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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hejiang East-Asia Pharmaceutical (6051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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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亚药业: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东亚药业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
2024-04-23 07:37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浙江东亚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 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兴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浙江 东亚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亚药业"、"上市公司"或"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及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 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 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1 号——持续督导》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对东亚药业在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并发表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东亚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814 号)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 同意,东亚药业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2,840 万股,本 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 31.13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88,409.20 万元, 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不含 ...
东亚药业:关于公司对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
2024-04-23 07:37
浙江东亚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浙江东亚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对 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的评估报告 浙江东亚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汇会计师事务所")作为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告审 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根据财政部、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中 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 公司对中汇会计师事务所 2023年度审计过程中的履职情况进行评估。经评估, 公司认为,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在资质等方面合规有效,履职能够保持独立性,勤 勉尽责,公允表达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 事务所名称 |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 | | --- | --- | --- | --- | | 成立日期 | 2013年12月19日 | 组织形式 | 特殊普通合伙 | | 注册地址 | | 杭州市江干区新业路8号华联时代大厦A幢601室 | | | 首席合伙人 | 余强 | 上年末合伙人数量 | 103人 | | 上年末执业 | | 注册会计师 | 701人 | | 人员数量 | | 签署过证券服务 ...
东亚药业: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2024-04-23 07:37
浙江东亚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条 股东大会会议 股东大会分为年度股东大会和临时股东大会。 年度股东大会每年召开一次,并应当于上一会计年度完结之后的六个月内 举行。 第三条 临时股东大会 1.公司在下列事实发生之日起,两个月以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浙江东亚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第一条 宗旨 为适应公司规范运作,提高股东大会议事效率,保障股东合法权益,保证 大会程序及决议合法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浙江东亚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以及其他的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制定本规则。 董事会应严格遵守《公司法》及其他法律法规关于召开股东大会的各项规 定,认真、按时组织好股东大会。公司全体董事对于股东大会的正常召开负有诚 信责任,不得阻碍股东大会依法履行职权。 (1)董事人数不足《公司法》规定人数或者《公司章程》所定人数的三分 之二时; (2)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的三分之一时; (3)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股 ...
东亚药业:东亚药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2024-04-23 07:37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 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 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和要求,董事会审 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 会计师事务所 2023 年度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 机构信息 1、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汇会计师事务所") (1) 基本信息 | 事务所名称 |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 | --- | --- | --- | | 成立日期 | 2013年12月19日 组织形式 | 特殊普通合伙 | | 注册地址 | 浙江省杭州市江干区新业路8号华联时代大厦A幢601室 | | | 首席合伙人 | 余强 上年末合伙人数量 | 103人 | | 上年末执业 | 注册会计师 | 701人 | | 人员数量 | 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 282人 | | 2023年度业务收入 | 业务收入总额 108,764万元 | | | | 审计业务收入 ...
东亚药业:东亚药业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2024-04-23 07:37
证券代码:605177 证券简称:东亚药业 公告编号:2024-031 债券代码:111015 债券简称:东亚转债 浙江东亚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24 年 5 月 14 日 至 2024 年 5 月 14 日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4 年 5 月 14 日 14 点 00 分 召开地点:浙江省台州市黄岩区劳动北路 118 号总商会大厦 23 层公司会议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5月14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 系统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 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采用上海证券 ...
东亚药业:东亚药业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04-23 07:37
| 证券代码:605177 | 证券简称:东亚药业 公告编号:2024-023 | | --- | --- | | 债券代码:111015 | 债券简称:东亚转债 | 浙江东亚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东亚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 于 2024 年 4 月 22 日(星期一)以通讯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 2024 年 4 月 12 日以邮件的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7 人,实际出席董事 7 人。 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池正明先生主持,监事、高管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 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各位董事认真审议,会议形成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 2023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 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 ...
东亚药业:东亚药业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2024-04-23 07:37
| 证券代码:605177 | 证券简称:东亚药业 | 公告编号:2024-025 | | --- | --- | --- | | 债券代码:111015 | 债券简称:东亚转债 | | 浙江东亚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3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A 股每股派发现金红利 0.33 元(含税)。 浙江东亚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 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为基数,具 体股权登记日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 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 体调整情况。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本次利润分配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进行其他形式利润分配。根据《上 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回购专 用证券账户的股份不享有利润分配权利。因此,截至本公告披露日, ...
东亚药业: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2024-04-23 07:37
浙江东亚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浙江东亚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1 第一条 为加强、规范浙江东亚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 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上海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以 及《浙江东亚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结 合公司实际情况, 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募集资金是指通过发行股票及其衍生品种, 向投资者募集并用 于特定用途的资金, 但不包括本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募集的资金。募集 的资金须经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审验并出具验资报告。 第三条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对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勤勉尽责。在 公开募集前, 应根据公司发展战略、主营业务、市场形势和国家产业政策 等因素, 对募集资产拟投资项目可行性进行充分论证 ...
东亚药业:关联交易决策制度
2024-04-23 07:37
浙江东亚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浙江东亚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决策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本制度的制定目的在于完善浙江东亚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下称"股份 公司"或"公司")法人治理结构、规范关联交易,以充分保障商事活动的公允、 合理,维护公司及股东利益。 第二条 本制度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5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其他中国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浙江东 亚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制定。 第二章 关联交易 第三条 本制度所言之关联交易系指公司、控股子公司及控制的其他主体与 公司关联人之间资源、权利或者义务的转移,包括有偿的交易行为及无对价的转 移行为。 第四条 股份公司的关联人包括关联法人(或其他组织)和关联自然人。公 司的关联人包括关联法人(或其他组织)和关联自然人。 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为上市公司的关联法人(或其他 组织): 1.直接或者间接控制股份公司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由前项所述主体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除股份公司、控股子公司 ...
东亚药业:东亚药业关于续聘2024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公告
2024-04-23 07:37
| 证券代码:605177 | 证券简称:东亚药业 公告编号:2024-026 | | --- | --- | | 债券代码:111015 | 债券简称:东亚转债 | 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 下简称"中汇会计师事务所") 浙江东亚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 2024 年 4 月 22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 2024 年度财务及 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拟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4 年度财 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浙江东亚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 2024 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项目组成员 | 姓名 | 何时成为 | 何时开始从事 | 何时开始 | 何时开始为本公司 | 近三年签署或复核 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 | --- | --- | ---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