所需资金和业务发展需要,拓宽资金渠道、优化财务结 构、补充流动资金和降低财务费用,2024 年度公司拟以信用、资产抵押、担保等 方式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50,000.00 万元的综合授信融 资业务(包括流动资金贷款、开立保函、信用证、银行承兑汇票等),以随时满足 公司未来经营发展的融资要求。 此授信额度将根据实际情况各银行共同使用,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 使用。授信起始时间、授信期限及额度最终以银行实际审批为准。本次授信额度 不等于公司实际融资金额,具体融资时间及金额将在综合授信额度内,根据公司 实际资金需求情况和《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确定。 为提高工作效率,及时办理融资业务,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上述 金额范围授权董事长或其指定的授权代理人代 ...
迎丰股份: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浙江迎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增持公司股份的专项核查意见
2024-02-26 09:03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专项核查意见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关于浙江迎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实际控制人增持公司股份的专项核查意见 致:浙江迎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浙江迎丰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根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其他 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公司董事长、实际控制人傅双利先生(以下简称"增持人") 增持公司股份事宜(以下简称"本次增持")出具本专项核查意见。 第一节 律师声明 1、本所依据本专项核查意见出具目以前已经发生或存在的事实和我国现行 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发表法律意见。 2、公司已向本所律师作出承诺,保证向本所律师提供的关于本次增持的相 关文件无隐瞒、虚假或误导之处,并保证上述文件真实、准确、完整,文件上所 有签字与印章真实,复印件与原件一致。 3、对与出具本专项核查意见相关而因客观限制难以进行全面核查或无法得 到独立证据支持的事实,本所律师依赖政府有关部门、其他有关机构或本次增持 相关方出具的证明文件出具本核查意见。 4、本核查意见仅供本次增持之目的使用,未经本所同意,不得用于其他任 何目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