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Zhejiang East-Asia Pharmaceutical (605177)
icon
Search documents
东亚药业(605177) -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东亚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持续督导年度报告书
2025-04-29 08:45
2024年度持续督导年度报告书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3〕 1165 号文"核准,浙江东亚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亚药业"或"公司") 于 2023 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690 万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 100.00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69,000 万元(以下简称"本次发行")。东兴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兴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东亚药业本次发行的保荐 机构。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浙江东亚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东兴证券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1 号——持续督导》等相关法规和规 范性文件的要求,对东亚药业进行了持续督导,现对 2024 年度持续督导工作汇报 如下: 一、持续督导工作情况 东兴证券作为东亚药业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针对东亚药业具体情况确定了持 续督导的内容和重点,通过日常沟通、定期回访、尽职调查等方式对东亚药业进行 了日常的持续督导,开展了以下相关工作: ...
东亚药业(605177) - 2025 Q1 - 季度财报
2025-04-29 08:00
浙江东亚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第一季度报告 证券代码:605177 证券简称:东亚药业 债券代码:111015 债券简称:东亚转债 浙江东亚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一季度报告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 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一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本报告期 | 上年同期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 | | --- | --- | --- | --- | | | | | 减变动幅度(%) | | 营业收入 | 190,921,213.83 | 352,582,674.10 | -45.85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 | -6,919,576.54 | 24,039,198.04 | -128.78 | | 利润 | | |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 | -10,505,893.27 | 20,376,579.89 | -151.56 | | 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 | |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134,527 ...
东亚药业(605177) - 2024 Q4 - 年度财报
2025-04-29 08:00
浙江东亚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 浙江东亚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 年年度报告 1 / 291 五、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公司代码:605177 公司简称:东亚药业 浙江东亚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 年年度报告 重要提示 一、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 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2024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和其他形式的分配。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本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六、前瞻性陈述的风险声明 二、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三、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四、公司负责人池骋、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小敏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戴雪华 声明:保证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适用 □不适用 本报告中所涉及的未来计划、发展战略等前瞻性描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敬请 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七、是否存在被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 ...
东亚药业(605177) - 东亚药业关于2024年度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2025-04-29 07:58
| 证券代码:605177 | 证券简称:东亚药业 | 公告编号:2025-017 | | --- | --- | --- | | 债券代码:111015 | 债券简称:东亚转债 | | 浙江东亚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4 年度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 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 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2023 年 12 月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2024 年 4 月修订)》等有关规定,浙江东亚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董事会编制了《2024 年度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 况的专项报告》。具体如下: 一、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可转换公司债券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浙江东亚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 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165 号)核准,同 意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申请。截至 2023 年 7 月 ...
东亚药业(605177) - 关于2024年度独立董事履职情况报告-崔孙良
2025-04-29 07:58
浙江东亚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浙江东亚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期内,作为独立董事,我在审议相关事项尤其是重大事项时,与公司及 相关方保持密切沟通,细致研读相关资料,认真审议每项议案,充分利用自身专 业知识,结合公司运营实际,客观、独立、审慎地行使独立董事权力,以此保障 公司董事会的科学决策,对董事会各项议案无提出异议的事项,也没有反对、弃 浙江东亚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权的情况。报告期内,不存在无故缺席、连续两次不亲自出席会议的情况。报告 期内,我出席公司董事会会议和股东大会的具体情况如下: 2024年度独立董事履职情况报告 本人作为浙江东亚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2024 年度,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 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 勤勉尽职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和义务,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 项议案,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切实维护公司和公众股东的合法权益, 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及各专门委员会的作用。 ...
东亚药业(605177) - 关于2024年度独立董事履职情况报告-綦方中
2025-04-29 07:58
浙江东亚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浙江东亚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独立董事履职情况报告 本人作为浙江东亚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2024 年度,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 原则,勤勉尽职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和义务,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 事会各项议案,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切实维护公司和公众股东的合 法权益,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及各专门委员会的作用。现将 本人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情况报告如下: 一、 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 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泰方中,男,1969年 11 月出生,毕业于浙江大学并获工学博士学位;1989 年 7 月-1996 年 8 月,任安徽省煤田地质局助理工程师:2006 年-2010 年在浙江 大学管理学院进行博士后研究;2009年-2010 年在德国弗劳恩霍夫协会软件与系 统技术研究院任客座研究员。2003年 5 月至今,任浙江工 ...
东亚药业(605177) - 东亚药业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公告
2025-04-29 07:58
| 证券代码:605177 | 证券简称:东亚药业 | 公告编号:2025-023 | | --- | --- | --- | | 债券代码:111015 | 债券简称:东亚转债 | | 浙江东亚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一)本次变更会计政策的主要内容 关于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的会计处理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财会〔2017〕22 号)第三十三条 等有关规定,对于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企业应当按照《企业 会计准则第 13 号——或有事项》(财会〔2006〕3 号)规定进行会计处理。在 对因上述保证类质量保证产生的预计负债进行会计核算时,企业应当根据《企业 会计准则第 13 号——或有事项》有关规定,按确定的预计负债金额,借记"主 营业务成本"、"其他业务成本"等科目,贷记"预计负债"科目,并相应在利 润表中的"营业成本"和资产负债表中的"其他流动负债"、"一年内到期的非 流动负债"、"预计负债"等项 ...
东亚药业(605177) -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东亚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核查报告
2025-04-29 07:58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浙江东亚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 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兴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浙江 东亚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亚药业"、"上市公司"或"公司")向不 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 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1 号——持续督导》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对东亚药业在 2024 年度募集资金 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并发表意见如下: 公司在银行设立了募集资金专户,并与保荐机构、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三 门县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三门县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台州黄岩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州分行分别签订募集资金监管协议,明 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上述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 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以便于募集资金的管理 和使用以及对其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保证专款专用。 截至 2024 年 ...
东亚药业(605177) - 东亚药业关于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2025-04-29 07:58
| 证券代码:605177 | 证券简称:东亚药业 | 公告编号:2025-022 | | --- | --- | --- | | 债券代码:111015 | 债券简称:东亚转债 | | 浙江东亚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和浙江东亚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会计政策相关规定,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对截至2024年12月 31日合并报表范围内可能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计提了减值准备。现将相关情况公 告如下: 一、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8 号—资产减值》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规定,为客观、 公允地反映公司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状况和 2024 年度的经营成果,公 司及下属子公司对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公司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公司2024 年度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合计 14,523.17 万元。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 | 项目 | 2024 年度计提金额 ...
东亚药业(605177) - 公司对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
2025-04-29 07:58
浙江东亚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浙江东亚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对 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的评估报告 浙江东亚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汇会计师事务所")作为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告审 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根据财政部、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中 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 公司对中汇会计师事务所 2024年度审计过程中的履职情况进行评估。经评估, 公司认为,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在资质等方面合规有效,履职能够保持独立性,勤 勉尽责,公允表达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一、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未计提职业风险基金,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 3 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能够依法承担因审计失败可能导致的民事赔 偿责任。 (一)机构信息 1、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1) 基本信息 | 事务所名称 |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 | --- | --- | --- | | 成立日期 | 2013年12月19日 | 组织形式 特殊普通合伙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