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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hejiang East-Asia Pharmaceutical (6051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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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亚药业:《浙江东亚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2024-04-23 07:37
浙江东亚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 二〇二四年四月 | 第一章 | 总则 | | 1 | | --- | --- | --- | --- | | 第二章 | | 经营宗旨和范围 | 2 | | 第三章 | 股份 | | 2 | | 第一节 | | 股份发行 | 2 | | 第二节 | | 股份增减和回购 | 4 | | 第三节 | | 股份转让 | 5 | | 第四章 | | 股东和股东大会 | 7 | | 第一节 | | 股东 | 7 | | 第二节 | | 股东大会的一般规定 | 10 | | 第三节 | | 股东大会的召集 | 17 | | 第四节 | | 股东大会的提案与通知 | 19 | | 第五节 | | 股东大会的召开 | 21 | | 第六节 | | 股东大会的表决和决议 | 24 | | 第五章 | 董事会 | | 30 | | 第一节 | | 董事 | 30 | | 第二节 | | 董事会 | 34 | | 第三节 | |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 | 40 | | 第六章 | | 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 42 | | 第七章 | 监事会 | | 44 | | 第一节 | | 监事 | 44 | ...
东亚药业: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2024-04-23 07:37
浙江东亚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浙江东亚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1 第一条 为加强、规范浙江东亚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 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上海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以 及《浙江东亚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结 合公司实际情况, 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募集资金是指通过发行股票及其衍生品种, 向投资者募集并用 于特定用途的资金, 但不包括本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募集的资金。募集 的资金须经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审验并出具验资报告。 第三条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对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勤勉尽责。在 公开募集前, 应根据公司发展战略、主营业务、市场形势和国家产业政策 等因素, 对募集资产拟投资项目可行性进行充分论证 ...
东亚药业:2023年度独立董事履职情况报告-綦方中
2024-04-23 07:37
浙江东亚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浙江东亚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独立董事履职情况报告 本人作为浙江东亚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2023 年度,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 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 原则,勤勉尽职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和义务,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 事会各项议案,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切实维护公司和公众股东的合 法权益,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及各专门委员会的作用。现将 本人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情况报告如下: 一、 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秦方中,男,1969年11月出生,毕业于浙江大学并获工学博士学位;1989 年 7 月-1996 年 8 月,任安徽省煤田地质局助理工程师;2006 年-2010 年在浙江 大学管理学院进行博士后研究;2009年-2010年在德国弗劳恩霍夫协会软件与系 统技术研究院任客座研究员。2003年 5 月至今,任浙江工业大学 ...
东亚药业:2023年度独立董事履职情况报告-崔孙良
2024-04-23 07:37
浙江东亚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浙江东亚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独立董事履职情况报告 本人作为浙江东亚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2023 年度,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 -- 规范 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 勤勉尽职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和义务,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 项议案,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切实维护公司和公众股东的合法权益, 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及各专门委员会的作用。现将本人履行 独立董事职责的情况报告如下: 一、 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崔孙良,男,1982年11月出生,毕业于浙江大学并获理学博士学位。2008 年-2012 年先后在美国科罗拉多州立大学和南佛罗里达大学进行博士后研究; 2012年1月-2014年12月任浙江大学药学院特聘研究员;2015年1月至今,任 浙江大学药学院教授;2019年 11 月至今,任诚达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202 ...
东亚药业: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东亚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持续督导年度报告书
2024-04-23 07:37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浙江东亚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持续督导年度报告书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3〕 1165 号文"核准,浙江东亚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亚药业"或"公司") 于 2023 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690 万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 100.00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69,000 万元(以下简称"本次发行")。东兴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兴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东亚药业本次发行的保荐 机构。 | | 发现以下情形之一的,保荐人应督促上市公司 | | | --- | --- | --- | | | 做出说明并限期改正,同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 | | | | 报告:(一)上市公司涉嫌违反《上市规则》 | | | | 等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业务规则;(二)证券 | | | | 服务机构及其签名人员出具的专业意见可能存 | | | 15 | 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等违法违 | 本持续督导期内,未发生前述情况。 | | | 规情形或其他不当情形;(三)上市公司出现 | | | | 《保荐办法》第七十条规定的情形 ...
