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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方新材(605122) - 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重庆四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2025-08-29 12:08
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庆四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原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重庆 四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四方新材"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 币普通股(A 股)股票并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 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四方新材 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并出具核 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重庆四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86 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书》 ([2021]97 号)《关于重庆四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币普通股股票上市交易的 通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 3,090 万股,每股发行价格 42.88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 132,499.2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 8,986.90 万元后,募集资金 净额为 123,512.30 万元 ...
四方新材(605122) - 重庆四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津贴制度
2025-08-29 11:46
独立董事津贴制度 重庆四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津贴制度 第六条 独立董事出席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的差旅费以及按《公司章程》行 使职权所需合理费用,均由公司据实报销。 第七条 除独立董事津贴以外,独立董事不得从公司及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 系的机构、人员处取得额外的独立董事津贴和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 第八条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并实施。 重庆四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五年八月 第一条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下简 称"《管理办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以及"责任、风险、利益相一致" 的原则,特制订本制度。 第 1页,共 1页 第二条 本制度所指的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 公司按照《管理办法》的规定聘请的,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不存在可能妨碍其进 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的董事。 第三条 津贴原则:独立董事津贴水平综合考虑独立董事的专业资格、工作 任务、责任,以及同地区、同行业相关薪酬标准等。 第四条 津贴标准: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向独立董事发放津贴。具体标准由董 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研究确定,并提交董事会、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执行。 第五条 津贴标准确 ...
四方新材(605122) - 2025 Q2 - 季度财报
2025-08-29 11:45
公司代码:605122 公司简称:四方新材 重庆四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半年度报告 重庆四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半年度报告 1/156 重庆四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半年度报告 重要提示 一、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 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二、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三、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四、 公司负责人李德志、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龚倩莹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龚倩 莹声明:保证半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五、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无 六、 前瞻性陈述的风险声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的未来计划、战略的实现,以及对未来的分析或测算,系需要依托客观条件不发生重大 变化,该等计划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七、 是否存在被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否 八、 是否存在违反规定决策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否 九、 是否存在半数以上董事无法保证公司所披露半年度报告的真实 ...
四方新材(605122) - 重庆四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2025-08-29 11:43
重庆四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重庆四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 第一章 | 总 | 则 3 | | --- | --- | --- | | 第二章 | | 经营宗旨和范围 4 | | 第三章 | 股 | 份 4 | | 第一节 | | 股份发行 4 | | 第二节 | | 股份增减和回购 6 | | 第三节 | | 股份转让 7 | | 第四章 | | 股东和股东会 8 | | 第一节 | | 股东的一般规定 8 | | 第二节 | | 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11 | | 第三节 | | 股东会的一般规定 12 | | 第四节 | | 股东会的召集 14 | | 第五节 | | 股东会的提案与通知 15 | | 第六节 | | 股东会的召开 16 | | 第七节 | | 股东会的表决和决议 19 | | 第五章 | | 董事和董事会 23 | | 第一节 | | 董事的一般规定 23 | | 第二节 | | 董事会 25 | | 第三节 | | 独立董事 28 | | 第四节 | |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 30 | | 第六章 | | 高级管理人员 32 | | 第七章 | |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 34 | ...
四方新材(605122) - 重庆四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内部管理制度
2025-08-29 11:43
重庆四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内部管理制度 重庆四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内部管理制度 2025 年 8 月 | 第一章 总则 . | | --- | | 第二章 信息披露暂缓、豁免事项的审核程序 . | | 第三章 问责机制 . | | 第四章 附则 | 重庆四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内部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重庆四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信息披露 暂缓、豁免行为,确保公司依法合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根据《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2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规定》、 《公司章程》、《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等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暂缓、豁免披露临时报告,在定期报告、 临时报告中豁免披露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 易所规定或者要求披露的内容,适用本制度。 第三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真 ...
