Zhejiang East-Asia Pharmaceutical (605177)
Search documents
东亚药业:东亚药业关于2024年度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向相关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2024-04-23 07:37
| 证券代码:605177 | 证券简称:东亚药业 | 公告编号:2024-028 | | --- | --- | --- | | 债券代码:111015 | 债券简称:东亚转债 | | 浙江东亚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 4 月 22 日,浙江东亚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 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4 年度公司及全资子公 司向相关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主要内容如下: 一、向金融机构申请银行授信额度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发展计划和资金需求,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向相关金融机构申请 折合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143,200 万元的授信额度。授信期限内,该授信额度可循 环使用。 上述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公司将通过询价的方式甄选有竞 争优势的金融机构进行实际合作,以有效控制资金成本,具体融资金额将依据公 司实际资金需求及相关金融机构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确定。 二、授信事项的办理 为便于相关工作的开展,需得到公司董事长批准并由董事长或其授权代表在 授信额度内办理上述授信具体相关手续事宜,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上述授信额 度仅为可预计的授信额度,上述授信额度的 ...
东亚药业:2023年度独立董事履职情况报告-崔孙良
2024-04-23 07:37
浙江东亚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浙江东亚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独立董事履职情况报告 本人作为浙江东亚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2023 年度,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 -- 规范 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 勤勉尽职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和义务,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 项议案,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切实维护公司和公众股东的合法权益, 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及各专门委员会的作用。现将本人履行 独立董事职责的情况报告如下: 一、 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崔孙良,男,1982年11月出生,毕业于浙江大学并获理学博士学位。2008 年-2012 年先后在美国科罗拉多州立大学和南佛罗里达大学进行博士后研究; 2012年1月-2014年12月任浙江大学药学院特聘研究员;2015年1月至今,任 浙江大学药学院教授;2019年 11 月至今,任诚达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202 ...
东亚药业:投资决策管理制度
2024-04-23 07:37
浙江东亚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浙江东亚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决策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浙江东亚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投资决策 程序,建立系统完善的投资决策机制,确保决策的科学、规范、透明,有效防范 各种风险,保障公司和股东的利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浙江 东亚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定本制 度。 第二条 投资决策管理的原则:决策科学民主化、行为规范程序化、投入产 业效益化。 第二章 本制度适用范围 第三条 依据本管理制度进行管理的公司重大投资事项/项目包括除公司日 常经营活动之外发生的下列类型的事项: 上述购买或者出售资产,不包括购买原材料、燃料和动力,以及出售产品等 与日常经营相关的资产购买或者出售行为,但资产置换中涉及到的此类资产购买 或者出售行为,仍包括在内。 1 (一) 购买或者出售资产; (二) 对外投资(含委托理财、对子公司投资等); (三) 提供财务资助(含有息或者无息借款、委托贷款等); (四) 租入或者租出资产; (五) 委托或者受托管理资产和业务; (六) 债权、债务重组; (七) 签订许可使用协议; (八) ...
东亚药业: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4-04-23 07:37
董事会秘书兼任董事会办公室负责人,保管董事会和董事会办公室印章。董 事会秘书可以指定证券事务代表等有关人员协助其处理日常事务。 浙江东亚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浙江东亚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条 宗旨 为了进一步规范浙江东亚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董事会的议事方 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行其职责,提高董事会规范运作和科 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 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 《浙江东亚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浙江东亚 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决策制度》(以下简称"《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等 有关规定,制订本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办公室 董事会下设董事会办公室,处理董事会日常事务。 第三条 董事会会议 董事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 董事会每年应当至少在上下两个半年度各召开一次定期会议。 第四条 定期会议的提案 在发出召开董事会定期会议的通知前,董事会办公室应董事长要求可以征求 各董事的意见,初步形成会议提案后交董事长拟定。 董事长在拟定提案前,可以视 ...
东亚药业:东亚药业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2024-04-23 07:37
| 证券代码:605177 | 证券简称:东亚药业 公告编号:2024-030 | | --- | --- | | 债券代码:111015 | 债券简称:东亚转债 | 浙江东亚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为维护浙江东亚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 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其他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 的实际情况,拟对《浙江东亚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具 体内容详见下表: | 原条款 | 修订后条款 | | --- | --- | | 第十一条 | 第十一条 | | 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 | 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 | | 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 | 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 | | - | 第十二条 | | | 公司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的规定, 设立共 | | | ...
东亚药业: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2024-04-23 07:37
浙江东亚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浙江东亚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浙江东亚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对外担保管理, 规范公司担保行为,控制公司经营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浙江东亚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 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述的对外担保系指公司以第三人的身份为债务人对于债权 人所负的债务提供担保,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由公司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 承担责任的行为。本制度所述对外担保包括公司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担保形式 包括保证、抵押及质押。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视同公司行为,其对外担 保应执行本制度。 第三条 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实行多层审核制度,所涉及的公司相关部门包括: 财务部为公司对外担保的初审及日常管理部门,负责受理及初审所有被担保人提 交的担保申请以及对外担保的日常管理与持续风险 ...
东亚药业:东亚药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2024-04-23 07:37
| 证券代码:605177 | 证券简称:东亚药业 | 公告编号:2024-029 | | --- | --- | --- | | 债券代码:111015 | 债券简称:东亚转债 | | 浙江东亚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一、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变更原因 2022 年 11 月 30 日,财政部发布了解释 16 号,规定了"关于单项交易产生 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的内容,自 2023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 2023 年 10 月 25 日,财政部发布了解释 17 号,其中"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 动负债的划分"、"关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露"、"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 的规定自 2024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 由于财政部的上述规定,公司将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并从规定的起 始日开始执行。 (二)本次变更前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东亚药业: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2024-04-23 07:37
公司代码:605177 公司简称:东亚药业 债券代码:111015 债券简称:东亚转债 浙江东亚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浙江东亚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 控制规范体系),结合本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 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2023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 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 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 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 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 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 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 ...
东亚药业:关于2023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2024-04-23 07:37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 章程》的有关规定,浙江东亚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 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积极开展工作,认真履 行职责,现就 2023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调整情况 浙江东亚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浙江东亚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3 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最新颁布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五条"审计委 员会成员应当为不在上市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的规定,2023年12月 19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第三届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的议案》,公司董事、总经理池骋先生将不再担任审计委 员会副主任委员,选举钱江犁先生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任期自第三 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目起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除上述调整外,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其他委员会成员保持不变。调整后的董事 会审计委员会成员为:冯燕女士(主任委员,召集人,独立董事 ...
东亚药业: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东亚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持续督导年度报告书
2024-04-23 07:37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浙江东亚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持续督导年度报告书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3〕 1165 号文"核准,浙江东亚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亚药业"或"公司") 于 2023 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690 万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 100.00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69,000 万元(以下简称"本次发行")。东兴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兴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东亚药业本次发行的保荐 机构。 | | 发现以下情形之一的,保荐人应督促上市公司 | | | --- | --- | --- | | | 做出说明并限期改正,同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 | | | | 报告:(一)上市公司涉嫌违反《上市规则》 | | | | 等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业务规则;(二)证券 | | | | 服务机构及其签名人员出具的专业意见可能存 | | | 15 | 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等违法违 | 本持续督导期内,未发生前述情况。 | | | 规情形或其他不当情形;(三)上市公司出现 | | | | 《保荐办法》第七十条规定的情形 ...