Zhejiang East-Asia Pharmaceutical (6051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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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亚药业: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Ge Long Hui· 2025-12-09 11:55
Group 1 - The core project names are "Research and Production Base Construction Project for Specialty New Drug Formulations (Phase I)" and "Annual Production of 3,685 tons of Pharmaceuticals and Intermediates, 4,320 tons of By-product Salts Project (Phase I)" [1] - The remaining amount of funds is 147.32 million yuan, which will be permanently used to supplement working capital for daily operations [1] - The company has completed the above fundraising projects and they have reached the intended usable status [1]
东亚药业(605177) -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东亚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2025-12-09 11:35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东亚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兴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浙江东亚 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亚药业"、"上市公司"或"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 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1 号——持续督导》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就东亚药业 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 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并发表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浙江东亚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 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165 号)核准,同 意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申请。截至 2023 年 7 月 12 日止, 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为人民币 69,000.00 万元(690,000 手,6,900,000 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 100.00 元,按票 面金额发行 ...
东亚药业(605177)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2025-12-09 11:33
第六条 公司董事会成员中应当至少包括三分之一的独立董事,且至少包括 一名会计专业人士。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浙江东亚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治 理结构,切实保护中小股东及利益相关者的利益,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 法》(以下简称"《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浙江东亚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其所受聘的 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 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独立董事应当按 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 国证监会")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 司章程》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 询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第四条 独立董事必须保持独立性。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 ...
东亚药业(605177) - 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5-12-09 11:33
浙江东亚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浙江东亚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条 宗旨 为了进一步规范浙江东亚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的议 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行其职责,提高董事会规范运作 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 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 《浙江东亚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浙江东亚 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决策制度》(以下简称"《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等 有关规定,制订本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办公室 董事会下设董事会办公室,处理董事会日常事务。 董事会秘书兼任董事会办公室负责人,保管董事会和董事会办公室印章。董 事会秘书可以指定证券事务代表等有关人员协助其处理日常事务。 第三条 董事会会议 董事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 董事会每年应当至少在上下两个半年度各召开一次定期会议。 第四条 定期会议的提案 董事会议事规则 浙江东亚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在发出召开董事会定期会议的通知前,董事会办公室应董事长要求可以征求 各董事的意见,初步形成会议提案后交董事长拟定。 董 ...
东亚药业(605177) - 投资决策管理制度
2025-12-09 11:33
浙江东亚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浙江东亚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决策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浙江东亚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投资决策 程序,建立系统完善的投资决策机制,确保决策的科学、规范、透明,有效防范 各种风险,保障公司和股东的利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浙江 东亚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定本制 度。 第二条 投资决策管理的原则:决策科学民主化、行为规范程序化、投入产 业效益化。 第二章 本制度适用范围 第三条 依据本管理制度进行管理的公司重大投资事项/项目包括除公司日 常经营活动之外发生的下列类型的事项: 上述购买或者出售资产,不包括购买原材料、燃料和动力,以及出售产品等 1 (一) 购买或者出售资产; (二) 对外投资(含委托理财、对子公司投资等); (三) 提供财务资助( 含有息或者无息借款、委托贷款等); (四) 提供担保(含对控股子公司担保等); (五) 租入或者租出资产; (六) 委托或者受托管理资产和业务; (七) 赠与或者受赠资产; (八) 债权、债务重组; (九) 签订许可使用协议; (十) 转让或者受让研发项目; ...
东亚药业(605177)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2025-12-09 11:33
浙江东亚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浙江东亚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了充分发挥浙江东亚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积极性,增强凝聚力,体现"责任、风险、利益一致"的公 平原则,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 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浙江东亚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 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指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是指董事会的成员,包括董事长、 董事、独立董事、职工代表董事及在公司任职的所有高级管理人员等。 第三条 薪酬原则: 3、 在公司实际担任经营管理职务的内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标准按 其实际职务根据公司薪酬管理制度确定。 4、 在公司实际担任经营管理职务的内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发放年度津 贴,因履职需要产生的所有费用由公司承担。 第五条 以上薪酬标准为税前标准,由公司依法统一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第六条 薪酬管理机构: 董事报酬事项由股东会决定。在董事会或者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董事个人进 行评价或者讨论其报酬时,该董事应当回避。 内部董事、高管的薪酬水平原则上与内部董事、高管的工作职 ...
东亚药业(605177)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2025-12-09 11:33
浙江东亚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浙江东亚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1 第一条 为规范浙江东亚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信息披露, 促进公司 依法规范运作, 维护公司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信 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 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浙江 东亚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制 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信息披露是指达到证券监管部门关于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标 准要求,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证券监管部门的规范性文件, 将 可能对公司股票及衍生品种价格产生较大影响而投资者尚未得知的重大 信息, 在规定时间内, 通过规定的媒体, 以规定的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布, 并在证券监管部门备案。 第三条 本制度应当适用于如下人员和机构: (一) 公司董事会秘书和证券事务部; (二) 公司董事和董事会; (三)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四) 公司总部各部门以及各子公司的负责人; ...
东亚药业(605177) - 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2025-12-09 11:33
浙江东亚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浙江东亚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总 则 (一) 选举独立董事时, 出席会议股东所拥有的投票权数等于其所持有的股份总 数乘以该次股东会应选独立董事人数之积, 该部分投票权只能投向该次股东会的独立 董事候选人。 1 浙江东亚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二) 选举非独立董事时, 出席会议股东所拥有的投票权数等于其所持有的股份 总数乘以该次股东会应选非独立董事人数之积, 该部分投票权只能投向该次股东会的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第六条 出席会议股东投票时, 如股东所使用的投票权总数等于或小于合法拥有的 有效选票数, 则选票有效, 差额部分视为放弃; 如股东所使用的投票权数超过其实际 拥有的投票权数, 该股东的选票作废。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完善浙江东亚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法人治 理结构, 规范公司董事的选举, 保证公司股东充分行使权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浙江东亚 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 制 定本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所指累积投票制, 是指公司股东会选 ...
东亚药业(605177) - 关联交易决策制度
2025-12-09 11:33
浙江东亚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浙江东亚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决策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本制度的制定目的在于完善浙江东亚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股份公司"或"公司")法人治理结构、规范关联交易,以充分保障商事活动的公 允、合理,维护公司及股东利益。 第二条 本制度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5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其他中国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浙江东亚 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制定。 第二章 关联交易 1.直接或间接持有股份公司 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 2.股份公司的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1 第三条 本制度所言之关联交易系指公司、控股子公司及控制的其他主体与 公司关联人之间资源、权利或者义务的转移,包括有偿的交易行为及无对价的转 移行为。 第四条 股份公司的关联人包括关联法人(或其他组织)和关联自然人。公 司的关联人包括关联法人(或其他组织)和关联自然人。 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为公司的关联法人(或其他组织): 1.直接或者间接控制股 ...
东亚药业(605177) - 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
2025-12-09 11:33
浙江东亚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浙江东亚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浙江东亚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会网络 投票行为,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 东会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 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2 号——业务办理》《上海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浙江东亚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所称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以下简称" 网络投票系 统 " )是指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 ")利用网络与通信技术,为公 司股东行使股东会表决权提供服务的信息技术系统。上交所网络投票系统包括下 列投票平台: (一)交易系统投票平台; (二)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 )。 第三条 公司召开股东会,除现场会议投票外,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向股东提 供网络投票方式,履行股东会相关的通知和公告义务,做好股东会网络投票的相 关组织和准备工作。 第四条 公司召开股东会向股东提供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