四方新材(605122) - 重庆四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2025-08-29 11:43
重庆四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2025 年 8 月 | | | 重庆四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重庆四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第一条 为提高重庆四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司治理水 平,规范公司董事会秘书的选任、履职、培训和考核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 称"《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秘书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和董事会负责,应忠 实、勤勉地履行职责。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秘书是公司与证券交易所之间的指定联络人,并以公司 名义协调相关证券监管机构办理信息披露、公司治理、股权管理等其相关职责范 围内的事务。 第四条 公司应当为董事会秘书履行职责提供必要条件,并设立董事会办公 室作为董事会秘书分管的工作部门。 第二章 聘任与解聘 第五条 董事会秘书由董事长提名,经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 第六条 公司董事会应当在原任董事会秘书离职后三个月内聘任董事会秘书。 第七条 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 具有良好的职业道 ...
四方新材(605122) - 重庆四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2025-08-29 11:43
重庆四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重庆四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2025 年 8 月 | | | 重庆四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重庆四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重大信息 内部报告工作的管理,保证公司内部重大信息的快速传递、归集和有效管理,及 时、真实、准确、完整、公平地披露信息,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 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 《重庆四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特制定本制度。 1 (三)公司派驻所属子公司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四)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五)其他有可能接触到重大信息的单位及其相关人员。 第二条 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是指当出现、发生或即将发生可能对公 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情形或事件时,按照本制度规定负 有报告义务的有关人员、部门和单位,应当及时将有关信息通过董事会秘书向公 司董事会报告的制度。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 ...
四方新材(605122) - 重庆四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办法
2025-08-29 11:43
重庆四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办法 重庆四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办法 2025 年 8 月 第二条 公司通过充分的信息披露,并运用金融和市场营销的原理加强与投 资者之间的沟通,促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实现公司价值最大化和股东 利益最大化。 第三条 公司通过良好、有效的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提高股东价值,同时 为公司创造良好的资本市场融资环境,提高公司的融资能力,降低公司的融资成 本。 第四条 公司开展投资者关系活动时,应对尚未公布的信息及内部信息进行 保密,避免和防止由此引发泄密及导致相关的内幕交易。 第二章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基本原则与目的 第五条 投资者关系工作的基本原则是: | | | 重庆四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重庆四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投资者 和潜在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推动公司完善治理结构, 实现公司健康快速发展和包括广大中小投资者在内的股东利益最大化,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与投资者关系管理 ...
四方新材(605122) - 重庆四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反舞弊管理制度
2025-08-29 11:43
重庆四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反舞弊管理制度 重庆四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反舞弊管理制度 2025 年 8 月 | 附则 | 6 | | --- | --- | | 第八章 | | 重庆四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反舞弊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审计委员会在公司年报编制和披露过程中,应当按照有关法律、行 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认真履行责任和义务,勤勉尽责的开展工作, 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为加强重庆四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 治理和内部控制,防治舞弊,降低公司风险,规范管理层职员和普通员工的职业 行为,严格遵守相关法律、行业规范和准则、职业道德及公司规章制度,维护公 司和股东合法权益,确保公司经营目标的实现以及公司持续、稳定、健康的发展, 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分公司。 第二章 反舞弊制度的宗旨 第三条 反舞弊制度的宗旨是规范公司所有员工,特别是董事、中高层管理 人员、关键岗位员工的职业行为,树立廉洁、勤勉、敬业的工作作风,促使各相 关人员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职业道德及公司内部管理制度,防止损害公司、股东 及员工利益的行为发生。 第三章 舞弊的概念和形式 第四条 ...
四方新材(605122) - 重庆四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2025-08-29 11:43
重庆四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重庆四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2025 年 8 月 重庆四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 第一章 | 总则 | 1 | | --- | --- | --- | | 第二章 | 财务报告重大会计差错的认定及处理程序 | 1 | | 第三章 |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的责任追究 | 4 | | 第四章 | 附则 | 5 | 第二章 财务报告重大会计差错的认定及处理程序 重庆四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提高重庆四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规 范运作水平,加大对年报信息披露责任人的问责力度,提高年报信息披露的质量 和透明度,增强年报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上 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重庆四方新材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有关人员应当严格执行《企业会计准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