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UAKANG(6050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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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康股份: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李军)
2024-12-10 07:44
一、本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 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具有 5 年以上法律、经济、财务、管理或者其他履行独立 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被提名人已经参加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培训证明材料。 二、本人任职资格符合下列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的要求: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关于公务员兼任职务的规定(如适用); (三)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 管规则以及公司章程有关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的相关规定; 浙江华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 本人李军,已充分了解并同意由提名人浙江华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 名为浙江华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本人公开声明, 本人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保证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独立 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三、本人具备独立性,不属于下列情形: (一)在该公司或者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配偶、父母、子女、主要社 会关系(主要社会关系是指兄弟姐妹、兄弟姐妹的配偶、配偶的父母、配偶的兄 弟姐妹、子女的配偶 ...
华康股份:华康股份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暨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2024-12-10 07:44
| | | 浙江华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暨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股票上市类型为股权激励股份;股票认购方式为网下,上市股数为 2,386,800 股。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日期为 2024 年 12 月 11 日。 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9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 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 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浙江华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以及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 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同意为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符合解除限 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解除限售及股份上市相关手续。现就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股权激励计划批准及实施情况 ( ...
华康股份: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徐建妙)
2024-12-10 07:44
浙江华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 提名人浙江华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现提名徐建妙为浙江华康药业股 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已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专长、教 育背景、工作经历、兼任职务等情况。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出任浙江华康药业股 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参见该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提名 人认为,被提名人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与浙江华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之间不 存在任何影响其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一、被提名人具备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及 其他规范性文件,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财务、管理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 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被提名人已经参加并完成独立董事履职学习平台的学习。 二、被提名人任职资格符合下列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的要求: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关于公务员兼任职务的规定(如适用); (三)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 管规则以及公司章程有关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的相关规定; (四)中共中央纪委、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规 ...
华康股份:华康股份关于预计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2024-12-10 07:44
关于预计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舟山华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舟山华康") | 证券代码:605077 | 证券简称:华康股份 | 公告编号:2024-104 | | --- | --- | --- | | 债券代码:111018 | 债券简称:华康转债 | | 浙江华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本次预计担保金额:为满足公司经营和发展需要,提高公司整体运作效率, 公司全资子公司舟山华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舟山华康")拟向中国 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建设银行、中国农业银行等金融机构,合计申请总金额不 超过 6 亿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额度,并由浙江华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在此额度内为其提供融资业务担保,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连带责任 保证。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否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特别风险提示: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担保额度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 资产的 70%,敬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满 ...
华康股份: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李军)
2024-12-10 07:44
浙江华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 提名人浙江华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现提名李军为浙江华康药业股份 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已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专长、教育 背景、工作经历、兼任职务等情况。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出任浙江华康药业股份 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参见该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提名人 认为,被提名人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与浙江华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之间不存 在任何影响其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一、被提名人具备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及 其他规范性文件,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财务、管理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 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被提名人已经参加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培训证明材料。 二、被提名人任职资格符合下列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的要求: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关于公务员兼任职务的规定(如适用); (一)在该公司或者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配偶、父母、子女、主要社 会关系(主要社会关系是指兄弟姐妹、兄弟姐妹的配偶、配偶的父母、配偶的兄 弟姐妹、子女的配偶、 ...
华康股份:华康股份关于提名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公告
2024-12-10 07:44
| 证券代码:605077 | 证券简称:华康股份 | 公告编号:2024-102 | | --- | --- | --- | | 债券代码:111018 | 债券简称:华康转债 | | 2024 年 12 月 11 日 浙江华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名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华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郭 峻峰先生、许志国先生、冯凤琴女士于 2018 年 10 月 30 日起连续担任公司独立 董事满 6 年,并向公司提交书面辞职报告,申请辞去公司独立董事及董事会下属 各专门委员会职务,辞职生效后,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保证董事会的规范运作,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9 日召 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 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李军先生、徐建妙先生、张惜丽女 士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 选举通过之 ...
华康股份: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徐建妙)
2024-12-10 07:44
浙江华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 本人徐建妙,已充分了解并同意由提名人浙江华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提名为浙江华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本人公开声明, 本人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保证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独立 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一、本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 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具有 5年以上法律、经济、财务、管理或者其他履行独立 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被提名人已经参加并完成了独立董事履职学习平台的学习。 二、本人任职资格符合下列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的要求; (七)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等的 相关规定(如适用); ( 八 ) 中国证监会《证券基金经营机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从业人 员监督管理办法》等的相关规定(如适用); (九)《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 《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保险机构独立董事 管理办法》等的相关规定(如适用); (十)其他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情形。 三、 ...
华康股份:华康股份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2024-12-10 07:44
| 证券代码:605077 | 证券简称:华康股份 | 公告编号:2024-110 | | --- | --- | --- | | 债券代码:111018 | 债券简称:华康转债 | | 浙江华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少注册资本 2024 年 12 月 9 日,浙江华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回购注销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鉴于本激励计划中的 1 名激励对象考核结果为不合格,根据《激励计划》的 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审议决定对其持有的已获授但不符合解除限售标准的 11,700 股限制性股票予以回购注销。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 305,880,875 股变更为 305,869,175 股。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公司上述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将导致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起 30 日内、 未接到通知者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45 日内,均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 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 ...
华康股份:关于浙江华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之法律意见书
2024-12-10 07:44
!"#$%&'()*+,,,,,,,,,,,,,,,,, ,,,,,,, ,,,,,,, ,,,,,,, ,,,,,,, ,,,,,,,,,,-#./0 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 关 于 浙江华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及回购注销部 分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 之 法律意见书 致:浙江华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作为浙江华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康 股份"或"公司")聘请的为其实施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事项提供法律服 务的律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 《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 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遵照证监会的要求,就公司 2023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以下简称"本 次解除限售")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回购注销")所涉及 的相关事宜,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 % & !"#$ ...
华康股份:华康股份监事会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2024-12-10 07:44
浙江华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4 年 12 月 11 日 1 浙江华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 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华康股份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 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公司章程》的规定,于 2024 年 12 月 9 日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对公司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解锁条件成就相关事宜进行了核查,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根据公司《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 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成就,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本次 可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人数为 115 名,其中 1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考核结果为不合 格,对应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的限制性股票不能解除限售,公司本次 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