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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hejiang East-Asia Pharmaceutical (6051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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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亚药业:东亚药业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2024-04-23 07:37
| 证券代码:605177 | 证券简称:东亚药业 | 公告编号:2024-025 | | --- | --- | --- | | 债券代码:111015 | 债券简称:东亚转债 | | 浙江东亚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3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A 股每股派发现金红利 0.33 元(含税)。 浙江东亚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 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为基数,具 体股权登记日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 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 体调整情况。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本次利润分配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进行其他形式利润分配。根据《上 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回购专 用证券账户的股份不享有利润分配权利。因此,截至本公告披露日, ...
东亚药业: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2024-04-23 07:37
浙江东亚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浙江东亚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1 第一条 为加强、规范浙江东亚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 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上海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以 及《浙江东亚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结 合公司实际情况, 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募集资金是指通过发行股票及其衍生品种, 向投资者募集并用 于特定用途的资金, 但不包括本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募集的资金。募集 的资金须经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审验并出具验资报告。 第三条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对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勤勉尽责。在 公开募集前, 应根据公司发展战略、主营业务、市场形势和国家产业政策 等因素, 对募集资产拟投资项目可行性进行充分论证 ...
东亚药业:关联交易决策制度
2024-04-23 07:37
浙江东亚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浙江东亚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决策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本制度的制定目的在于完善浙江东亚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下称"股份 公司"或"公司")法人治理结构、规范关联交易,以充分保障商事活动的公允、 合理,维护公司及股东利益。 第二条 本制度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5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其他中国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浙江东 亚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制定。 第二章 关联交易 第三条 本制度所言之关联交易系指公司、控股子公司及控制的其他主体与 公司关联人之间资源、权利或者义务的转移,包括有偿的交易行为及无对价的转 移行为。 第四条 股份公司的关联人包括关联法人(或其他组织)和关联自然人。公 司的关联人包括关联法人(或其他组织)和关联自然人。 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为上市公司的关联法人(或其他 组织): 1.直接或者间接控制股份公司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由前项所述主体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除股份公司、控股子公司 ...
东亚药业:东亚药业关于续聘2024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公告
2024-04-23 07:37
| 证券代码:605177 | 证券简称:东亚药业 公告编号:2024-026 | | --- | --- | | 债券代码:111015 | 债券简称:东亚转债 | 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 下简称"中汇会计师事务所") 浙江东亚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 2024 年 4 月 22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 2024 年度财务及 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拟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4 年度财 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浙江东亚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 2024 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项目组成员 | 姓名 | 何时成为 | 何时开始从事 | 何时开始 | 何时开始为本公司 | 近三年签署或复核 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 | --- | --- | --- | --- | --- | -- ...
东亚药业:东亚药业关于2024年度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向相关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2024-04-23 07:37
| 证券代码:605177 | 证券简称:东亚药业 | 公告编号:2024-028 | | --- | --- | --- | | 债券代码:111015 | 债券简称:东亚转债 | | 浙江东亚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 4 月 22 日,浙江东亚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 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4 年度公司及全资子公 司向相关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主要内容如下: 一、向金融机构申请银行授信额度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发展计划和资金需求,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向相关金融机构申请 折合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143,200 万元的授信额度。授信期限内,该授信额度可循 环使用。 上述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公司将通过询价的方式甄选有竞 争优势的金融机构进行实际合作,以有效控制资金成本,具体融资金额将依据公 司实际资金需求及相关金融机构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确定。 二、授信事项的办理 为便于相关工作的开展,需得到公司董事长批准并由董事长或其授权代表在 授信额度内办理上述授信具体相关手续事宜,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上述授信额 度仅为可预计的授信额度,上述授信额度的 ...
东亚药业:2023年度独立董事履职情况报告-崔孙良
2024-04-23 07:37
浙江东亚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浙江东亚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独立董事履职情况报告 本人作为浙江东亚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2023 年度,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 -- 规范 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 勤勉尽职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和义务,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 项议案,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切实维护公司和公众股东的合法权益, 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及各专门委员会的作用。现将本人履行 独立董事职责的情况报告如下: 一、 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崔孙良,男,1982年11月出生,毕业于浙江大学并获理学博士学位。2008 年-2012 年先后在美国科罗拉多州立大学和南佛罗里达大学进行博士后研究; 2012年1月-2014年12月任浙江大学药学院特聘研究员;2015年1月至今,任 浙江大学药学院教授;2019年 11 月至今,任诚达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202 ...
东亚药业:投资决策管理制度
2024-04-23 07:37
浙江东亚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浙江东亚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决策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浙江东亚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投资决策 程序,建立系统完善的投资决策机制,确保决策的科学、规范、透明,有效防范 各种风险,保障公司和股东的利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浙江 东亚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定本制 度。 第二条 投资决策管理的原则:决策科学民主化、行为规范程序化、投入产 业效益化。 第二章 本制度适用范围 第三条 依据本管理制度进行管理的公司重大投资事项/项目包括除公司日 常经营活动之外发生的下列类型的事项: 上述购买或者出售资产,不包括购买原材料、燃料和动力,以及出售产品等 与日常经营相关的资产购买或者出售行为,但资产置换中涉及到的此类资产购买 或者出售行为,仍包括在内。 1 (一) 购买或者出售资产; (二) 对外投资(含委托理财、对子公司投资等); (三) 提供财务资助(含有息或者无息借款、委托贷款等); (四) 租入或者租出资产; (五) 委托或者受托管理资产和业务; (六) 债权、债务重组; (七) 签订许可使用协议; (八) ...
东亚药业: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4-04-23 07:37
董事会秘书兼任董事会办公室负责人,保管董事会和董事会办公室印章。董 事会秘书可以指定证券事务代表等有关人员协助其处理日常事务。 浙江东亚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浙江东亚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条 宗旨 为了进一步规范浙江东亚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董事会的议事方 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行其职责,提高董事会规范运作和科 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 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 《浙江东亚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浙江东亚 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决策制度》(以下简称"《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等 有关规定,制订本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办公室 董事会下设董事会办公室,处理董事会日常事务。 第三条 董事会会议 董事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 董事会每年应当至少在上下两个半年度各召开一次定期会议。 第四条 定期会议的提案 在发出召开董事会定期会议的通知前,董事会办公室应董事长要求可以征求 各董事的意见,初步形成会议提案后交董事长拟定。 董事长在拟定提案前,可以视 ...
东亚药业:东亚药业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2024-04-23 07:37
| 证券代码:605177 | 证券简称:东亚药业 公告编号:2024-030 | | --- | --- | | 债券代码:111015 | 债券简称:东亚转债 | 浙江东亚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为维护浙江东亚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 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其他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 的实际情况,拟对《浙江东亚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具 体内容详见下表: | 原条款 | 修订后条款 | | --- | --- | | 第十一条 | 第十一条 | | 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 | 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 | | 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 | 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 | | - | 第十二条 | | | 公司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的规定, 设立共 | | | ...
东亚药业: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2024-04-23 07:37
浙江东亚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浙江东亚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浙江东亚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对外担保管理, 规范公司担保行为,控制公司经营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浙江东亚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 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述的对外担保系指公司以第三人的身份为债务人对于债权 人所负的债务提供担保,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由公司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 承担责任的行为。本制度所述对外担保包括公司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担保形式 包括保证、抵押及质押。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视同公司行为,其对外担 保应执行本制度。 第三条 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实行多层审核制度,所涉及的公司相关部门包括: 财务部为公司对外担保的初审及日常管理部门,负责受理及初审所有被担保人提 交的担保申请以及对外担保的日常管理与持续风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