东亚药业:东亚药业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2024-04-23 07:37
| 证券代码:605177 | 证券简称:东亚药业 | 公告编号:2024-025 | | --- | --- | --- | | 债券代码:111015 | 债券简称:东亚转债 | | 浙江东亚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3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A 股每股派发现金红利 0.33 元(含税)。 浙江东亚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 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为基数,具 体股权登记日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 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 体调整情况。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本次利润分配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进行其他形式利润分配。根据《上 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回购专 用证券账户的股份不享有利润分配权利。因此,截至本公告披露日, ...
东亚药业:东亚药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2024-04-23 07:37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 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 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和要求,董事会审 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 会计师事务所 2023 年度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 机构信息 1、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汇会计师事务所") (1) 基本信息 | 事务所名称 |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 | --- | --- | --- | | 成立日期 | 2013年12月19日 组织形式 | 特殊普通合伙 | | 注册地址 | 浙江省杭州市江干区新业路8号华联时代大厦A幢601室 | | | 首席合伙人 | 余强 上年末合伙人数量 | 103人 | | 上年末执业 | 注册会计师 | 701人 | | 人员数量 | 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 282人 | | 2023年度业务收入 | 业务收入总额 108,764万元 | | | | 审计业务收入 ...
东亚药业:关于公司对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
2024-04-23 07:37
浙江东亚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浙江东亚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对 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的评估报告 浙江东亚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汇会计师事务所")作为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告审 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根据财政部、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中 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 公司对中汇会计师事务所 2023年度审计过程中的履职情况进行评估。经评估, 公司认为,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在资质等方面合规有效,履职能够保持独立性,勤 勉尽责,公允表达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 事务所名称 |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 | | --- | --- | --- | --- | | 成立日期 | 2013年12月19日 | 组织形式 | 特殊普通合伙 | | 注册地址 | | 杭州市江干区新业路8号华联时代大厦A幢601室 | | | 首席合伙人 | 余强 | 上年末合伙人数量 | 103人 | | 上年末执业 | | 注册会计师 | 701人 | | 人员数量 | | 签署过证券服务 ...
东亚药业:董事会对在任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意见
2024-04-23 07:37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 规范运作》等要求,浙江东亚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就公司在任独立董事秦方中、冯燕、崔孙良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如下专项意 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秦方中、冯燕、崔孙良及前述独立董事的直系亲属和主要社会关 系人员的任职经历以及独立董事签署的相关自查文件,上述独立董事不存在《上市公 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不得担任独立董事的情形,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 独立董事已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 精力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作出独立判断时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 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公司独立董事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 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 规范运作》中对独立董事 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浙江东亚乡 浙江东亚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对在任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意见 浙江东亚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东亚药业: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2024-04-23 07:37
浙江东亚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条 股东大会会议 股东大会分为年度股东大会和临时股东大会。 年度股东大会每年召开一次,并应当于上一会计年度完结之后的六个月内 举行。 第三条 临时股东大会 1.公司在下列事实发生之日起,两个月以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浙江东亚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第一条 宗旨 为适应公司规范运作,提高股东大会议事效率,保障股东合法权益,保证 大会程序及决议合法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浙江东亚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以及其他的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制定本规则。 董事会应严格遵守《公司法》及其他法律法规关于召开股东大会的各项规 定,认真、按时组织好股东大会。公司全体董事对于股东大会的正常召开负有诚 信责任,不得阻碍股东大会依法履行职权。 (1)董事人数不足《公司法》规定人数或者《公司章程》所定人数的三分 之二时; (2)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的三分之一时; (3)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